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佳人 关于“林老携豆包”
查看: 169|回复: 13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关于“林老携豆包”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5-9-19 14:4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我不知道林老第一回与豆包亲密接触时的感受何如?但从日后的表现看,不亚鱼水之欢吧。反正是常常合体,老房子着火似的,一发不可收拾。好在听劝,几番胡天胡地后,终于注明了一个“林老携豆包”,可以继续打,打游戏一样,蒙混过关了。

对于使用包括豆包在内的AI,砖家芳源在红杂这次小说活动中表示:“就像马拉松。。。人家是纯跑,你是跑一段,骑一段自行车,并且说,你看我比你快吧?好玩吗?当然好玩。如果是玩的心态。”

想必林老的心态不错,一边跟豆包唱和诗词,一边批评豆包的不着调,所谓“林老携豆包”,完全是提携之意。与写文章时,被问“谁的股份更多?”答曰:“第一发表人。”如出一辙。

不过,就像红杂这次小说活动的一篇《此情可待成追忆》,作为特邀评委,我给出的晋级理由为:“感情真挚,虽与AI合作,尽善尽美的并非机器。”文中大量的细节描写,纪实片段,AI可杜撰不出来;作者也肯定不同意。毋庸置疑。而之所以使用AI,大概想调整文体,更适合活动吧。按要求,获得一席之地,理所当然的事情。

问题是林老的文章,比如刚发的《槛内谈情:妙玉喜欢宝玉,与丫头小姐不同》一帖。引经据典一般,鳞次栉比,细枝末节,一一需要考证的那种。可林老早就说过,已经多少年不读书,尤其红楼梦等名著,只在年轻那会儿看了个皮毛,根本记不清。所以,我很有理由怀疑,林老作为“第一发表人”,到底占了几成股份?不会蜻蜓点水,全靠人豆包扩充吧?您老最好拿出原始稿,给大家对照一下。掂量掂量您老的分量如何。怎样?

另外,郑重申明:本人并非双标呦。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5-9-19 14:44 |只看该作者
下午愉快!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5-9-19 14:49 |只看该作者

完全是豆包的。我只是出题目。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5-9-19 14:52 |只看该作者

你看看交流就会明白。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5-9-19 14:54 |只看该作者

前面的题外话3句,才是第一重点。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5-9-19 15:01 |只看该作者

记性不好。对不起。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5-9-19 15:21 |只看该作者
我比较反感豆包创作

自己写哪怕差一点也没事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5-9-19 15:24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5-9-19 14:49
完全是豆包的。我只是出题目。

嗯,早说了,蜻蜓点水嘛,顶多了。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5-9-19 15:27 |只看该作者
春水秋霜伊人 发表于 2025-9-19 14:54
前面的题外话3句,才是第一重点。

既然如此,干嘛还要拉大旗作虎皮呢?您老觉着呢?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5-9-19 15:28 |只看该作者

跟记性没关系。您老对不起的是自己,言之凿凿“走规范”啥的。不成笑话了吗?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5-9-19 15:29 |只看该作者
花中的花 发表于 2025-9-19 15:21
我比较反感豆包创作

自己写哪怕差一点也没事

附议附议。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5-9-19 16:11 |只看该作者
窃以为“携”实乃“偕”也,今人写贺联时常误做“携”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5-9-19 16:34 |只看该作者
秦川梦回 发表于 2025-9-19 16:11
窃以为“携”实乃“偕”也,今人写贺联时常误做“携”

没错,之前公老师专门开帖谈过这个问题,当为偕,林老该走规范的时候反而又错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5-9-19 16:39 |只看该作者
用来查查资料还是有参考的。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