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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有壶家园 狐狸窝 韩信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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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信的故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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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4-5-11 13:0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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胯下

  一个月了,那个不知打哪儿冒出来的小子,每天拿着把宝剑招摇过市,出尽了风头。隔壁牛寡妇,就不只一次说:“那家伙没准是个落难的王孙呢,你看那人鱼线。”更可恨的是翠花,都已经魔怔了,就连他那副病怏怏的样子,都被她说成是落魄剑客的“憔悴”。剑客?就他?他是否憔悴我不知道,但作为一个职业杀猪客,我看他确实像是被“劁”过了的。他走在路上,貌似目不斜视,但每当对面过来个有钱人和当官的,他那眼睛里就发光,嗯,就跟窑子里的姐儿一样。“他就是个出来卖的!”我不只一次揭露他的本相,可没有人相信我。牛寡妇不信,翠花也不信,大秦朝难道就没有真理了吗?不行,我得站出来,唤醒民众,就在今天。

  “装,接着装。”我赤手空拳站在拿着剑的他的面前,近到能够清晰地看到他眼里的惊慌:“你他妈还装得和真的一样。今天,要么你杀了我;要么,你从我胯下爬过去。”说完,我一把扯开了身上的短褂,于是,满街的男女老少都看到那一撮飞舞在淮阴春风里的胸毛。熙熙攘攘的街头,忽然定格了,那一瞬间,哥成了焦点,而他,不过是一个陪衬哥的小丑。哥要的就是这个效果,我想,经过这件事儿,他应该会摆正自己的位置。不管是牛寡妇还是翠花,都不是他可以勾引的。这是我的地盘,哪怕是始皇帝来了,他也不能碰我的女人;更何况,不过是一个病秧子。

  “故事的结尾大家都知道了,那小子最后当然是怂了,他钻了,他真地钻了。”我美滋滋地喝了一口酒,看着眼前围成一圈儿的小伙计,笑道:“等你们将来长大了,可以独掌一个肉摊的时候,一定要记住,正义,必将战胜邪恶。”

  “师傅,你怎么就确定他不敢动手?”一个小伙计,怯生生地问。

  “因为他怕死,而我不怕。”我仿佛又看到了那双眼睛:“一个觉得自己可以卖个高价的人,总是比别人更怕死的。出来混,一旦怕死,就不会有什么大出息了。”

  一饭

  他每天都在那边练剑,每次练到呼哧呼哧直喘才停下。我想,他是个努力的人,至少,不是一个不学无术的人。虽然,他甚至都不会钓鱼。或许,他本来也没想钓鱼,他只是在那里做出一副钓鱼的样子,然后等着被我发现他的不幸。是的,他并不想让我看出来,他是一个想讨饭吃的人。当然,这是有点虚伪,但虚伪,恰说明他还是一个有羞耻心的人,否则,他又何必虚伪呢?我是给他饭吃了,坦白说,我也没想过他会有什么大的作为。但,我总也不能看着他饿死在我面前。毕竟,他手里还有剑,当他饿到一定程度的时候,我并不确定,他还能控制自己的虚伪,还有,能控制自己手里的剑。

  “多谢大嫂赐饭,将来信必有厚报!”他按着剑,重重地说道。然后,然后当然就是狼吞虎咽地吃了起来。

  我很庆幸请他吃了那几顿饭,真没想到,他把那顿饭看得那么重。我无法想象,如果我不给他吃,他又会怎么样。哦,是的,是几顿饭,他可不只来吃过那一顿。只是,后来他再来吃的时候,就不再像以前那么虚伪了。而且,再也没有说过那么重的话。有人说,这说明他不是一个轻易说那种话的男人,说明他是一个重视承诺的人。可是,我还是更喜欢当初他羞答答地假装钓鱼的样子。对于那些“重谢”“厚报”之类的东西,我从来就没指望过。那个春光灿烂的下午,村头的小河边,他在练剑,我在洗衣服,虽然素不相识,但却很幸福。他不会明白这个,或许,他觉得当我拿到他那“重谢”的时候,才会很幸福。

  或许,他重视的也不是那厚报的承诺,而只是,想让别人看到他重承诺的样子。谁知道呢,总之,等他来用钱履行承诺的时候,钱对他,其实已经不算什么了。



  月下

  月色朦胧,树影瞳瞳。我撩起了长衫下摆,扎进腰带里,然后迈开大步,在月色下狂奔,夜风拂面,有种飘飘欲仙的感觉。我跑得并不快,因为我知道,我无法跑得比他更快。如果他真地想走,我是追不上的,甚至不知道,该往哪个方向去追。可是,现在,我一定可以追上他,因为,他一定会在那儿等我。我不知道那儿是哪儿,但一定就在前方。这是男人的直觉,也是两个男人之间的默契。怎么说呢,有点像吵架之后离家出走的小媳妇,一定会在某个地方,等她的男人来找。我感到有点燥热,月色越来越暧昧了……

  是的,最后我追上他了。他就在那儿等我,坐在坟头上,笑得很淫荡。我承认,这辈子,我再也忘不了那笑容和眼神。几小时后,当我们两个从树林里跑回营地的时候,很多人看我们的眼光都不正常,尤其是刘邦。好吧,我承认,我们的衣服是零乱了一点儿,可是,那不是树林儿吗?而且,还是晚上。对于历史和刘邦而言,他们只看重结果。至于那几个小时里发生了什么,历史不知道,刘邦不知道,或许,也不会再有别人知道了。一如别人也不会知道,为什么他总是那么信任我,直到最后一次进宫。

  对一个有野心的人而言,他怎么可能错过唾手可得的成功机会?我知道,他不喜欢刘邦那个地痞,但这并不表示他不愿意跟着刘邦干。没办法,谁让这个世界上,好孩子都当不了老板呢?读私塾的时候,班上学习最好的两个孩子,一个正在贸易行里给人算账,另一个据说在县上谋了个主簿的差事。这种成功来得太慢,可又怎样呢?千百年来,这就是领导们给出的教育模式,而且被家长人热烈拥护着。我知道,韩信不想这样,我也不想。所以,他不会离开刘邦,至少,在成功前不会。



  背水

  牛二倒下了,王大倒下了,阿贵也倒下了,鲜血染红了屁股后面的河水,惨叫声响遏行云。我跌跌撞撞地挪动,拼命抵挡着不时刺过来的矛尖儿,有敌人的,也有战友的。“阵形一旦被冲散,凡是进入到你周遭一矛之地的,就先杀了再说。”牛二说这话的时候,满脸都是老兵的骄傲和沧桑。现在,他躺在地上,那沧桑的脸,早已经被踩得辨认不出模样。很多人都杀红了眼,嗷嗷吼叫着,咒骂着,刺杀着。“你得尽量表现得凶狠一点儿,人都是挑软柿子捏呢,你越凶,他们越不敢靠近你。”憨厚的王大说这话时,还故意张牙咧嘴摆出了一个很凶的样子,当然,现在没人怕他了。“咬人的狗不叫,越是喊得凶的,越是草包。”我想,杀他的人,一定听过阿贵的这句话,事实上,我亲眼看见,嗷嗷叫的王大,是被人一拥而上,抢着给杀了。

  姓韩的不是东西,从一开始的背水列阵,就已经让我们退无可退。这不但是把弟兄们逼上了绝路,也把对方逼到了决死一战的地步。我说我们其实不想拼命,哪怕没了退路,可是,谁信呢?我亲眼看着扑过来的那哥们,满脸的悲愤和不解,那眼神里明明白白的几个大字儿:“怎么能不按规矩出牌呢?”他手里是跟我们一模一样的“蛇矛”,看样子,他们的军需官,也懒得给他们找一根哪怕稍微直一点儿的木棍当矛杆儿了,反正就是个死字。千万人中,我俩就此遇见,难忘的,是那相视一笑的惨然,然后,挺矛,冲锋,突刺。两杆蛇矛擦肩而过,我们没有回头,此生,想来也再见无日了。没刺中,刺不准,当然,这不算稀奇,就拿九曲十八弯的矛杆儿,刺中才是奇迹。“最好也别刺中,这杆儿不行,刺中了,一用劲儿,杆儿就断了,举着半根弯棍儿,这不是等于招呼别人过来弄死你?”牛二的谆谆教诲,我不敢或忘。

  说是冲锋,人挤人的,一地横七竖八的尸体,也跑不起来。何况,脚下的血已湿透了地皮,湿滑无比,一不小心,就跌倒在地,然后,等着被千万只脚板踩过去。我低声呼喝着且战且走,抽冷子退到河边,低吟一句儿时的歌谣“我家门前有条河”,然后笑着一个猛子扎了下去。睁开眼睛,就看到离我不到一尺的地方,一张满脸麻子的大脸正惊恐地看着我。周遭扫视一下,一条条汉子矗立在水里,脸蛋儿憋得青紫,有的手里还举着一具浮尸,偶尔会用尸首挡着,浮上去吸口气,对面那哥们手里就抓着一具。我一把抓住那尸首,用力拉扯着,那哥们不干了,他死命拉着,拼命摇头。可惜,他到底已经在水下憋了太久,没几下就被我抢了过来,只好自认晦气,嘟囔着游了开去,我依稀从嘴型上辨认出他在说:“你至于吗?!”我看着怀里阿贵那已经泡肿胀的脸,默默地哭泣。这是抗秦的主战场之一,这是一场注定载入史册的战役,人们会记住那位姓韩的军神,而我们,还得为了活着,挣扎下去。



  楚歌

  楚歌声中,虞姬跳了最后一曲,然后,死了。我不明白,她怎么就那么讨厌刘邦。虽然,他是一个好色的男人,但孬好也是一个君王。嗯,等我死后,他会是这个大一统国度的君王。我想,我是会死的,因为,他手下有韩信。说起来,那曾经是我的手下,后来因为待遇不好,升职太慢,跳槽去了他那儿,然后,就狼狈为奸了。不过,我不后悔,我不喜欢一个钻别的男人裤裆的男人,哪怕他的确是个人才。这种人才,或许,也只有刘邦那二货可以用吧?只是不知道,将来他们谁会整死谁。

  来自江东的船还停在岸边,远远的,我还能看见,老村长正站在船头,向这边深情地凝望。我知道,他是在等我上船呢。只是,我有那么傻吗?起义之初的八千子弟,现在已经所剩无几,那地方的人现在估计恨不得吃我的肉扒我的皮。当时让男人孩子跟我混,还不是为了混个出人头地?亏那个老村长还好意思说,当初跟我走的人,都是因为我的人格魅力。屁!我能信这个?我要是这么单纯,早不知道死几回了。现在这一把赌输了,赔了个精光,回去了,还会有我的好日子过?

  如果我上船,没准他们转手就把我卖给刘邦那杂碎了,他们眼巴巴在那儿等着,还不就是想哄我上船,然后拿我人头去当投名状?他们这帮人,为了过上好日子连男人孩子都舍得送上战场,何况我?这事儿咱不能干,咱孬好也是霸王!死不可怕,别人能死,咱自然也能死,无非就是抹一把脖子。这辈子,想起来,大约也不亏了,死得干净点,还能留个好名声。只是,便宜了韩信。不过,这已经不是一个属于英雄的时代了,哪怕是钻过裤裆的英雄。我死了,大约也就轮到他了。



  女人

  昨天俺家老刘出门的时候,特意安排了太史令给俺说书。自打当了皇帝,他还没对俺这么好过。那色鬼成天就是胡作非为,不知道糟蹋了多少女人,只是,或许这也是天意。太史令那老头絮絮叨叨地说了很多,让俺好生不耐烦,但意思俺是听懂了,就是在说:“男人不在家的时候,女人总是要惹事。”这个说法正合俺意,于是,当天晚上,俺就把萧相国叫进了宫里来。萧相国识文解字,温文尔雅,那可是个知情识趣的男人。他跟韩信关系一向很好,据说当年还一起在月下钻过树林儿。这样的男人,谁不喜欢?

  事情出奇的顺利,那个号称“军神”的家伙就那么简单地被抓了起来。这让俺都不禁怀疑,他以前的那些战绩到底是蒙的,还是说他以前的对手都比猪还蠢?他就被绑在那里,神色平静,既不惊慌,也不愤怒。更有趣的是,他竟然还有闲暇,跟萧相国眉来眼去。那种暧昧的眼神,俺还从没在男人之间看到过,看来,传说八成是真的。要不然,他怎么就不怪老萧把他骗进来呢?他总该破口痛骂老萧两句才对。可看两人的眼神,却又实在找不到愤怒。男人,的确是一种很混蛋的动物。

  “韩信,你如果从老娘裤裆底下钻过去,俺今天就饶了你!”俺笑吟吟地冲他说。
  “女人。”这是他说的最后两个字,说话的时候,他笑得很假。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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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4-5-11 13: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后死于阴人之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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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4-5-11 13:0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建议长话短说,大道至简,太长了没人有耐心看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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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4-5-11 13: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都是一目十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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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4-5-11 13:1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最好写诗,字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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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4-5-11 13:12 |只看该作者
一剑终情 发表于 2024-5-11 13:09
建议长话短说,大道至简,太长了没人有耐心看完

历史小说,长短还好吧。
关键是文笔好,这文字耐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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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4-5-11 13:1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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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4-5-11 13: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24-5-11 13:12
历史小说,长短还好吧。
关键是文笔好,这文字耐读。

可以写成长恨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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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4-5-11 13:1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24-5-11 13:17

斑马的脑袋,头头是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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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4-5-11 13:21 |只看该作者
以不同的视角展示不同时期的韩信,构思颇具匠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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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4-5-11 13:29 |只看该作者
一剑终情 发表于 2024-5-11 13:09
建议长话短说,大道至简,太长了没人有耐心看完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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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4-5-11 13:30 |只看该作者
醉笑陪君三万场 发表于 2024-5-11 13:21
以不同的视角展示不同时期的韩信,构思颇具匠心。

谢谢,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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