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堵人家门口停车被揍事件,我只有一个评价:活该!别拿孩子说事,人家又没打你孩子。你自己做事不讲规矩,孩子出来那样,你自己不丢人吗?实际上,我去外面玩涉及到停车挡人家的可能性,远大于人家在我家门口停车的概率,因为我家在小区里面,从利益上讲我该支持乱停车的。可是凡事都是个理字,人家打开门做生意,你都不和人家商量就把人家门口堵了,就该被教训。
为什么出现这种不管不顾别人的人?说白了就是爹妈从小没教好,养成了只顾自己不考虑他人的性格。对此,法律也是有空白的,但是法律不可能涵盖所有的利益冲突。比如我不小心踩你一脚,你也没大损失,我就不道歉,你奈我何?我觉得,如果社会的道德沦落了,人的素质整体下降到一定程度,法律再全面也解决不了所有问题。
实际上,在中国历史上,大部分时间是把人分为三六九等的。对于很多连学都没上过的乡村山民,官府的法律是涉及不到他们的,那怎么控制这些人的道德呢?很简单,官府默认宗族制。也就是说地方的族长是具备对乡民的生杀大权的,对于那些奸夫淫妇,不孝之子,拐带人口等低级恶性犯罪,一旦被捉住,族长一句话就能要他们的命,这一点官府的态度是:不支持,不反对。
正因为这种严酷的宗族管理制度,虽然禁锢了乡民的个人思想,但是也维持了道德的纯洁性。所谓淳朴善良的农民,实际上是来自千百年来宗族制的铁腕管理。这样说可能得罪人,但我觉得事实如此。到了新时代,提倡人人平等,宗族制退场,农民和一些社会底层群体在人拳方面确实得到了大范围提升。在开始阶段,大家是感恩的,并且因为道德约束的延时,在一些时代底层社会群体表现出了很多社会高素质群体都不具备的高尚的品德,这一点是现实存在的。但是社会底层群体长时间的失去了直接的道德约束,再加上现实中社会待遇的不公平性,使得社会底层群体的道德出现无可抑制的滑坡。如果今天,你和我说底层人善良、淳朴,我是不信的。
当这些人成为客户,就是低端的劣质客户。他们希望花100元,买到价值200元的商品,享受300元的服务,最好能谋取到1000元的索赔!所以呢,我觉得对于低端客户就是不该惯着。你们也不是上帝,只是和我做一次生意。这东西我就卖200元,一分钱也不给你便宜,不想买走人,宁可不做这单生意,否则你退一步会有无数的麻烦。售后服务完全按照规定来,没有额外的服务。你要走索赔,如果不占理,我绝对不息事宁人,有本事你起诉我,我应诉就是了。
除了做生意,低素质的人在很多方面都在谋求利益最大化。如果从社会福利上来说,他们确实可怜,社会对他们也存在不公平的一面。但是从道德上讲,很多低素质的人也没有底线,社会也不该迁就这些人的低素质需求。比如明明是他们的孩子不守纪律,老师管教他们,他们就投诉,教育部门就该强硬一点:管教你的孩子是正确的,你自己不管,老师替你管教合情合理,你要闹事就该拘留。比如那些只为利益而来的专业医闹,在外国医院闹事是可以击毙的,在中国闹事也应该直接刑拘。还有在公交车上敢于殴打开车司机的,就该直接暴力制服,管你是不是老幼妇孺,在制服过程中把这种人致伤致残致死都是正当防卫,因为他的行为可能导致一车人的生命危险,这一点似乎已经写进法律。
一些低素质的人读了书,也有了钱,素质依旧不改,做事不讲规矩,社会同样不该惯着他。我始终不认为人类的平等是一句什么天赋人拳,或者人生而平等就能实现的。我支持人类的最终平等,但是人在权力平等之前应该先实现素质平等,否则这些人只会拖文明的后腿。
给一个奴隶,逐步进行善待,到最终融入文明社会,那是慈悲。但是忽然给他卸掉枷锁,告诉他你和大家平等了,对奴隶对大家都未必是好事。美国黑奴解放的结果是:一地鸡毛!有些黑人找不到工作,没有生存空间,只能回到家乡,再次成为土皇帝暴君的奴仆;有些一直混迹于社会底层,成了社会不安定因素;还有些动不动就示威游行,你说个“black”单词都能触动他们敏感的神经。美国黑人解放是1863年1月1日,如果说当时出现了这样那样的问题,是历史的惯性,可以理解。可是现在都2025年了,162年过去了,为他依旧没有彻底解决,这说明什么?嗯,看来林肯被刺杀也不是太冤枉。
在文明社会,我赞成低素质的人群应该享受平等的社会福利,但是我不认为应该让他们彻底的失去道德枷锁的控制,即便是要解开,也是该逐步解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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