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是孬种,脚是好汉。徒步二十里,带着狗儿子,背着水果和水,步行到乡下小院,我就问你服不服?
你服不服,我自己都服。
骑车三十里去花海,过去每年春天的春游必选项目。有小院以后买了个电动车,电动车不能带狗,每次来小院都把狗狗扔家里,今天突然想与其遛狗不如虐狗,野营拉练,对于一岁半的狗狗来说,十多里地,不算啥。
谁让它是伟大的中华田园犬的后代,又带有德牧的血统?
但因为平时缺乏锻炼,强度不能太大,一路上休息了四五次,喝了两小瓶农夫山泉。
从我住的地方到小院大约三十里,前十里多打了个的,第一站到花市兼狗市。不知道是不是人民来信起了作用,还是两次都来晚了,狗市罢市了。
一只大笼子里还有一只小黑狗,这个应该不是待杀的。给它一个鸡蛋,它如获至宝,慢慢剥壳舔着吃。
就像我们小时候吃饼干,在煤油灯上烤,用牙刻,一圈圈慢慢刻;吃糖,剥开舔一口,再包上;吃鸡肉,一丝丝撕着吃;吃苹果,咬一口放进抽屉里,下次拉开抽屉,再咬一口。其实我说的这些,基本上都是先看别人家的孩子这样吃,后来生活条件稍好一些,就模仿着他们也这样吃,这是一种地地道道的仪式感。
笼子里的小黑狗胖乎乎的,旁边没有主人,笼子是锁着的。
剩下的十几里将近二十里地全靠脚来仗量。和狗狗先走到花海第一站,再走到那条河,成功抵达卞庄,小院就在这个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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