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清晰记着那年我二十二岁,刚从学校毕业到一家国企上班。那个和我在学校里谈了一年零六个月的所谓女友,因为她那目光深遂母亲的干涉与我分手了。我之所以说她的母亲目光深遂,是因为她当时指着我的鼻子轻蔑的说:你这没出息的货,燕子嫁了你一辈子就完了。对了,燕子就是那个前女友,全名叫甘晓燕。她老妈确实厉害,我至今仍没出息。我讲的故事不是我与燕子,我和燕子的故事太平常了,平常得我都不好意思说出口,相处十八个月最大的亲密就是我曾经在一次酒后很勇敢地蹭了一下她胸前的小圆苞,被她狠狠地踹了一脚,然后就趴地下了。整个与燕子的故事最精华的部分就是这一抓一踹,于是我温软怯懦且傻瓜般的形象便跃然而出。嗯,实际上我要讲的故事要开始了,而这个故事的开始确实不象是一个故事会发生。
对,就是在我与女友分手后的秋天,我因为刚到单位报道,有了一个长假,无所事事的我,随便跳上了一列汽车,流浪到了一个南方的小城,走出车站后随意拐进了一个很破旧、很嘈杂、很幽暗的街道。已经过了中午,忘记了那时有没有太阳,只记得我的眼前忽然就亮了一下。很白很白的裙子,很红很红的嘴,萍水出现在了我的面前。萍水不是论坛里的萍水,是我随意起的。萍水相逢,蛮好的。这名字很有寓意。实际上她的名字叫什么,我是真不知道。只是在五年以后,我们再次重逢后,她曾让我看过她的身份证,上面写着三个字:闫玉秋。但在我现在已经年过四十的时候,我意识到,这个名字也是假的,因为我曾托了朋友查过户籍,查无此人。 再回到那个过了中午的下午,“来吗?哪里”她靠近我用手指了指。手指的方向是一排花花绿绿的房子。说是花绿是因为那些房子的门口挂满了红字、蓝字、绿字各式字体写着的牌子,按摩,理发、旅舍各色的名称杂乱的让我有些茫然,根本就没搞清她所指的位置。她就那么安静地看着我,眼睛亮亮的,没有妖娆的表情,也没有放浪的形态。眼睛里的平静极为惊人,以至于因了她莫名地这份平静,让我再一次怀疑她的目的,差点没忍住就好奇的问一句“干啥?”,然后再继续聊下去,问一下价格。因为她的平静让我内心里产生一种错乱感,她在邀请我去一个商店转转,要不要购买合适的物品,或者让我去一个雅致的茶庄,品一杯芬香的暖茶。一愣神后,我转身就匆匆走了,什么话也没说,就象一个做错了事的孩子,落荒而逃。实际上在我返回的列车上,我一次次回想她的表情以及那双干净的眼睛,我都在怀疑自己的判断,实话说,我真的应该跟她过去,我好奇她会带我去什么地方。以我对这个社会现实的理解,她应该让我去的是一个很私密的空间,干一些羞于出口的事情。
再一次见面就是五年之后了。当我们看一些肥皂剧的时候,总是很轻易地便斥责:假的,编的太离谱。男女主人公哪来那样的巧合,现实生活中哪有这样的巧合。事实证明,我们总是低估了现实生活的操蛋。有些巧合总是巧得让人无语而且真的怀疑冥冥中存在着一种叫命运的东东,把你的生活安排得你任命地认为,一切都是天意。
那是一个冬日的下午,我抱着自己刚满一岁的孩子走在租住房子旁边的大街上。那个南方的小城距离我现在居住的城市大约五百多公里,这一点很重要,能充分说明这次再相遇是多么的神奇。
“孩子的腿你没盖严”她就这么跑了上来,指着我包裹孩子的小棉被提醒我。我盖好孩子被子一抬头的霎那,愣了,呆了。因了当年对那双眼睛记忆的过于深刻,以至于,我丝毫都没有时空的转换而怀疑自己的结论:这就是当年车站外遇到的那位女子。当然,她对我是丝毫没有印象的,避免我怀疑一个陌生人冒然提醒而产生别的联想,朝我很温和的一笑,转身就走了。一件白色的厚实的羽绒服,长发,留给了我一个即将混入茫茫人流的背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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