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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和人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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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住的房子屋龄24,住了17年。
三栋大楼成U字型,中间是机车坪,底下车库的所有权当年建商潦草的根本没有指定位置的到户,租户们约定俗成的先到先停,也没有拿东西占位的陋习。 总的来说,业主相处的都挺融洽,业主群里也从未吵过架,群里发的都是谁谁谁机车钥匙没拔,谁谁谁车门旁边有个什么东西,现场拍图发群里,谁的谁去拿。 所以老话常说,有些远亲不如近邻。 这话是真的。 当然也不是没有矛盾过,当事人双方直接爆发矛盾的譬如邻居A和邻居B吵架到动手巴拉巴拉的,这种情况还真从来没有过。 两口子吵架打架属于内部矛盾,不包含在内哈。 早几年,我家楼上重新整了个浴池,不知道工程是哪里出了问题,渗水直接渗到了我家天花板。我没吵楼上也没闹,在顾及了双方利益都不受损的前提下,提交了民事庭,喊正经的估价公司按金额估算完,愉快和解。诉讼费用两千台币两家分摊。 我请估价公司,怕楼上阴谋论有想法。 楼上请估价公司,楼上担心我阴谋论有想法。 法院接了案子公派估价公司,大家都没想法。 想撕破脸,都没有理由更没有机会。 楼上赔付,我家找人修复,直到现在两家半点矛盾都没有,进进出出遇到了都是亲切的招呼连连,楼上种的冬瓜吃不完往我家送,我家买了大西瓜也是切一半送楼上。 法律和人情从来不是矛盾的对立关系 法律越健全,人情世故的人际关系就越简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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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9-11 17:35 早几天因为朋友有个官司要打,所以陪着去了法院 真的,没看见一个耳红面赤的,就连双方律師私下都是客客气气 庭上才会开启针锋相对的用条条框框法律怼法律的模式 能够法律摆平的谁动用人情啊,人情难还的狠,牵涉更多的麻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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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星十三州 发表于 2024-9-11 17:40 法律只要健全,根本不用吵架 吵架还涉及人身攻击公然侮辱罪呢 我会吵架,但是我在这边的时候几乎没吵架过,根本犯不上 早几天替人去法院争取了一把,我方这边的律师都佩服我运用法律的娴熟 通读法律那是不可能的,能用到的熟就行 破系统真烦人,走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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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事理
需要很长时间的社会建设 就算法律健全 但认知里面还是“诉诸法律打官司是一件丢人的事” 也无能为力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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弯弯从我得到的信息分化很严重
政治充斥民间生活 如果楼上楼下支持政党不同 是会吵架的哦,不该这么和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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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9-11 18:16 于是家家标配一个私人律师 律师成了热门职业,比公务员吃香 还解决了大量就业,虚拟经济高企 再者,法律健全事无巨细,动不动就会触犯到法条 一个普通人不够了解,出趟门第二天就收到律师函 平均一个月两场官司,不是打官司,就是在打官司的路上 劳民伤财,也不好。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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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事讲法律,小事讲人情
我拍哥这种情况,在大陆 俩人商量商量就解决了 不用浪费公共资源。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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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牧 发表于 2024-9-11 18:29 法律赋予的权益才是平等的 绝对平等也没有,准确的说法律赋予普通人的权益是平等的,更倾向于保护弱势群体一些 比方说交通法 行人的路权最重,所有非机动车和机动车都得给行人让路,让行人先走 因为行人肉体凡胎的相对比非机动车和机动车属于弱的一方 非机动车的路权高于机动车,机动车细分摩托车的路权高于汽车,小汽车的路权高于大货车 就好像大城市惯性了法律俗成的等红绿灯看交通号制,多半还是法律制定有罚款的前提下习惯遵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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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炸毛 于 2024-9-11 19:22 编辑
阿牧 发表于 2024-9-11 18:30 那只是你觉得 举个例子,我家对面栋的两夫妻,一个民进党的一个国民党的 他俩就算是选举期间的吵架,也是早需要过九,晚不超过十一 也就说他俩的内部矛盾绝对不会影响公共权益,吵架也是得早上九点以后晚上十一点以前控制音量不打扰别人的休息时间 不然,三栋楼的住户任何人都有报警的权力 警察来了会先在门外测分贝,然后柔性劝导,不听才开罚单 政治理念的不同各派会申请路权上街头抗议,很少有二逼会和邻居吵架,政治立场和宗教信仰需要互相尊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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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炸毛 于 2024-9-11 20:28 编辑
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9-11 19:56 可能因为大环境不同,忽然觉得要扯清楚这个也有点吃力 我们这一栋楼的隔壁是一个独栋带院的,有个外教买了一直住到现在 歪果仁把自己的院子打理的花团锦簇,一般白天有开放某个时间给附近小朋友去院子里的小型游乐场玩,他家有四个小孩,会找小伙伴 外教的斜对面有个阿婆,患老年痴呆症的阿婆,两个多月的时间去到外教家起码十次,把院子里的花花草草给揪的毛都不剩 外教和阿婆的子女说了很多次,阿婆的子女根本不放在心上,后面外教火大给告了 按照侵害他人财产罪来说,外教告阿婆是成立的。但是阿婆患有老年痴呆,这个错就得阿婆的监护人承担 这附近的人甚至都没有一个指责外教不道德,都觉得那是外教的权益,阿婆的监护人监管人是应该承担监护不力指控的 法律健全道德都会升华,起码后面阿婆的家人在阿婆出门的时候都会全程陪同,这样还降低了阿婆自己意外的可能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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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9-11 19:56 大事讲法律 小事讲人情 主厘大小清分界线,就行 不然你认为一件小事就诉诸法律, 夫妻结婚先弄明明白白清清楚楚也不是个事 人情味的底线还是得守住。 他不是什么暗箱操作,而是北京胡同里市井喧嚣 好山好水好凉薄对应好吵好闹好快活。 当然,你这种理智冷血的还是应该推崇那样的社会生活。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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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小炸毛 于 2024-9-11 20:36 编辑
阿牧 发表于 2024-9-11 20:32 理智=冷血? 我等一下打的你脑壳长包 你这是说不主流还说是我呢 玛德,输入法得改一下老打错字。。。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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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牧 发表于 2024-9-11 20:44 好哒,你俩斗吧 不过我觉得你熬不过不主流,熬鹰的熬 只有金盾和不主流能平分秋色 掐不过不主流你别哭嗷,哭也没人给你棒棒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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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对不主流 发表于 2024-9-11 22:25 法律的本质是保护,保护私权 拿路虎女打人耳光举例,自我人格的人会把私权滥用 把小事变成大事,这个时候懂点人情,就不会涉及到法律。 社会是个熵增定律,会不断的混乱破格。 细胞依赖的是人情来自我净化新陈代谢, 确实有不能正常代谢的细胞才用法律这个免疫系统去杀死 人情是个自我净化系统,法律是个免疫系统。 扁鹊三兄弟,老大叫道德,老二叫人情,老三叫法律。 法律看起来是万灵丹,是因为你感受不到其他事物的作用。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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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牧 发表于 2024-9-12 07:54 我的老天爷啊 你是怎么好意思举例路虎女的? 首先路虎女是逆行,这就牵涉到了她本身违规在前,因为她违规才引发的后续纠纷 这是中国法律关于寻衅滋事的条条框框,哪一条不适用路虎女? 如果是在台湾,我可以很肯定的告诉你,路虎女首先得面对违反交通法的罚款,然后再是寻衅滋事公然侮辱和蓄意伤害 几罪合并,交通罚款和民事赔偿加刑事处罚一个都逃不掉,且不论对方是不是退役军人 犯罪的成本越大犯罪的几率才能越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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