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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花若叶,你辞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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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若叶,你辞了吧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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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5-8-19 05:4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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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5-8-19 06:29 编辑

窗外满天闪电雷声滚滚,炸醒了,索性写几句。

先看六星版规,第三条这么写着:“六星实行首版负责制,版主组有权根据版块建设需要,对贴子进行锁帖、屏蔽、下沉,以及对违规帖进行删除处理(非违规帖不得删除,故意扰乱版块秩序的除外)。

重点:故意扰乱版块秩序的除外。

花若叶在茶舍的所谓投诉贴,到底属于“故意扰乱版块秩序”,还是所谓“正经”的投诉贴?

焦点是:管理组和花若叶认为是。茶舍版主认为非。

但是,花若叶这个投诉贴,即没有提供兰羽具体骂他的话,也没提供删除帖子的具体名称,语音模糊不详,属于三无产品。与其法官的背景相背。

特别是,花若叶在投诉贴写到:“为了茶舍,,,的风气,本着治病救人的原则”,这具有挑衅意味的不当言词,能叫“正经”投诉贴?普通板油不懂,法官不懂?

茶舍有管理员论金任板主,花若叶却跑到茶舍“为了茶舍“,还“本着治病救人”,谁给你的权力?

对这种三无产品的投诉贴,茶舍版认为属于六星版规中第三条“故意扰乱版块秩序”的帖子,予以删除,何错之有?

还有,管理组的判决也是把花若叶的投诉内容直接否决了!更是直接证明了茶舍版主认定的花若叶的投诉贴,是属于“故意扰乱版块秩序”的判断。

根据六星版规第三条,茶舍版主按“故意扰乱版块秩序”删除花若叶的帖子,茶舍版主何错之有?

而且,不仅仅《六星版规》中第3条有“故意扰乱版块秩序”的条文,大理寺《投诉规则》第11条也有“以投诉为名起哄者”,属于“无理取闹”的条文。

大理寺法官花若叶,明明知道这些,明明知道他的投诉不成立,明明知道他的行为是“以投诉为名起哄”的无理取闹。如果花若叶不知道,或者明知故犯,就应该辞去大理寺法官。

作为大理寺法官和六星管理员的花若叶,权高位重,理应严格约束自己的不当行为。其故意扰乱版块秩序,制造混乱,造成过度动荡,其行为影响十分恶劣,法官和管理员两项,花若叶你引咎都辞了吧!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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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5-8-19 06:13 |只看该作者
就是,大理寺干部也得轮流干,再来一次全民竞选又不是不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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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5-8-19 06:14 |只看该作者
推荐楼主竞选大理寺主持,花若叶妥妥滴一枚释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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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5-8-19 06:15 |只看该作者
本是是非精,偏好断事非,六星论坛管理组用人之昏庸无道独步天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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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5-8-19 07:00 |只看该作者
太监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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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5-8-19 08: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东方安澜- 于 2025-8-19 08:21 编辑
花若叶 发表于 2025-8-19 07:00
太监急


我这个是“正经”贴子,我也装个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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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5-8-19 08:31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5-8-19 08:20
我这个是“正经”贴子,我也装个逼

装得可以,有空多来蛐蛐,只要不恶骂就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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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5-8-19 08:32 |只看该作者
你觉得现在谁是个做法官,谁适合做红袖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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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5-8-19 08: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5-8-19 08:32
你觉得现在谁是个做法官,谁适合做红袖管理员?

灭灯。

红袖的核心是红袖杂谈,灭灯是首板,首板是核心人物,就代表了红袖杂谈,红袖杂谈就代表了红袖。

我还听说,红袖杂谈是灭灯建议设立的,因此灭灯做为红袖大区的管理员兼红袖杂谈首板最合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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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5-8-19 08:36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5-8-19 08:34
灭灯。

红袖的核心是红袖杂谈,灭灯是首板,首板是核心人物,就代表了红袖杂谈,红袖杂谈就代表了红袖 ...

我不会做管理员
事实上,红袖管理员是完全没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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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5-8-19 08: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5-8-19 08:32
你觉得现在谁是个做法官,谁适合做红袖管理员?

至于法官,我认为莫邪最合适。他是高票民主当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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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5-8-19 08:3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灭灯退魈 发表于 2025-8-19 08:36
我不会做管理员
事实上,红袖管理员是完全没必要的

几乎是闲职,我看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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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5-8-19 08:45 |只看该作者
完全赞同,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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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5-8-19 08:50 |只看该作者
阿木,你不要尽推那些光会“嘎嘎”叫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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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5-8-19 09: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段干末的小狗腿子又在寻衅滋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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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5-8-19 09: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垃圾鹰 发表于 2025-8-19 06:15
本是是非精,偏好断事非,六星论坛管理组用人之昏庸无道独步天下。

不是标有“投诉”字样的帖子,就一定是“正经”投诉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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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5-8-19 11:4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他至少应辞去红袖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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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5-8-19 12:10 |只看该作者
东方安澜- 发表于 2025-8-19 11:40
他至少应辞去红袖管理员。

哦,腚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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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5-8-19 13:31 |只看该作者
花叶子说:要走也是我自己想走,你们想逼我走?猪八戒娶媳妇——想得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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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5-8-19 13:5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大美丽 发表于 2025-8-19 13:31
花叶子说:要走也是我自己想走,你们想逼我走?猪八戒娶媳妇——想得美。

大美丽来了,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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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5-8-19 14:0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5-8-19 12:10
哦,腚解?

别意淫、揣测。事实胜于雄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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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5-8-19 14:1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5-8-19 09:08
段干末的小狗腿子又在寻衅滋事

就因这点事?你心里没残存点法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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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5-8-19 14:2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花若叶 发表于 2025-8-19 12:10
哦,腚解?

厚颜无耻之徒,不会懂得“引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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