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24-8-20 07:29 编辑
李四强是个智障,俗称傻子。
可就是这样一个傻子,居然被法官判了刑,而且,在三次有证据证明其并非罪犯的情况下,依旧被法院认定为抢劫犯,三次维持判决继续服刑,直到其服刑9年多,蹲了3380天监狱,于释放8年后,才在其亲属的不断申诉下,获得了最终的无罪判决:2024年8月15日,广东汕头龙湖区法院就“智障男子抢劫案”做出国家赔偿决定,向李四强亲属赔偿234万余元。然而,李四强早在出狱两个月后就已经重病死亡了,年仅37岁,死前,一直背负着抢劫犯的罪名。
案情并不复杂:
2007年,智障青年李四强从安徽家中出走,流落到了江苏省南京市。不久后,南京警方在清查外来暂住人口时,发现了在当地打工的李四强,并在其身上搜出了一张身份信息为“刘西文”的身份证,而根据协查通报,刘西文是一名在逃的案犯,曾在广东汕头抢劫作案多起。据此,李四强被当成刘西文拘捕羁押后,移送给了汕头警方。南京警方做的有瑕疵,那就是没有按程序核实嫌疑人身份。当然,嫌疑人装疯卖傻,企图蒙混过关的也有,临时羁押时间有限,交给汕头警方甄别,也说得过去。
问题是汕头警方也没有核实身份,就把李四强当成刘西文拘留、逮捕了,因此,没有通知李四强家属,李四强的家属也完全不知此事。这里可能会有李四强不能清晰表述身份的问题,但即使如此,汕头警方也应该发函或派员按刘西文身份地址和李四强照片去刘西文住地公安机关核实身份呀!没有,检察机关也没有退查,甚至连法律援助律师都没有依法指派,汕头龙湖法院就认定李四强就是刘西文,以抢劫罪判处其有期徒刑12年6个月。
然后,智障男子李四强就顶着刘西文的身份,稀里糊涂进了监狱。在服刑两年多后,监狱的管教发现李四强明显并非刘西文,于是找到并联系了其家人前来辨认。至此,李四强的家人才知道,失踪多年的李四强竟然被关进了监狱!
监狱及时将这个情况反映给了公安机关,公安机关和检察机关直接函告了龙湖区法院。至此,我觉得公安机关是认识到了错误的,检察机关也在履行监督职责。各位,你们看到这里,一定会以为这起冤案迎来了重大转机吧?哼哼,接下来,法院的操作会让你惊掉下巴!
法院没有重新审理此案,而是直接做出了一个裁定,把原判决书中所有的“刘西文”改为“李四强”,这样就等于法院没有判错人,而是李四强冒用刘西文的名义去抢劫了,他们只是判错了名字!于是,真正的抢劫犯刘西文被彻底洗白白,放心在家乡岁月静好;而傻子李四强则成了冒用刘西文名字的抢劫犯,终于以自己的名字坐牢了!
李四强的家人傻眼了,但朴素的农民还是选择相信法院,毕竟自家的傻子万一当年真的抢劫过呢。于是,李四强继续蹲监狱,关了9年多,共计3380天,直到2016年减刑期满释放。出狱两个月后,李四强病重死亡,年仅37岁。他被埋在村外的麦子地里,留下一个小土堆,连个墓碑都没有,更没有人像去六间房大集王伯伯摊上买纸钱那样,去买祭品祭奠他,罪犯嘛!
埋了李四强,家人们才从忙乱中静下心来,看了看《判决书》,仔细一看,发觉不对头哇,又找来村里明事理的文化人一琢磨,大家全傻眼了:在判决书里认定汕头抢劫案发的时间里,咱家傻子李四强是一直待在安徽老家村子里的呀,他怎么可能会去广东汕头抢劫作案呢?他也没练过什么神功呀?于是,村里的这位文化人鼓动李家上诉!
李家人向龙湖区法院申诉,被驳回;李家人继续向汕头中院申诉,依然被驳回;倔强的李家人又申诉到广东高院,但一直没有得到答复,7年申诉,毫无进展!
直到2022年,李四强的家人向安徽警方检举了刘西文,刘西文到案后对抢劫作案供认不讳。而刘西文在看到警方出示的李四强的照片后,一脸懵逼,表示根本就不认识此人。随后,安徽警方把刘西文移交给了汕头方面。
各位,这次该是迎来冤情大白的转机了吧?哈哈,先别高兴和激动,双手托好下巴往下看:
2023年2月,汕头市龙湖区法院作出判决:刘西文伙同李四强在汕头抢劫作案多起,判处有期徒刑十年!李四强又被从冒名顶替刘西文的人,变成了刘西文的同伙!且是主犯!
此案被无望的李家捅到了网上,引起多家媒体报道,一时舆论汹涌。一个月后,接到李家申诉七年都没动静的广东高院终于动起来了,东大特色的舆论监督判案的神奇功效发生了! 2024年4月,傻子李四强终于被改判无罪!8月,李家获赔234万余元。
至此,距离李大傻子含冤入狱已经过去整整17年零5个月,距离其去世已近8年,坟头的草都一岁一枯荣了好多茬了!可怜的他,到死都顶着抢劫犯的罪名,他来世上走的这一趟,真的是不值。
故事到此为止,但感叹却源源不断:
傻子,应该是无行为责任能力者,怎么会在被警方、检方和法院的执法过程中当做正常人给处理了?一个连自己生日都不知道、连自己亲人模样都记不住的智障,是如何在审问笔录里承认自己是另一个人,甚至还清晰记得另一个人作案的时间地点和经过的?他的笔录居然没人怀疑,法官居然采信了?为什么监狱的管教都能发现他是智障且不是刘西文,而众多办案审案者没有发现或是发现了也不愿意面对事实?
总之,该案的漏洞,多到和大到如金月半外婆家晒萝卜干的簸箕, 却一再被遮掩、补塞,这就不是办案水平问题了,这就是视百姓为草芥,视法律为儿戏,毫无敬畏之心了!
想起警校老师的一句话:执法者,手握生杀予夺大权,办案应该慎之又慎。 幸好,我记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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