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要有律师制度”
《闻所欲闻的个人回忆录》四十二
我进工厂时是17岁,1974年12月。一年以后,推算到1976年1月,我被车间评为先进生产者,于是就到县里某招待所,分组开了几天六合县工业局的下属单位整改会议,目的是提出自己认为工厂还需要改进的哪些工作,小组记录以后交给本厂上级单位:工业局。
我这个小组的其他成员已经不记得了,只有一位至今还记得很清楚:
一位刚刚从部队复员的(后来担任我厂党总支副书记,书记是华强)营级干部,名字、长相已经很模糊了。不过我是说事,他叫什么、长啥样没关系。……什么意思,小学班上女童鞋茹丹美,叫什么、长啥样你怎么到现在记得那样清楚?这个,这个,大概那时记性好,后来记性差了吧?
我和这位复员进我厂的营级干部分在一个小组,讨论厂里的成绩和需要改进的问题。我是啪啦啪啦讲了许多,他才来,对厂里事几乎没有话讲,更多是谈天说地。
一天,当我没有啥正经话要说的时候,我也开始“版聊闲话”:
“中国要有律师制度,不然许多明显是冤案的都被判刑了。”
“营级干部”不同意,他说:
“律师是资本主义的东西,我们不能用。”
我说:“文革有多少冤案,如果有律师辩护说理,冤案要少很多。”
这回 那个“营级干部”没有直接反驳,而是做了一个比喻:
“你比如说,资本主义国家的厕所,大便以后不要自己揩,有温水冲屁股,有烘干机烘,还要喷香水。我们怎么能和他们那样干?所以……”
我立即反驳道:
“这是因为我们国家没有钱,生活不富裕。以后我们日子好过了,厕所也可以温水冲屁股、屁眼搽香水!”
我看出来,“营级干部”很不高兴。——我觉得,你才来,啥也不是,不高兴能咋地?嘿嘿。
第二天早上,又到招待所开会,送报纸滴一早就来了,把几张报纸朝房间一丢。我拿过一份人民日报,头版头条文章醒目一行大字赫然映入眼帘:《中国要有律师制度》
这回你看我怎样“修理”那个“营级干部”:
“人民日报社论说中国要建立律师制度,看看瞧、看看瞧!”
“营级干部”半句话也说不出来……。
当时图个嘴痛快,后来我尝到了“叫真”的苦头,——“营级干部”把我给告了。介个在另一段再回忆吧。
1956年,社会主义新中国的法律刚刚建立律师制度,就碰上1957年的反右运动,许多替右派辩护的律师被看成是和右派一样的坏蛋、讼棍。之后律师制度就被取消了,——文革海量冤案的前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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