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什么来由,只是在小镇看到简奴的ID,忽然就想起曾经看过这本书,嗯,不准确。因为没有细读,印象里空洞洞的,只是米色封面上两个斗大的汉字~碧奴相当惹眼。
我仔细想想,似乎是刘心武写的,似乎是古典题材,仅此而已。可以原谅吧。太多的书籍,我们往往惊诧于当时,在以后便是一路滴撒,不光是花,叶,哪怕是刺也在不知不觉中消融。是以,待后来想起,手中握着的只是遗忘,以棍的形状梗在胸口,不得劲便是常态。
《碧奴》具体写得什么不知道了,但丝毫不妨碍我对这两个字的喜欢。碧,是绿的一种,色泽凝重,自带一种情绪,与后者的奴一结合,便生出了幽怨,仿佛恩怨情仇眼前闪现,在这一题材下,似乎有无数种可能,无数个空旷可以填补。而奴,更像是一种情绪的宣泄,是女子的专属,是奴役的代言,是一场旧时空里飘来的梦。
真的,乍见《碧奴》我就单独的被书名所吸引,便自入手买下,即便而今遗忘其间种种,还是觉得物有所值,不为谁,单就这俩字便已值得。
是的,值得。我们皓首穷经翻过那么多著作,往往凝练成结语,无非是好与不好,吝啬的不愿多赠一字。如值得二字也算言从心声,不负遇见。
或许我的思想有些偏颇,但我觉得,太多的时候,我们或许迷惑在遣词造句的洋洋洒洒,或形容或修饰,云遮雾绕,曲里八歪,以为是曲径通幽,无渲染不文章。会不好太过绝对?这么多字挤在一起,拼做一团,把各自的棱角磨平,以整合的力量壮大气场,堆积成五色斑斓,好是好,可会不会太透了,一眼望去的说教,掐灭了想象。
如果,我们把字隔开,好像绘画,错落处着笔,这里落一笔,那里置一丘,让原本不起眼的字璀璨出来,发出自己的光。只是不经意间的一望,那份空间感,历史感便铺面而来,好像酒,慢品里醇香的逸起,糅合书香,糅合茶味,像是疏枝,像是留白,音,书,画的交织,文字如影,穿行其间,毫无挂碍。
潦草数语,旁左而言它,使君见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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