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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红袖家园 红袖杂谈 尤美、特有学问俩骗子一起收拾 公某兑现诺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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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美、特有学问俩骗子一起收拾 公某兑现诺言(下)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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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21-6-7 11:5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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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1-6-7 20:21 编辑

——大学问使出浑身解数把自己论证成了大骗子+黄口小儿+无底线狡辩者
文:公理力

其实,公某早就不愿再写主帖继续这个话题,本篇只是对后半段一个简单梳理而已。在回应大学问首个主帖中,我就表示过,希望不再继续下去。原因也很简单,在大学问针对公某的首个主帖中,就出现了“坏人变老”等一系列恶意语汇,明显败坏了理性讨论氛围。以谩骂为能事的狡辩者是不适合与之深入讨论问题的,这是很简单的道理。

令人意外的是,大学问的第二个主帖不仅没有任何改进,而且变本加厉,语言更趋恶劣。尤其不堪的是,在公某明确表示无意与之继续讨论之后,以狡辩无下限为能事的大学问竟然连续再发两个主帖,肆意纠缠。这已经属于自己犯贱找不自在性质,公某虽无意无奈,也只能以随意跟帖的方式满足之。

倒是有一点,跟帖看即时反应,考验临场思辨力和逻辑水平等。至于结果,感兴趣的版友也都看到了,大学问的回帖经常犯常识性错误,逻辑漏洞百出,提问幼稚,而对公某的提问,装看不见的情况越积越多!
先来看大学问如何不遗余力地把自己论证成了大骗子。{:4_134:}

证据一:
大学问加引号的这句话“醉笑紫晶成了李鸿章”是他刻意误导、蒙骗良善读者的捏造!
公某的原话是:“公某必须严正声明一句,这是两类不同的事情,没有可比性。我好奇的是,醉笑和紫晶是否更能理解李鸿章们的心情呢?”

不必提疑问句与陈述句的区别,特有学问者不可能看不出原话语义迥然不同!这就不是简单的“胡说八道”,而是令人不齿的刻意捏造了!讽刺地是,也不可避免地同时打了他自诩的道德之士的脸。

至于他“醉笑们如何成了李鸿章?”这种逻辑混乱的提问,我只需要一个例子:是不是仅仅因为有人好奇你大学问是否理解某位流氓的心情,就可以认定你大学问也是流氓呢?
看来大学问者“不仅不懂法,不通逻辑,而且善于挑唆。此时此刻,将那句‘坏人变老’赠与”他自己,是不是很恰如其分?

证据之二:
【当公先生说某种口头协议是笑话的时候,自然也就等于说“复杂而长的口头协议是笑话”,……,这是一个集合中全集与子集的关系。】
大学问这个狡辩是非常傻的。现实生活不可生搬硬套数学中的集合关系表征,现实可行性就是限制!这是大学问的第一个误区。例如,大学问说:可以用梯子登高。如果有人按他的傻逻辑说,大学问的意思是可以用梯子登天!你大学问能同意吗?

而其更关键的谬误是,单独挑出“复杂而长的口头协议”说事儿,这是赤裸裸地把全集偷换为子集的拙劣把戏!更不必提“复杂而长的口头协议”压根儿就没可行性!一个500字的口头协议谁能记得住?!显然,就这一点而言,“复杂而长的口头协议”当然更是笑话!但不可混淆,这仍然不能否认,大学问拼凑“公先生所言口头协议复杂长了即笑话”,还是他饥不择食,而杜撰、造谣公某说法的一条确凿证据!

不必说杜撰,就是一字不差的同一句话,一个骗子与一个诚实者说出来的效果也可以有明显差别!臭名昭著骗子的真话也不见得有多少人信;打着诚实者旗号说句假话,也可能蒙骗一些良善之人!
这么简单的道理,你大学问不可能不懂吧?你不止一次杜撰的东东,误导、蒙骗读者是公某的说法,这与骗子行径何异?

证据三:
大学问把临窗先生最初代表红袖杂谈向六星管理方作出的“3条承诺”,竟说成“3+1自治协议”!其内容与名称就有矛盾!无论其中有多少故事,大学问说了假话是没得跑了!
为此,公某通过逐条对比,列出4点可疑之处(具体见下面2楼跟帖)。大学问虽声言很快给出解释,至今却连一条也拿不出!就凭这一点,就有理由认为,大学问又在撒谎!
在回复中,他先是声称,公某不知道内容不能评论,他却忘了,仅对口头协议这种形式,任何人都可以评论。之后,又借口外人不知道标准版本是啥,没资格怀疑他的说法!这明显又是心虚的症状。公某已经逐条列出了临窗版和他声称的3+1版,并提出了四个疑点。他的任何借口都是站不住脚的,唯有拿出能服人的解释,才是正道。但这恐怕是强大学问所难啦,嘿嘿~~

有此三条明白无误的证据在手,得出大学问乃大骗子的结论有问题吗?

其实,看过公某的主帖或跟帖就知道,我对他的问题总是尽量一一回应,且引用原文为证。再看大学问的主帖和跟帖,很多情况下却没胆量引用公某的原话,其心虚、理屈也是明摆着的!

至于特有学问同时把自己论辩成了黄口小儿+无底线狡辩者,已经无需一一罗列证据了。这类证据在其主帖和跟帖中可谓俯拾即是。

公某也就有更扎实的理由说,“文盲、法盲、逻辑盲的帽子”戴回他大学问自己可怜的脑瓜才更合适。这里只举两个例子:“预判”俩字,在他眼里都是关于法庭打官司的!我反问他一句“你有脸说差距不大?”明显是对他下一步态度的判断。而可怜的特有学问,竟然理解为对已发生事的判断!老实说,特有学问的造型和表现才更像“一个初中肄业份子”。

至于“三盲却又不甘寂寞,于是只能施展出上纲上线喊口号”,这恰恰是对他自己的准确归纳。大学问在他首帖中就闹了个乌龙!公某自始至终都是靠理据说话,包括讲法理。这恰恰都是反文革的,习惯于贼喊捉贼的他竟敢说公某文革思维!
事实是,这位大学问通常总是以给人扣帽子,打棍子,喊口号、恣意谩骂为能事!他自己才是妥妥的文革衣钵的继承者,红卫兵的孝子贤孙!

总之,公某随便划拉俩主帖,就逼得大学问显出了骗子造形!更令人意外的是,公某懒得写主帖,跟帖随意与大学问同学玩儿,又让他还原了无底线狡辩者+黄口小儿原形!{:4_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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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21-6-7 11:53 |只看该作者
一眨眼,大学问咋成骗子了,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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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21-6-7 11:58 |只看该作者
泼雷 发表于 2021-6-7 11:53
一眨眼,大学问咋成骗子了,哈哈哈

嘿嘿,看看公某的3条证据,大学问有可能撼动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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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21-6-7 12:11 |只看该作者
大学问声言的红袖与六星法人醉笑的自治协议内容(也称3+1条款)
1,版主权限与下场对撕二选一。
2,严禁政治话题,。
3,可以大打出手,禁人身攻击与辱骂家人。
+1,不许拍醉笑。


去年11月27日,临窗独饮做为红袖杂谈首席发帖说:
我已经代表红袖来人做出过三承诺:
1,不骂站方,不拍紫晶和醉笑。
2,不议论政治话题。
3,不搞辱骂和人身攻击。"

两者差别一目了然。
—— 名称就截然不同!大学问口中的“自治协议”,临窗独饮先生表述为“三承诺”。而从具体内容上也一眼就能看出,最贴切的说法只能是“三不”承诺!“自治协议”说与内容就不一致!这是疑点一。
——条数也不同。大学问告诉大家是3+1条,而临窗先生实际只列出3条!这是疑点二。
——具体内容也有明显出入。大学问的第1条“版主权限与下场对撕二选一”,第3条中的“可以大打出手”,临窗君的表述中都没有!这是疑点三。
临窗的第1条是“不骂站方,不拍紫晶和醉笑”,而到了大学问嘴里就只剩下“不许拍醉笑”!这是疑点四。

什么都不用多说了,就看大学如何解释这四个疑点吧。

值得注意的是,大学问至今也没能对这4个疑点中的任何一个做出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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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21-6-7 12:21 |只看该作者
下面就提供一个范例,什么叫真正的打地鼠——大学问每句话都是漏洞,公某一砸一个准!嘿嘿~~

1【为了掩盖一句谎言,只好制造更多的谎言。】
——这是大学问又来显身说法——他自己的骗子特色了!

2【那么试问造谣“你有脸说差距不大”时,你哪里说过是预判。】
——公某前面刚发现大学问的语文很差,他马上又来证明,自己需要补习语文了!
且不说大学问将我的疑问句改成陈述句,含义大变,这又是不诚实的捏造。依大学问这要求,你说句话,都必须注明这是对未来的判断,还是对当下的陈述!否则大学问理解不了。我说特有学问就是个笑话,他马上又来证实。{:4_134:}

3【你这事后预判说若管用,那造谣污蔑罪岂不是要取消吗?】
——这位特有学问,难道你语文真的这么差?“预判”只有法院审理案件用语一个意思?!
再给你补习一下语文。睁大眼睛看看百度是怎么解释的:“预判是预先判定的意思,是对即将到来的事进行判断。”你自称“特有学问”,咋总是这么丢人现眼呢?

4【再者说,我们不是就事论事,讨论已发生之事吗?对已发生的言行作分析,你预判个毛?】
——这回特有学问已经陷入思维混乱中!
我问他的这句话“你有脸说差距不大?”明显是对他下一步的判断。而可怜的特有学问,竟然理解为已发生的事!
公某已经不知该替他找语文老师,还是去找心理医生了。

5【对你的实事求是之评价:你笨得出人意料,蠢得出人意表。】
——看清没?大学问一条理据都拿不出,只剩下喊口号、谩骂了!这是不容置疑地再次证实,他特有学问就一黄口小儿!{:4_1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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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21-6-7 14:07 |只看该作者
字字血、声声泪,如泣如诉,就是说不清楚到底被骗了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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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21-6-7 15:22 |只看该作者
有点忙,晚些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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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21-6-7 15:23 |只看该作者
上下两阙,上阙精华,下阙也不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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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21-6-7 17:41 |只看该作者
离七星聚顶还差四星,就能召唤神龙了
不过我估计,这三星帽子学问哥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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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21-6-7 19:44 |只看该作者
尤美 发表于 2021-6-7 14:07
字字血、声声泪,如泣如诉,就是说不清楚到底被骗了啥。。。。。

即使没啥恶意,只是耍小聪明狡辩(如大学问)的假话,对读者形成误导、蒙蔽,那也是欺骗的一种,懂?
就是无意之失导致不实之词,存在误导可能的情况下,作者也有责任说声抱歉。

至于你尤氏的很多谎言,则属于恶意撒谎,以误导、蒙骗读者、带节奏为能事,就更是必须谴责的可耻行径!
如果你不是在这儿装糊涂,只能说你的理解力属于垃圾回收站档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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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21-6-7 19:53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7 15:22
有点忙,晚些回应。

特有学问同学,俺怯怯的问一句,您是不是早年红袖的姜大学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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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21-6-7 19:55 |只看该作者
一笑红尘了 发表于 2021-6-7 17:41
离七星聚顶还差四星,就能召唤神龙了
不过我估计,这三星帽子学问哥有话要说

我清楚,大学问对我并无恶意,我也无意对他弄什么“对等还击”。但面对他4个主帖和无数跟帖中的语言和字眼儿,公某即使从提醒对方的角度,也只能无奈地如此了。
说实话,最后这两帖的很多语汇,连我自己都厌烦。从半开玩笑的角度才勉强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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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21-6-7 20: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1-6-7 20:06 编辑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7 15:22
有点忙,晚些回应。

大学问君,现实正事儿永远是第一位的,回应不回应都不是问题。我多次未及时回应,也是忙于俗务。
在我而言,这个梳理帖,就是一个了结了。

回头看,我个人感觉,在我发了一个回应帖你发了两个那会儿及时收手,或许更可取。毕竟,各自的意思基本都说清了,而一些敏感问题还是点到为止更恰当。不知你以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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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21-6-7 20:07 |只看该作者
梅骊爱钓鱼 发表于 2021-6-7 19:53
特有学问同学,俺怯怯的问一句,您是不是早年红袖的姜大学问?

呵呵,他乡遇故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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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21-6-7 21:28 |只看该作者
抱歉,饭局刚结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各种应酬躲不开的。

关于行骗证据三条,我就逐一说明下:
1,每句话都是有语境的。当我们聊到口头协议之时,询问作为协议的一方当事人“你是否理解李鸿章的心情”,这显然是暗示当事人有丧权辱坛之嫌疑。这种暗示已经具备自明性,将醉笑紫晶当做六星鸿章,简直是就差直说了。同理,如果有人质疑公教授骚扰女学生,我在旁来一句“教授理解流氓的心情吗?”,大概率,我要挨打。

2,梯子登高不等于梯子能登天,因为没有那么长的梯子,所以公教授这个类比是不对的。全集和子集的类比则是贴切的,因为口头协议自然包括了“长而复杂的口头协议。“当你否定一个概念的一部分内涵,自然是否定了整个概念。公教授执着于口头协议的可行性,但无论可行与否,仍不改其法律效力。

3,最初参与谈判的是老灭,玉玲珑以及老核,临窗是后加入的。那么临窗说法和我得到的消息也是大差不差,即是口头,恐怕只有将当事人醉笑拉来核实了。之所以出现这个+1,就是醉笑提出的补丁,说他怕挨拍。这纯属扮猪吃老虎,醉笑在六星已经百炼成钢,他抗击打能力最强了。

关于坏人变老,以及法盲逻辑盲文盲之说,这里向公教授道歉。因为我久仰大名,急于过招却又怕公教授温文尔雅手下留力,于是出此下策希望激怒教授全力以赴,这样拍起来才见真实水平。当然我也没讨到便宜,与优美被当做骗子游街示众,哈哈,我觉得公教授对尤美过分了。

论坛之上本是游戏文字,公教授虽震怒却仍保持不出恶语不发恶声,本学问深为感佩。仅这种风度,就足以证明公教授具备副高的水平,学问自忖达不到这个境界,受教了。

三条回应完毕,尤其对坏人云云的解释,不知公教授满意否,如不满意可继续批判我。我觉得我们之间的互动堪称杂谈互拍的底线标杆,建议六杂派专人来学习。不过我仍要指出公教授白玉微瑕之处,即对女生应轻拿轻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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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21-6-7 21:33 |只看该作者
梅骊爱钓鱼 发表于 2021-6-7 19:53
特有学问同学,俺怯怯的问一句,您是不是早年红袖的姜大学问?

梅老师你好,幸会。

我不是姜大学问,学问没他大,更没有小妹三千。当年我在红袖诗歌写歪诗来着,偶尔扒杂谈门缝,见过你的风采。

他乡遇故知,给梅老师施礼,并祝一切安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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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21-6-7 21:34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7 20:04
大学问君,现实正事儿永远是第一位的,回应不回应都不是问题。我多次未及时回应,也是忙于俗务。
在我而 ...

我觉得你说得对,就这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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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21-6-7 22:5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公理力 于 2021-6-7 22:56 编辑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7 21:28
抱歉,饭局刚结束,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各种应酬躲不开的。

关于行骗证据三条,我就逐一说明下:
学问君这么赶着来回应,倒是让公某有些歉意了。

对于这个周到、详尽,更反映胸怀的回复,公某是怀有一层感动的,哪还会有啥不满意。
尤其是道歉的话有些言重了,其实是不必的,我在主帖、回帖中毕竟也都使用或重复了不少过分的字眼儿,我也是有歉意的。

关于“骗子”这个半玩笑的三条
证据,纯从交换看法的角度再说几句:
1,关于李鸿章那整个一段文字,严格说来,确实有挖坑的问题。你在那个语境下得出那个结论,大体可以理解为正常思维落坑了。我的论证,简单点说,就是从“文字游戏”的角度,不容许贸然得出原作者没有明言的说法(也是法理精神),尤其不可加引号,这等于授人以柄捏造了。

2,梯子登高确实不等于梯子能登天,毕竟完全没有现实性。但在梯子这个完整集合里,除了普通的梯子,消防云梯,也不能缺了文学故事或传说中的天梯。所以与你的口头协议这个集合类比还是没瑕疵的。另外,不知你是否仔细想过,“长而复杂的口头协议”同样没有现实可行性。一旦内容复杂了,文字长了,转身就记不确切了,作为属于高度依赖双方一致共识的协议这种东西,必然诉诸文本。红杂自治这种长期性的复杂协议,就是例子。也正是基于此,这事儿用口头协议这种方式,无论长短,均不具可行。否定一个概念的一部分内涵,自然是否定了整个概念,这点没错。而对于没有可行性的口头自治协议,其法律效力也就失去任何意义了。专注于强调一个没有可行性的东西某方面的合法性,可以说本末倒置了,毕竟,首先可行,才值得谈其它。

3,关于自治协议的口头版本,之所以出现目前这种内部都不一致的问题,正是采用口头约定而非签署文本协议导致的。俩版本的具体差异,这里就没必要在具体纠结了。

另外,关于对待尤美,上一帖已经解释过。一句话,不能把她看成女人,否则是对其她女人的不敬。这是十几年以来的结论,她自己无异议,长江人都清楚。呵呵~~

最后,公某要对学问君在本帖里释放和反映的善意、周到、心胸和格局表示钦佩和感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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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21-6-7 22:57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7 21:34
我觉得你说得对,就这么办。

好的,这算是一个良好的结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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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21-6-8 00:07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7 22:54
学问君这么赶着来回应,倒是让公某有些歉意了。

对于这个周到、详尽,更反映胸怀的回复,公 ...

公先生不要客气,有闲了,咱们找个话题继续交手。感性的宣泄与理性的探讨两手都硬,才是杂谈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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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21-6-8 00:08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7 22:57
好的,这算是一个良好的结局了

有你这样的对手,是我的荣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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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21-6-8 00:09 |只看该作者
这一页翻篇了?哈哈哈,好好好,我就担心你俩急赤白眼地死杠下去,很无聊很裹脚布啊,我早看得打哈欠了,临睡瞅三行就睡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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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21-6-8 00:10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8 00:07
公先生不要客气,有闲了,咱们找个话题继续交手。感性的宣泄与理性的探讨两手都硬,才是杂谈文章。

好的,有机会再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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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21-6-8 00:11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6-8 00:09
这一页翻篇了?哈哈哈,好好好,我就担心你俩急赤白眼地死杠下去,很无聊很裹脚布啊,我早看得打哈欠了,临 ...

呵呵,让你受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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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21-6-8 00:12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8 00:08
有你这样的对手,是我的荣幸。

客气,客气了,三人行必有吾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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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21-6-8 00:20 |只看该作者
公理力 发表于 2021-6-8 00:11
呵呵,让你受累了

要不咱俩联手拍老剑吧,他一个看客还不耐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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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21-6-8 00:22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8 00:20
要不咱俩联手拍老剑吧,他一个看客还不耐烦了。

疯了吧你这个胖子,不耐烦都不允许了?我要找大美丽投诉,你这是严重侵害我的不耐烦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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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21-6-8 00:27 |只看该作者
特有学问 发表于 2021-6-8 00:20
要不咱俩联手拍老剑吧,他一个看客还不耐烦了。

哈哈~~,好主意,我给你负责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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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21-6-8 00:28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6-8 00:22
疯了吧你这个胖子,不耐烦都不允许了?我要找大美丽投诉,你这是严重侵害我的不耐烦权

好嘛,有杀手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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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21-6-8 00:39 |只看该作者
老剑 发表于 2021-6-8 00:22
疯了吧你这个胖子,不耐烦都不允许了?我要找大美丽投诉,你这是严重侵害我的不耐烦权

这个狠,我先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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