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婚外情”是否算“出轨和背叛”,有人提出了质疑,这也算较有代表性的思维走向。因为以此为代表的会觉得“自我选择,自我需求,不妨碍社会”,更何况,他们认为“婚外情”只涉及情感因素、道德范畴,就理所当然“不该由他人去规定、去强迫”,因为这所谓的“正确选择”本身,也是违背当事人意志的。
粗略看来,他们所言极为有理,信仰自由,选择自由,谁都不该扼杀他人快乐的权利。但是,我所要探讨的是:婚姻内的“移情别恋”,仅仅是个人选择问题吗?有人站在同情、支持“婚外情”的立场,厌憎将情感与婚姻混淆了说话,那么,情感与婚姻是否就该按他的理解,完全割裂了说话?
照我的观点来看,两者都不免偏颇了些。情感肯定不等同于婚姻,最明显的事实是:有人相爱却被外因阻挠不能走进婚姻殿堂,有人不爱却基于某种选择进入了婚姻程序。但这是否就意味着“情感”可以独立于“婚姻”之外呢?也就是他们所说的“婚外情”是否该当然合理存在,并不受道德、法律、舆论的约束呢?
要完成这个思考,先要讨论婚姻这个词。
在没有缔结婚姻前,男女的情感处于自由、松散状态,全靠彼此的在意程度维系。一旦缔结婚姻,情况便迥然不同,一部《婚姻法》摆在那里,赫然昭示着婚姻的范畴:已经不仅仅局限于道德,而是延伸成法律关系的了。
从这个意义来说,婚姻是一种民事契约,只表现形式、履行方式等,都显得较为特殊而已。但其中最重要的一点,是彼此的忠诚和义务。这个忠诚和义务不是若一般人所说,仅限于物质方面,恰恰是涉及到“情感”,例如《婚姻法》对离婚的条件规定是:情感破裂。
再以西方婚礼为例:在上帝面前,在亲友面前,对爱人的承诺“无论是好、是坏;无论富足、贫穷;无论健康、生病,我都要爱你、珍惜你,直到死亡将我们分离”,这庄严的仪式是没有情感因素的儿戏吗?这誓约仅仅是两个人之间的心血来潮吗?很明显不是这样的,它的郑重其事恰恰说明了婚姻的神圣性:这承诺是上帝见证的,是亲友们认可的,是不该被违背的。
但有人估计会说,情感是形而上的,是不受外力约束的,爱上谁是我的自由。话是没错,理也是这理,问题在于我们所要考虑的是:在神圣的婚约之下,是否还该放纵这样的“自由”?
我记得《简.爱》里,最让我不能理解的情节是:在幸福的婚礼进行时,意外得知爱人有个藏匿的疯妻,简妮怀揣痛苦毅然决然离开了。她不爱他吗?不是的,她是深爱着他的,所以,才有了后来的心灵感应,听到罗切斯特遥远的呼唤,并重新回到了爱人的身边。多年后的今天,我明白了简妮:婚姻是神圣的,容不得半点亵渎,诸多历劫之后,这样的幸福何其珍贵。
要照支持“婚外情”这类观点,简妮根本就不该离开,她和罗切斯特两情相悦,更何况一个疯女人,能妨碍什么呢?现代社会的浮躁、信仰缺失,令自私极度膨胀,任何物欲都变得振振有词起来,也就无怪乎有“婚外情没背叛什么”的论调了。扪心自问,再掂量下:它不涉及出轨吗?它没背叛什么吗?事实是它不但违背了道德,更违背了法律,只基于它的特殊性,一般情况下,不好追究法律责任罢。不方便追责不代表没有背叛,一码事归一码事,“婚外情”背叛的是“婚姻契约”的忠诚守信原则。
我国从古至今对“婚外情人”,无一例外称“奸夫淫妇”,不管再怎么自欺欺人,再以所谓美好的情感来遮掩,这个肮脏的帽子都是摘不掉的。我国少数民族服饰里,甚至有已婚和未婚的差异,这说明什么呢?说明“爱情”已经名花有主,任何其他攀摘的行为都不合情理。而支持派在跟人狡辩时,提及了穆斯林的四次婚礼,我想说的是,我还知道匈奴族“子娶父妃”呢,这能说明什么?我国部分少数民族以生殖器官为图腾,也不过是生存艰难的原始痕迹,你能说情感泛滥成灾,淫欲遍行天下?
支持者将“婚外情”的责任推给对方,认为是对方不履行或不圆满履行义务,只凭着一纸婚书强加痛苦给己方,导致己方寻求外来安慰,这说辞看似有理实则更是诡辩。任何民事契约都如此,对方不履行或不好好履行义务,你可以想方设法让对方履行,对方实在不能完善则可解除契约。更何况众所周知,很多婚姻内的问题基本不是单方面的责任,为什么不能考虑修补裂痕呢?再说就算对方有过错,但这过错绝不至于让你率先背信弃义,这相当于别人打你一拳,你便以此为由要了别人的命,前者或许是过错,后者便是犯法。孰轻孰重?责任在谁?
说到底,所谓“婚外情”,无须粉饰太多,无非是人类的贪婪和劣根性,吃着碗里望着锅里。家庭琐碎里,柴米油盐间,婚内的感情渐渐少了激情,偏又“食之无味弃之可惜”,设若要他放手却又缺乏勇气了。以顾城为例,崇尚妻妾都有的生活,但当妻子不堪忍受要远离时,瞬间崩溃的却是顾城自己。爱情真没有了吗?或许并非如此,岌岌可危的“打不散”里,总有很多不甘心、难割舍。如果婚姻内的痛苦深度,超越了独立生活的寂寥,我想,最正确的选择不是“婚外情”,而是“解除婚约,另立门户”。
事实上,“婚外情”还涉及无辜者。以张艺谋的女儿为例,她曾宣言“巩俐毁了我童年”。婚姻制度所保护的,还有这婚姻下的家庭成员,夫妻双方有责任、有义务共同担当,保证孩子的健康快乐成长。这便又涉及人的社会属性了,人之所以没有沦落到动物范畴,在于他始终知道文化和文明的重要性。
“婚外情”是否真有憧憬的那般美好?我看未必然吧,更多时候,是炽热和疼痛伴生,幻美与灼伤同步,让人神经质般歇斯底里。在我看来,这不是爱情,而是鬼迷心窍。真正意义的爱情,该是以永久生活为目的,使双方能够更强大、更理性面对人生,而不是颠倒错乱、忘乎所以,将彼此推向万劫不复的深渊。
从前谁说的,“不以结婚为目的的恋爱都是耍流氓”,虽则略显偏激倒也不无道理。“婚外情”在一定范围内的存在,只代表某特殊人群在某一阶段的特殊情况,并不代表它的合乎情理和法理。我们大可不必为之摇旗呐喊,恨不得也加入“婚外情”的行列,而该尊重婚姻的严肃性和神圣性,珍视那个愿意和自己共度此生的人。
从前跟初恋男友联络上,短信往来更是亲密,忽而想起他的家庭,便打趣道“小心你家河东狮吼”,他很快回复说“我家河东狮吼得很小声,你是听不见的”,眼前浮现他微笑的脸和对妻子浓浓的爱意,于是我忽而释怀,多年的守望终于能放下。无独有偶,前些日子,跟文友闲扯,我顽心起来,笑谓“我来玩时,你要陪我,夜游XX江”,他飞快阻止道“别说了,小心我老婆看见”,我嘻嘻而乐,问“陪我是忌讳呢,还是夜游是忌讳”,他急急答“都是、都是,快别说了,我得删除这聊天”,我笑得不行,也对这“惧内”男子多了份敬重。
我们也许永远不能解读婚姻的真谛,但幸福的婚姻都是差不多的模式,而不幸的婚姻,却各有各的不幸。别总试图找伴侣的瑕疵,以此来掩饰自身的错误,并放纵恣肆的言行。“婚外情”拯救不了灵魂,更不可能弥补婚姻的缺憾,这世间没有投机取巧,惟谨守契约,远离诱惑,才能获得永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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