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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书心瞬意 于 2010-3-10 12:46 编辑
春节后一直比较闲,我也心安理得的享受这闲,每天看看电影读读书,怡然自得,乐在其中。老公受我的影响,每天下班后除了斗地主和锲而不舍地偷菜外,也开始看电影读书。只是帅哥与我看的内容大相径庭。我看经典大片时,帅哥在网上看《喜羊羊与灰太狼》,我读蒋勋的《孤独六讲》,帅哥抱着笔记本读他的穿越系列。倒也相安无事,各得其乐。
昨天写完日记,准备抢他的笔记本到论坛上逛一圈,帅哥没有像以往那样体贴大方直接把笔记本递到我手上,而是让我等等。我瞪圆了眼睛盯着他等,却见帅哥开始编辑刚刚还在潜心阅读的小说,“你在干嘛?你在写小说?”我一副惊掉下巴的表情问他。据我所知,老公只会做软件写代码啊,平时晚上我失眠让他给讲个故事都费劲,没看出他有写小说的天份呐,出什么事了,这是?
“写什么小说,我做书签呢。”老公把笔记本推给我漫不经心地说。
“做书签?”我觉得我满头的卷发都竖起来在头顶整齐的排成了无数个问号。“做什么书签?怎么做书签?”
“在刚才看过的地方做个标记,‘下划线OK再下划线’,就好了”。老公指着尚未被关闭的阅读窗口讲解。
“那你下次怎么找到这里?”
“输入查询呀,我的格格——Ctrl+F,输入‘__OK__’。”老公一边说一边关了窗口再打开给我演示。
我发誓那一瞬间我的他的崇拜比多隆对韦小宝还“如滔滔江水连绵不绝”。
我抓住帅哥的两只耳朵仔细检查头顶然后一本正经一脸惊异的问:“老公,你的头上也没长着小龙人儿一样的角啊,你怎么这么聪明呢?!”
老公对我眨眨眼睛,无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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