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3月,一则海底捞火锅店内有人“向火锅小便”的短视频引发舆论广泛关注。而后,上海黄浦警方发布警情通报,对涉案的唐某(男,17岁)和吴某(男,17岁)作出了行政拘留处罚。
9月12日,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对海底捞“小便门”相关名誉权纠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作出一审宣判。
法院判决唐某及其父母,吴某及其父母在保护未成年人隐私的情况下,分别在指定报刊上向四川某餐饮管理集团有限公司、上海某餐饮管理有限公司赔礼道歉。同时,唐某父母、吴某父母需赔偿上海某餐饮公司餐具损耗费和清洗消毒费13万元,赔偿四川某餐饮公司、上海某餐饮公司经营损失和商誉损失200万元及维权开支7万元,共计220万元(唐某、吴某有个人财产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唐某父母、吴某父母赔偿)。
未表达观点之前,我先吐槽一下这个所谓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多数人的对这个法本身没误解,都会觉得这法应当是保护无辜的未成年人的。没想到,这法没有是非,连坏蛋混球也一并保护,这法应当修改了。法的意义和法理起码是保护合法人,而不是罩着违法者。
一泡尿=220万。这一尿百万金的价值有意思。只是,吃瓜人觉得,还是少了,如果是440万,500万是不是份量更重一些?价值体现的更完美一些?
两个17岁的混蛋玩意儿,大庭广众之下,跳上海底捞的餐台,直接撒尿到海底捞的火锅里,听起来真的匪夷所思,还要说17岁是孩子,17岁要被法律保护?我觉得这社会真他娘的变态。
我一直觉得,有些人坏可能真的是与生俱来的,从根子上说就是坏。所以,有些人属于不可救药的,不值得同情的。前两天看到一老头,毫无征兆的就跑到路边一口气掀翻了车主规规矩矩停放的摩托车,造成的车损好几千,老家伙拒绝赔付,宁可进拘留所也不赔。你看,这世界就这样,小的坏,老的也坏,用孔夫子的话说:礼崩乐坏。所以坏成这样,无非是没了该有的规矩而已。
海底捞这事儿,说到底就是两个坏种的坏。期待220万能让他们明白,痛改前非,我觉得可能性不大。因为坏已经植入他们的基因,难以更改。
所以,一个社会过度怜悯坏蛋,就是变相的纵容。
这种坏蛋玩意儿,就该直接备案,禁止他们去任何公众场所,因为谁都无法知道,他什么时候发坏,他能发出什么样的坏。
至于家教,不说也罢。若不是一个混蛋的家庭,怎么能有这么混蛋的玩意儿?
这世界,真正的好人,真正的遵纪守法的人都活的很难,你们还要保护那些所谓“未成年”的违法者?!
我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