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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美国总统大选为例子:
第一步:选民投票。选出各州的选举人团。
第二步:选举人团投票。选出总统。
第三步:总统宣誓就职。把民意上升为国家制度。
分析之,可以概括为:
第一步实现公民的权利
第二步实现公民代表团的权力
第三步实现一种民主制度
综论之,即:权利+权力+制度=民主
分言之,即:
民主是一种权利。而权利和自由一样,是人的价值。此时,可以说民主是一种价值。
民主是一种制度。显然如字面意思,民主是一种制度。
民主是一种权力。权力是什么?Will to power。注意to字所暗示所表明,权力是一个过渡过程,从人的内在的权利价值转化成外在的制度。权利转化成制度 制度转化成权利,中间都需要经过权力这一关。“徒善不足以为政,徒法不足以自行”,法与善,不可不权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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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非从天下,非从地出,发于人间,合乎人心而已。”
个人的权利,是自己内心的表达。一个人的权利自觉,首先要知道自己心里想要什么,首先要知道自己是谁。
高隐月薪9K而称自己三代贫穷,诈也。真方子假装自己祖上是大清并不存在的武昌道的候补道。程螃忽而化身为纳兰蟹。连自己是谁都不知,又如何知道自己心里想要什么呢?自己心里想要什么都不知道,又如何争自己个人的权利呢?争来争去不过是诈叫。
尤等而下之者乃绝对不主流之流。抱着美国民主基金会的兔园册子,一条一句的抠字眼儿,纸上谈民主,嘴上喊民主,完全不遵从自己的内心,句句背诵敌人的提纲。这固然可以每天赚生蚝啤酒,一辈子也摸不到个人的权利的门儿。
梁老好学,惜乎暗昧,误择师门。几块泥神,不知自己的心,不知自己的面目,如何敢教育梁老?误人太深,欺人太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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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利—>权力—>制度。如美国总统选举过程所揭,民主是一种价值排序,是一个完整的历程,是一个生态。
不独美国,各国皆如此。
不独国家,每一个个人也是如此。一端遵从自己的内心,主张个人的权利;一端遵循本国的制度,合乎程序地实现自己的权利;两端之间,从权,充分权衡。这个从权的过程,即自由。
“《春秋》之治狱,论心定罪。志善而违于法者免,志恶而合于法者诛。”不合乎法,而合乎善的;合乎法,而作恶的;合乎法,合乎善;不合法,又作恶的……各种各样的类型,因时而异,因地而异。地方不一样,则有不同的判断。
吸食大麻,在美国合法,且美善,在中国则不合法不美不善。所以,讨论民主,首先要明白自己是哪国人。一个中国人跟一个美国人谈民主,在美国一国之内一个德克萨斯州人与一个弗吉尼亚人谈民主,必然都有或大或小的差异,不奇怪,每个地方有不同的道德风俗。
六星不少人谈民主,处处时时事事假装自己不是中国人。身在中国,假装自己不是中国人,言必称希腊,陈情虽高,申论虽阔,无关乎民主也,只因为不切实不经心不可行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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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一要表达自己的内心。这就需要叙事。把自己的想法如实完整表达出来,是民主的第一步。六星好谈民主的,嘴大,嘴碎,咿咿呀呀,不成句子,啰啰嗦嗦,没有主题,虽然拼尽体力,洒尽口水,熬尽日月,无关民主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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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星好谈民主的,精力充沛,却又用错地儿。老是嫌这个蠢,怨那个愚,如此怨天尤人,这能实现个人的权利么?不能也。
权利的实现,有两个途径:
Free from ……from意思是“从”,从哪里获取权利?当然从法定机关那里。天天对着我等愚氓争权利,不亦悲哉。
Free to ……to,是“到”的意思。想达到什么目的,直接行之,直接做之,何必磨破唇舌而无动于身呢。不亦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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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主,就是这么一回事儿。善之者以为“民主”是个褒义词,恶之者以为“民主”是个贬义词,无所谓善无所谓恶者则不关心是贬义还是褒义,你说是褒义那就褒义呗,他说贬义那就贬义啊,随便。
对于人来说,“民主”要么是褒义词,要么是贬义词,从来不会是中性词。人若视之为中性词,则其人也必是个机器人或者植物人。
这么一群人苛察缴绕,能论得什么民主,又能行得什么民主,诈叫而已,诈术而已。于己,徒惹烦恼。于人,徒增笑耳。于我,则甚悯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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