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花若叶的引咎辞职应当缓行
查看: 2037|回复: 6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花若叶的引咎辞职应当缓行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25-8-19 13:3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本帖最后由 流火都城 于 2025-8-19 13:47 编辑

花若叶引咎辞职应当缓行。为什么?徐教授是不是真的走了,现在只是一个传说,雷声大雨点小,随时都有意外的反转。据说官方也在挽留之中,没有正式的公布。所以徐教授的最终走向,还在各方的角斗中。这个时候,让花若叶引咎辞职,是不是太过心急了。万一花若叶大度的辞职,而徐教授又没有走,甚至杀个回马枪,在花若叶下课之后回魂。那花若叶的处境就尴尬了。

到了那个时候,徐教授又可以吹嘘,把麻子拍得改姓为范,把花若叶拍得下课。还别说,如果徐教授不走,说不定真会有此一说。以她善于美化自己的习惯来看,什么说辞是不可能的?比如明明在此次风水案中失败了,可她偏偏说是善败,连败都败得如此有深意,还有什么金不敢往脸上帖。

所以花若叶此时引咎辞职,除了亲者痛,仇者快,一点实际的作用也没有。只有更加坐稳了位置,才能让人又爱又恨,无可奈何又心生敬佩。其实除了花若叶,谁能当好这个法官,真的不好说。谁也无法试错,这个成本太大。以目前来看,他治理下的大理寺,确实让坛子稳定了很长一段时间。

如果是个不称职的法官,早就被轰下台了。我个人觉得,花若叶的法官生涯是利大于弊的。连反花若叶的人士,都如此认为。想必有几分公道。在米国,大法官往往是终身制的。虽然六星的大法官不是如此,但未必不能延长花若叶的退休时间。与其让人在此时赶下台,不如坐得更稳,让一些人徒呼奈何。

花若叶的表现可圈可点。不能因为他最近的表现木秀于林,就对他产生几分新仇旧恨。最多要求他检点自己,却不能革掉他的官纱。他又没有滥用手中的权利,而是作为一个普通玩家惹下的是非,自然不应该用引咎辞职来要求。徐教授要走,怪罪在他的头上,有点陷入徐教授所宣传的基调里了。就算花若叶有罪,却不是法官身份的罪。他的引咎辞职,应当缓行。

1

查看全部评分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25-8-19 13:54 |只看该作者
不不不。
所谓引咎辞职,一定要明确咎在何处。这涉及到事情始末和论坛规则,属于动摇国本的大事。
与我家小徐是不是真的走了,毫无关系。
如果他有错,小徐走不走都得追责。如果他没错,小徐走不走都与他无涉。
如果抛开规则谈情绪,那不回到历次鸡毛蒜皮大混乱的老套路了么。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25-8-19 13: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3:54
不不不。
所谓引咎辞职,一定要明确咎在何处。这涉及到事情始末和论坛规则,属于动摇国本的大事。
与我家 ...

你以为我们瓜客真在乎论坛政治?

难得小寒这么旗帜鲜明,赞一个。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25-8-19 13:57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3:54
不不不。
所谓引咎辞职,一定要明确咎在何处。这涉及到事情始末和论坛规则,属于动摇国本的大事。
与我家 ...

事情始末和论坛规则在我今天的帖子里应该说得够清楚了

不知老梁怎么看?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25-8-19 13:58 |只看该作者
说、或者要求花若叶“引咎辞职”,一定要指出咎在何处。
而且必须是抛开成见、想象、猜测、臆断、随意关联等等一切与事实和规则无关的东西,按照时间线和逻辑线,把事实排列出来即可。
老灭那个帖,从举证角度来看,就是很失败的典型。情绪和猜测大于基本事实。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25-8-19 13:5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3:58
说、或者要求花若叶“引咎辞职”,一定要指出咎在何处。
而且必须是抛开成见、想象、猜测、臆断、随意关联 ...


你这不是逼迫滑头表态嘛!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25-8-19 13:59 |只看该作者
小寒是不是把饮酒辞职,写成引咎辞职?

老丑,小寒的意思可能是杯酒释兵权吧,如果把老灭看成黄袍加身的赵匡胤,为了避免君臣相疑,让我饮酒辞职,还真是有典故的。

只不过灭匡胤太小气,连杯酒也不给,直接就要,看来确实不是能黄袍加身的料。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25-8-19 13:59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3:58
说、或者要求花若叶“引咎辞职”,一定要指出咎在何处。
而且必须是抛开成见、想象、猜测、臆断、随意关联 ...

举证怎么失败了?

花若叶的正经投诉帖并没有发在茶舍,也没有被茶舍删除

这点就够了吧?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25-8-19 14:01 |只看该作者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5-8-19 13:57
事情始末和论坛规则在我今天的帖子里应该说得够清楚了

不知老梁怎么看?

吃饭时手机刷着看了两遍,才打开电脑登录一会,来不及回复。
个人看法见楼上,你那个帖子关于事实的部分,不足以支撑他必须引咎辞职的论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25-8-19 14:02 |只看该作者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5-8-19 13:59
举证怎么失败了?

花若叶的正经投诉帖并没有发在茶舍,也没有被茶舍删除

那你一开始慷慨激昂的支持,是作秀吗?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25-8-19 14:03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4:01
吃饭时手机刷着看了两遍,才打开电脑登录一会,来不及回复。
个人看法见楼上,你那个帖子关于事实的部分 ...

老灭的意见是这样的:

完全支持管理组的判罚。

顺便去茶舍转了转,看到了段干末准备集体跳墙的帖子。

这帮人真他妈的矫情!

管理组的判决没有任何问题,甚至对包庇版主的段干末已经网开一面了。

没想到段干末还要拼个鱼死网破。

段干末这个人,以前我刚去红袖天涯潜水,看到九舞发帖攻击击,我还为她说过话。

而且为了她跟那胖开战。

后面看她写帖,有点博学,也有点才气,我是有些欣赏她的。

直到她解读方方日记后,我才发现,她中毒甚深,不过一脑袋浆糊,一个癫人罢了。

来六星后,我一直和她保持距离。

前几天她来红杂发帖,用内裤什么的侮辱红杂,我视而不见。

算是最后对她的一点点尊重吧。

刚才在茶舍看她鼓动版主跳墙,甚至要彻底瓦解茶舍,是真没想到这人矫情如此。

色妞还亲自下场挽留,实在有点辣眼睛。

因为不值。

段干末是个虚荣心极强、也是个极度膨胀的人,不值得留,也留不住。

天要下雨,她要嫁人,随她去吧。

多几个人少几个人,这论坛都是这个鸟样。

六星即使彻底关张了,也没什么,不过是大势所趋。

我想对花若叶说的是,这个事纯粹是茶舍那帮人的矫情。

你没错,管理组也没错。

事实上,你去茶舍发帖,还是看在段干末的面子上。

因为你对段干末一直都是比较尊重与欣赏的。

可惜,你被她下面的版主打了一记闷棍,而段干末居然还要力挺她那犯错的版主。

这不是护短。

真正护的,不过是段干末自己的脸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25-8-19 14:03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3:54
不不不。
所谓引咎辞职,一定要明确咎在何处。这涉及到事情始末和论坛规则,属于动摇国本的大事。
与我家 ...

在你们没有把咎,研究明白之前,还是让让他继续当着。如何?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25-8-19 14:04 |只看该作者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5-8-19 13:59
举证怎么失败了?

花若叶的正经投诉帖并没有发在茶舍,也没有被茶舍删除

不对。他首先是在茶社投诉的,问题就出在,连投诉帖都被删除了。
这才是整件事中性质最恶劣最严重的事情。
以当时蓝羽情绪上头的情况,他投诉多少次,就会被删除多少次。
这才不得不回到杂谈自嘲,被人打了满头包。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25-8-19 14:05 |只看该作者
今天可能老灭喝醉了,忘了之前说过的话,明天再问问,说不定又变了。我想起了契诃夫的短篇小说《变色龙》。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25-8-19 14:07 |只看该作者
引咎辞职
重点不是辞职,而是咎,还得引咎
花大妈这次事件咎在哪里?
按老传统来说,花大妈才是版务不公的受害者
至于管理组怎么判,不服管理组的去和管理组说,花大妈有个屁的咎啊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25-8-19 14:08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4:04
不对。他首先是在茶社投诉的,问题就出在,连投诉帖都被删除了。
这才是整件事中性质最恶劣最严重的事情 ...

小徐后来狡辩说,即使标明了投诉的帖子,也属于“纠缠帖”。这是件很搞笑的事,你们别被引导了跟着搞笑。

这个发明属于并且仅仅、只能属于观天版块。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25-8-19 14:10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4:04
不对。他首先是在茶社投诉的,问题就出在,连投诉帖都被删除了。
这才是整件事中性质最恶劣最严重的事情 ...

花若叶发在茶舍的帖子,连他本人都不认为是投诉帖

你可以去大理寺花若叶的投诉帖里看,里面写得很明白

晕,不我会传图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25-8-19 14:12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4:04
不对。他首先是在茶社投诉的,问题就出在,连投诉帖都被删除了。
这才是整件事中性质最恶劣最严重的事情 ...

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单独发帖子跟徐公孰说,首版,你们版主“云逸客”(兰羽)恶骂,还删帖,注意管理云云。没想到才发一会儿,又被云逸客给删除了,期间他还有删除我回帖的行为。

我只好发个正式投诉帖给徐公孰首版,说明情况。提醒茶舍不能这么弄,版主的马甲违规恶骂之后,再用版主权力删帖,这样弄茶舍以后怎么管理。没想到云逸客连正式投诉帖也删了。

因茶舍投诉无门,今天红杂发帖发帖让徐公孰首版处理下。徐首版表示“云逸客”无过错,当然他与马甲“兰羽”也没受任何指责和处理。

使用道具 举报

19
发表于 2025-8-19 14:1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终结论是管理组下的
和花若叶已经无关了

使用道具 举报

20
发表于 2025-8-19 14:13 |只看该作者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5-8-19 14:12
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单独发帖子跟徐公孰说,首版,你们版主“云逸客”(兰羽)恶骂,还删帖,注意管理云云 ...

老梁,我挺信服你的

这事你怎么看?

使用道具 举报

21
发表于 2025-8-19 14:1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余小寒?

使用道具 举报

22
发表于 2025-8-19 14:15 |只看该作者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5-8-19 14:07
花若叶在茶舍的帖子,连他本人都不认为是投诉帖,凭什么你们这么认为?

你可以去大理寺看花若叶投诉的 ...

我给你举个板栗。
两人打架,双方构成轻伤,双方都自认有理分别报警,但属于酒后上头的互殴。
警察达到现场后,双方酒醒知悉后果,改口说刚才不是报警,是跟110开玩笑的。
那么警察应该认为是开玩笑的吗。

他本人并未认为那不是投诉帖,而是因为投诉贴被删,才破例向管理组发起申诉的。
至于在于辩论对手纠缠时,为了气人或装大度怎么说,不足为证。
能作为证据的,就是那个在观天从标题到内容,都写明了投诉蓝羽删帖骂人的帖。
那就是正式的投诉,并且是按照坛规,直接喊话事发版块首版的投诉。

使用道具 举报

23
发表于 2025-8-19 14:17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4:15
我给你举个板栗。
两人打架,双方构成轻伤,双方都自认有理分别报警,但属于酒后上头的互殴。
警察达到 ...

连本人在并未受到任何外界影响的情况作出的陈述都不能采信的话

还有什么能采信?

使用道具 举报

24
发表于 2025-8-19 14:18 |只看该作者
大玲小芳 发表于 2025-8-19 13:57
你以为我们瓜客真在乎论坛政治?

难得小寒这么旗帜鲜明,赞一个。

你这和稀泥的手艺在哪个工地学的

使用道具 举报

25
发表于 2025-8-19 14:19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4:15
我给你举个板栗。
两人打架,双方构成轻伤,双方都自认有理分别报警,但属于酒后上头的互殴。
警察达到 ...

我只好发个正式投诉帖给徐公孰首版,说明情况
————
这是花若叶的原话,


难道他自己都分不清什么是正式投诉帖


然后你们来替他定义?

使用道具 举报

26
发表于 2025-8-19 14:21 |只看该作者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5-8-19 14:13
老梁,我挺信服你的

这事你怎么看?

只要他看法不一样,你还是会拿洛阳铲去扣他的,这是我说的,哈哈哈。

使用道具 举报

27
发表于 2025-8-19 14: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5-8-19 14:12
我不与他一般见识,单独发帖子跟徐公孰说,首版,你们版主“云逸客”(兰羽)恶骂,还删帖,注意管理云云 ...

发生在关天的任何事,你不要摆追责的架势
你最多可以聊聊段干末发在红袖的风水帖

使用道具 举报

28
发表于 2025-8-19 14: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按倒就亲 发表于 2025-8-19 14:18
你这和稀泥的手艺在哪个工地学的

老丑我对你刮目相看了,上个帖子你码得认真,虽然笔触锋利难免伤人。

这事要复盘不难,难的是公正心。你算论坛不多的一个。

使用道具 举报

29
发表于 2025-8-19 14:23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8-19 14:21
发生在关天的任何事,你不要摆追责的架势
你最多可以聊聊段干末发在红袖的风水帖

别的也可以聊啊

你最近和桃花怎么样?

使用道具 举报

30
发表于 2025-8-19 14:23 |只看该作者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5-8-19 14:17
连本人在并未受到任何外界影响的情况作出的陈述都不能采信的话

还有什么能采信?

能作为证据的,就是那个在观天从标题到内容,都写明了投诉蓝羽删帖骂人的帖。
那就是正式的投诉,并且是按照坛规,直接喊话事发版块首版的针对蓝羽的投诉。


能采信的,只能是这个。
当他暂时脱离投诉版块、帖子,与其他人版聊时的其他言论,不具备证据价值。
他可以针对不同的人、不同的观点,或示弱或吹牛或装逼或装怂,都是现场即时情绪反馈,不代表此前投诉期间的心态或观点。
不然就可以因言获罪无限纠缠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