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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我们该以什么态度同情徐州链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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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该以什么态度同情徐州链女?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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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2-2-17 11:56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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肯定不能以"自由"的虎皮大旗说事儿。

历史上的贩卖奴隶,前些年英国冷藏集装箱里集体毙命的偷渡者,美国传到中国的传销组织方式,毒品合法化,妓女合法化……都与中国的人贩子一样,不都是自由至上主义者欢呼鼓吹的么?

我不反对你们同情乃至援助诸如此类的人与事,但是,请你们自尊一些,赶快另扛一个自由之外的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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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2-2-17 11:59 |只看该作者


曾经说过,再说一遍:

关天泥神三年内说不清自己爱口口声声唠叨的"自由"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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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2-2-17 12:09 |只看该作者


上次郑州雨灾中,我就说,很多人不知同情为何物,误把网暴当同情。

今天,在链女之事上,我仍然说,你们自以为是同情,浑然不觉自己的暴力:

试问,你,你,还有他和她,与链女一样都是自然人,有什么资格打着同情的旗帜去网曝人家的隐私?有什么资格打着自由的旗帜侵犯人家的隐私权?


所以我再说一次,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然而不是每个人都能真得会同情别人,反而往往在暴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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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2-2-17 12:2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犯罪现场已不属于个人隐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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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2-2-17 12:23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17 12:21
犯罪现场已不属于个人隐私了




非也。有些事情是不能公开的。比如链女生了八个孩子,估计尚未成年吧。这都是未成年人保护法保护的。即便已经成年,也要有自己的隐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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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2-2-17 12:2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不是同情她,而是呼吁社会力量解救她,惩罚杜绝犯罪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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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2-2-17 12:26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17 12:21
犯罪现场已不属于个人隐私了




而且,罪刑法定。即便老百姓真心怀疑谁犯罪,在定罪量刑之前都是   而且  仅仅是  犯罪嫌疑人,而不是罪犯。

名不正,言不顺,就算是暴力,至少算语言暴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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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2-2-17 12:27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17 12:26
不是同情她,而是呼吁社会力量解救她,惩罚杜绝犯罪行为。





那就走司法援助的程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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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2-2-17 12:35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应该马上出钱把她送到福利院,给她治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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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2-2-17 12: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7 12:27
那就走司法援助的程序啊。

没有舆论压力,谁去走司法程序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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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2-2-17 12:37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螃蟹 于 2022-2-17 12:41 编辑

吸毒是自己吸,卖淫是卖自己,这都在自主范畴。
人贩子不一样,人贩子是卖别人,强制他人……
所以,即便是吸毒,性交易非罪的国家,贩毒,妓院照样在禁止之列。
因为前者在自主范畴,后者涉嫌强制他人,懂不?

就你这一个回合都撑不下来的水平,还扯什么关天泥神呢,蠢不自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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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2-2-17 12: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7 12:27
那就走司法援助的程序啊。

她都被囚禁23年了,牙都被拔掉了,司法程序要靠社会力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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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2-2-17 12:3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段,扯扯根本的,如何防止类似再发生才是正道!

贩毒贩人卖淫黑社会,这些曾被消灭绝种的丑恶,为何又死灰复燃,生意兴隆?!

你这弄明白了都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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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2-2-17 12:39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17 12:35
***应该马上出钱把她送到福利院,给她治病。

给弄精神病院去了,有两女网友去探望,还被刑拘了,这俩人在找司法援助呢。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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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2-2-17 12:39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17 12:36
没有舆论压力,谁去走司法程序呢




发出舆论的人直接上徐州市政网,提出明确的权利诉求啊,比如9楼的要求。

现在各级都有公开政务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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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2-2-17 12:41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17 12:38
她都被囚禁23年了,牙都被拔掉了,司法程序要靠社会力量了




社会力量本来就属于法律的一个重要环节。问题是,怎样发挥这种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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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2-2-17 12:4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小段,不仅平民被卖,你等女教授,高知也被卖!这不仅是文化问题,你懂吗?

无法想象把小段卖到窰洞,六杂重大损失!你知音姐全力营救。哈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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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2-2-17 12:44 |只看该作者


凡是不亲自去徐州市公务网呼吁的人,只在自己微博上刷,那至少有五成成分是借着这事儿赚流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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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2-2-17 12:4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7 12:41
社会力量本来就属于法律的一个重要环节。问题是,怎样发挥这种力量?

是谁造成这种人间悲具?谁才是真正的凶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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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2-2-17 12:46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7 12:39
发出舆论的人直接上徐州市政网,提出明确的权利诉求啊,比如9楼的要求。

现在各级都有公开政务 ...



那就保密不了了,事情一公开,引起极大的反响是必然的。
怎么可能悄悄的解决问题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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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2-2-17 12:46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7 12:26
而且,罪刑法定。即便老百姓真心怀疑谁犯罪,在定罪量刑之前都是   而且  仅仅是  犯罪嫌疑人,而 ...

没被司法程序认定之前,为犯罪嫌疑人,这叫【无罪推定】,不是什么【罪刑法定】。
罪刑法定说的是“法无明文不为罪,法无规定不处罚”……
又露怯了吧,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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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2-2-17 12:48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2-17 12:37
吸毒是自己吸,卖淫是卖自己,这都在自主范畴。
人贩子不一样,人贩子是卖别人,强制他人……
所以,即便 ...




吸毒是自己吸,吸的毒品可不是自己种的。即便是自己种的,也不是种在自己身体上的而是种在与公共场所相邻的地里的,这也是侵犯其他人的权利与自由。


……其他各条与此同理。

不懂就不要装懂,再梗脖子也还是不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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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2-2-17 12:49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7 12:26
而且,罪刑法定。即便老百姓真心怀疑谁犯罪,在定罪量刑之前都是   而且  仅仅是  犯罪嫌疑人,而 ...



为了保护隐私就隐瞒犯罪事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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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2-2-17 12:51 |只看该作者
螃蟹 发表于 2022-2-17 12:46
没被司法程序认定之前,为犯罪嫌疑人,这叫【无罪推定】,不是什么【罪刑法定】。
罪刑法定说的是“法无 ...





既然已经称作"犯罪",那肯定应该已经有罪名有量刑。

然而事实上此事尚未进入司法程序,所以说不称之为嫌疑人而视为犯罪,这是自然人的老百姓对司法的践踏。

这有什么怯?

别只知其一不知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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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2-2-17 12:51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7 12:48
吸毒是自己吸,吸的毒品可不是自己种的。即便是自己种的,也不是种在自己身体上的而是种在与公共场 ...



以前有一个流氓老师专门猥亵女学生,没有一个报案的,后来接到报案流氓被抓之后,没有一个出来作证,都怕暴露隐私以后不好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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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2-2-17 12:53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17 12:49
为了保护隐私就隐瞒犯罪事实?




不知道你怎么得出这种理解的。

正常情况下,可以走合适的程序去实现自己心中的正义,而网暴不是合适的程序。

心中有正义,这是好事儿,然而如果脚下不走正常的程序,好事儿会办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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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2-2-17 12:55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17 12:51
以前有一个流氓老师专门猥亵女学生,没有一个报案的,后来接到报案流氓被抓之后,没有一个出来作证, ...




隐私临到自己头上,就默不作声,这个例子充分证实,现在网上有些暴露别人的隐私就怕不彻底不详尽,这对比起来确实过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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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2-2-17 12:55 |只看该作者
社会舆论倒逼去彻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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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2-2-17 12:56 |只看该作者
徐公孰 发表于 2022-2-17 12:53
不知道你怎么得出这种理解的。

正常情况下,可以走合适的程序去实现自己心中的正义,而网暴不是 ...



公共舆论的作用就是监督有关部门去处理此事。
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有关部门能解决了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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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2-2-17 12:57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知音 发表于 2022-2-17 12:56
公共舆论的作用就是监督有关部门去处理此事。
如果没有舆论的监督有关部门能解决了更好。

公共舆论成了引导事情发展的主流,这本来就是不正常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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