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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青霞与秋瑾并称为“南秋北刘”,她们在辛亥革命历史上具有重要地位。刘青霞曾是同盟会成员和社会活动家,她在去世前将全部家产捐给国家,用于河南的教育事业。秋瑾则是中国女权运动的开创者之一,同样在辛亥革命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刘青霞(1877-1922),原名马青霞,河南安阳县蒋村人。清光绪年间两广巡抚马丕瑶之女,后嫁于开封尉氏县刘耀德为妻,随夫姓,改为刘青霞。我国近代历史上杰出的女性教育家、社会活动家、辛亥革命女志士,与秋瑾齐名,当时:“南秋瑾,北青霞”响誉全国。辛亥革命前后,被选为北平女子法政学校校长、北平女子学务维持会会长、北平女子参政同盟会会长。她在尉氏县创办河南省第一所女校——华英女校;捐巨资支持同盟会河南分部成立大河书社;辛亥革命河南起义时她又有巨额捐助;她还拿出9000两白银在贾鲁河上修筑歇马营大石桥一座,造福乡里,赢得了群众的称赞。孙中山先生为她题赠“巾帼英雄”牌匾。
刘青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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