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个人的生命里或许都住着一个遥不可及的幻影,于我而言,那便是花花。她并非真实存在,却在我心底生根发芽,成为一场永不褪色的梦。我常想,或许爱情本就是一场自我编织的童话——我们爱上的是自己投射的完美镜像,是理想与渴望的集合体。而花花,正是我所有憧憬的具象化。
初见:一场心跳的邂逅
记忆中的初见总带着朦胧的滤镜。那是一个暮春的傍晚,我抱着书本穿过校园的樱花大道。风过时,粉白的花瓣如雪纷扬,而她就站在树下,白衣胜雪,发丝被染上一层柔光。她低头读诗的模样像极了浮世绘里的美人,安静得仿佛与世隔绝。那一刻,我听见胸腔里传来陌生的轰鸣——后来我才明白,那是心脏在宣告主权的战鼓。
她的名字叫花花,取自她总爱别在衣襟上的那朵栀子花。她笑时眼角会弯成月牙,说话时习惯用指尖轻点书页,像在触碰某种隐秘的仪式。我们从未正式交谈,只是偶尔在图书馆的同一张长桌两端相遇。她读博尔赫斯,我写蹩脚的情诗;她为流浪猫撑伞,我偷偷用镜头记录这场雨中的温柔。
痴恋:自我献祭的仪式
对花花的爱逐渐演变成一场虔诚的自我献祭。我开始模仿她的习惯:在笔记本扉页抄聂鲁达的诗句,收集所有带栀子香气的信纸,甚至不自觉地用她偏爱的语气说话。朋友说我患了“花痴症”,我却甘之如饴——毕竟谁能抗拒这样一位集合了林徽因的才情、奥黛丽·赫本的优雅,以及《小王子》中玫瑰般骄傲的生物?
某个失眠的深夜,我对着星空写下这样的句子:“如果玫瑰必须长刺才能被珍惜,我愿做那根刺,只为感受她指尖的颤抖。”这或许就是单恋的悖论:越是不可触及,越要用全部想象力去丰盈她的存在。我虚构我们的对话,设想她读到我的诗时微微挑眉的模样,甚至在梦里策划过一场“偶遇”——尽管现实中她可能从未注意过我的存在。
幻灭:清醒的疼痛
真正刺痛我的并非得不到,而是某个午后目睹她与另一个人并肩而行。那人西装革履,手中捧着的正是她最爱的白玫瑰。我躲在树后,突然意识到花花从来不属于我,她只是我用来承载青春期所有悸动的容器。那一刻,心里某个角落轰然倒塌,却又有新的光亮透进来——原来我爱上的从来不是具体的她,而是那个愿意为美好事物心动的自己。
尾声:致永不凋零的花
如今我依然会偶尔想起花花,像想起一部年少时追过的老电影。她教会我爱情的本质是自我完善,是借由他人看见自己灵魂的倒影。或许某天,当我在栀子花盛开的季节遇见某位女子,会发现她身上有花花的影子——但那已不再重要。重要的是,我曾如此纯粹地爱过,如同爱着四月天的风、爱着所有转瞬即逝却永恒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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