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出非洲
很久以前,电台还有广泛的群众基础。有一个青山湖之声,到了周末,黄金时段就只是不间歇地一张张片子播放。主持人几乎不出声儿。听的很过瘾。
囿于当时的环境条件,年轻时听歌大多会有个技术指导性质的方向标。电台是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指标。但它不像你买CD或是后来的MP3那么样有的选。而是以一种填鸭式的不管不问,随心所欲地往你耳朵里扔东西,给你什么你就得接着。
所以很难说你个人的乐品就单纯只是个人的自我修养,也包含了一定的因缘际会的其他因素。
拜当时电台主播的素养所赐,听了不少杂七杂八。不光光是流行金曲。摇滚爵士节奏布鲁斯,歌剧交响乐梆子样板戏,什么都能听上一耳朵。基本不挑,有啥听啥。
除此之外,电影原声也很热门。先是电影主题曲。类似绒花,啦呀啦这样的。后来渐渐地会推出纯原声。无歌词的那种。
我有点不确定这种纯音乐的原声是从几时兴起的,恰如不知孟光是几时接了梁鸿案。
大约那会儿电台已经有式微的苗头了。当其时,罗伯特雷德福仍倔强地霸在帅哥榜的顶端。而酷似他的布拉德皮特才将将展露惊艳绝伦的美貌。
我那时还理解不了梅姨的容貌出众之处。仅就个人的二极管式审美而言,梅姨的面庞稍显寡淡冷清。
与之相同的是,艾玛汤普森在理智情感中,我也曾固执认为这种寡淡清冷的面庞实在无法与英俊的休格兰特相提并论。虽然我是汤普森的死忠粉。
为此,即使走出非洲的原声在日后反复响起,也不怎么关注电影本身。
要到很久很久以后,这个很久约莫是睡眠神经严重损伤再修复所需的跨度。由于失眠,我常在午夜找一些老电影出来看。
当I had a farm响起时。我的天!时光岂止倒流七十年。
梅姨那张面庞在高清的镜头下,轮廓分明,眼神清澈,顾盼生辉。几乎是第一时间击中了我那个摇摇欲坠的二极管式审美。尽管之前我已接受了她在其他影片里的容貌洗礼。但此时的她,操着沉静的嗓音,仪态无可挑剔。几乎每一次出场,都是我喜欢的一战时期的装束。完美到了无可挑剔的地步。
不再是郝思嘉的紧身塑腰,也不是伊丽莎白的希腊式的古典主义裹胸装。没有了裙撑也没有屁股垫子。大大的忽略了性别意识。舒适精良,简洁中仍带着别有洞天的繁复刺绣。
由此,才能在恩贡山下的农场里,于大角羚的粪便之外,周遭几百里的荒野上有吉库尤人跳着舞的所在,看到一个女人平静地变卖她带不走的瓷器,玻璃,桌子,屏风,插画,书籍,酒。
书而优则影。理论上是这么一个顺序。一般而言是先看了书再去看电影。但大多数情形是,先看了电影再回头去找出书来看。
这样有个好处就是,你不会因为对书的第一认识拒绝影片里的重塑。
至少我在看走出非洲这本原著时,就没有了这种困扰。很自然的将梅姨代入凯伦。
但电影是电影,原著是原著。他们之间的关系,有点像徐克的东方不败和金庸的笑傲江湖。如果你愿意,不是不可以将其看成两个无甚关联的个体。
在我看来,就是如此。
电影需要一条主线,做为轴线将故事完整地串联起来。所以,电影更多的是铺垫出凯伦和丹尼的情感。在原声碟中,甚至有一首名为凯伦和丹尼斯的曲子。有别于主题的恢宏壮阔,它柔情似水,如梦如幻。
而原著,则更接近于一部关于非洲所见所闻的札记。或是往高大上靠去,更类似文献,关于殖民地的土著与白人。
它已经跳脱出普遍意义的剧情类小说。只是零零散散地将人和事记录在册。随意夹存在哪本书里。日后整理整理,大略地按照时间轴,集结成册。
因为电影先入为主。所以一直在找丹尼斯的那条线。但实际上,关于丹尼的部分,只在《翼》和《山上的坟墓》显现出来。
在《山》这个章节中,藏着我认为是电影走出非洲里最美的台词。
“有马赛人向地区委员报告说,在日出和日落时分,他们好多次在丹尼斯的坟墓上看到有狮子,而且还是一对。它们有时站着,有时躺着,总是在那里呆很久.. ....”
这也是电影的片尾。
而实际上,关于丹尼斯,全书并未浓墨重彩。反倒是和非洲当地有关的种种,以一种冷静而诗意的笔触一一写来。
之所以说冷静,是因为她同时兼具了诗意。原本两种有可能冲突的气质,被完美地糅合在一起。仿佛是福尔摩斯拉小提琴,理性中求一丝疯狂。
用一句老话来打个比方。淡极始知艳。凯伦的文风有一种宋朝的洗练美。遣词造句几乎都是朴素无华,很少有堆金砌玉的华丽辞藻。往往第一眼看去,就是一篇平淡如水的报告。
恰恰是这样一种禁欲式的文字,却蕴含了深切真挚的情感。静水深流,克制,涌动。
她的开篇是这样的:
在非洲的恩贡山下,我有一座农场。恩贡山向北延绵一百多英里,赤道在这儿横贯而过。农场海拔超过六千英尺。这儿的早晨和傍晚清朗安谧,能见度极高。白日里,你会觉得自己站的很高,太阳近在咫尺。到了深夜,气温骤降,清冷无比。
一见钟情。
以前看词评,谈及大晏小晏,所谓富贵气象,不是堆金砌玉,全在自然天成。
像恩贡山,仅仅是简单数笔交代,就已经很打动人了。
那他妈是非洲的恩贡山好吗?有时我想,只要想想,只一句,在非洲的恩贡山下,我有一座农场。就很美很美了。近乎拥有伊甸园。
原著有大段大段的篇幅是留给了非洲的土著,农场,咖啡树,以及她周边的人。虽然形式上更偏向散文性质。但她却有始有终地交代了每一个亲近的人的去处。严肃认真地为他们在书里留下一个相对完整的人生片段。
我能确信,凯伦实际上是在为她的朋友们做了一个传记册子, 以在记录农场的点滴为名。这其中甚至也包含了丹尼斯。
在《瓦迈》的章节里,她为乔戈纳记录了一个六年之久的事件报告。甚至还做了个副本。
这个章节,我反复看了好多次。看了又看。对于文字的功用性之外的宗教神性,充满了认同和无端的骄傲。海明威说奖项应该给凯伦。我觉得他说的真没错!
不是因为电影里隐隐吐露的女权主义,也不是那段缠绵悱恻的恋情。仅仅是这样一个有趣的人。
我甚至相当认同她在离开前要处死自己的狗和马。只是因为她觉得它们是属于她的。
一定是爱到了极致。
所以,丹尼斯如果没有飞机失事,大约最后也会被凯伦一枪毙命。
NO。
恋情固然美好,莫扎特的单簧管协奏曲从留声机里汩汩淌出,非常重的来福枪,在草丛中就着酒给狮子剥皮,非洲高原上空的翱翔,飞行,火烈鸟,大裂谷,纳特龙湖。荒凉,灼热,冷冽,生,死。
但这不是全部。
就像杜拉斯的情人。电影里的主线是一段不伦之恋。而原著的最深处,依旧是壮阔的时代背景下的个人的青春追忆,那挥之不去的如同烙印一般的殖民地生涯。
另外一部是福斯特的小说,被翻拍成电影的《印度之行》。
抛开一些形而上的玄学,仅就个人而言,我更愿意将《走出非洲》看成一个青年女子下乡十余年的经历。
非洲大陆上无论是索马里人还是马赛人,不过是村畔上的两个不同的大姓。他们都有自己延续百年乃至千年的文明。有自己自成体系的处世之道。
我以前跟着我妈回老家,他们讲当地的方言,有自己的待客之道。彼此来往的人情世故颇为讲究。起屋上桥有专门的仪礼。
看胡兰成的今生今世时,谈及自己的母亲,在家短袄长裤,出台门到西边浣衣,必定系上裙子,在堂前纺棉花也是要系上裙子的。总能联想起过去在老家的所见所闻。
在走出非洲里 ,可以看到非洲当地原住民们这些的人世有礼。索马里人爱干净,看重女性贞洁,马赛人邋遢 和不自由毋宁死,诸如此类。
做为被尊称为姆萨布的凯伦,并不以高等文明者自居。她以一颗平等心,将自己融入到原住民当中。
一方面她觉得他们是“我的”,另一方面,她知道,她属于此地。
所以,电影里,凯伦被允许在男士们的会所里喝一杯。而在真正的原著中,在永别的章节里,农场的老人们举办了一场恩戈麦鼓舞为凯伦送行。
这场庄严又肃穆的舞蹈,我一直无法想象出来。但丝毫不影响我为这场永别的到来,怅然若失。
是的。她是个真正的贵族。
勇敢,真诚,善良,坚韧。
还很会讲故事。
她十七年的青春,配的上这广袤的非洲。配的上恩贡山的能见度。
一丁点儿也没有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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