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的寒假作业要求抄写一篇课外的散文,在书柜里找书翻阅的时候,一下子找到了很多的回忆。这几年买书是很少了,也少看书了——古人云:三日不读书,面目可憎,还好,我现在还在可憎和不可憎之间的距离中徘徊,然而那些痴迷看书的日子,在我翻书的时候,和我不期而遇。
好些书上,有我年轻的笔走龙蛇的签名和日期,88年-92年,特别热衷买诗歌散文,也许是因为那时候年轻吧,热情洋溢得不知道该怎么挥洒安放。一边看,一边大声地对女儿感叹:“女儿,看你妈妈以前写的字!看你妈妈以前爱看的书!好难过啊!”
女儿早习惯了这样的做派,不以为然的说:“为什么难过呀?”
“因为理想和现实啊!想想那时候的理想,现在都用来养你这小猪娃了!”
言归正传,我在找书的时候,看到了那本《紫贝壳》,不错,是琼瑶的。第一次看那本书的时候,是在高二,那时候也许是为了迎合大陆观众恶俗的品味,书名改为《穿紫衣的女人》。我手上这部,是1988年版的,定价2.35元——现在分币都取消了。
这本书在琼瑶众多的作品里,并不算有名且又写得好的,之所以对它印象深刻,是因为这是我看过的第二部琼瑶作品,第一本是《彩霞满天》。当时看了,只觉得这故事脏,人物关系混乱,他有妻子,她有丈夫,而且都不理解他和她,后来他和她天雷勾地火般的相遇了,住在他为她买的别院里同居,最后,她自杀了。
年轻的我当时非常不解,有他那么爱着,又是排除了千难万险才在一起过了几天的好日子,她为什么要死呢?死亡才是爱情的最好归宿?
然而,在多年后,我可以对当年年少轻狂的我叹息一下了。
书中的女主角异常柔弱,是活在自己精神世界里的人,然而她却对感情有着异乎寻常的勇敢,甚至超越了他。她选择了,也承担了,为自己和他人勇敢了一回。为爱而生,为爱而亡。
她对男主角说:“我现在什么都不在意了,经过了这一场病,我把什么都想透了。何必再顾虑一个空虚的名义呢?你爱我,我也爱你,那么,我们就享受我们的爱情生命吧!我不要那个‘妻子’的头衔,我曾经有过那样东西,给我的只是凌辱!上帝没有让我死亡,也没有让我一直精神失常,我该珍惜自己的生命,享受我们的感情。别傻了,梦轩,”她的眼睛亮晶晶的盯着他: “别抛开我,我是你的!只有你这样爱我,只有你这样尊重我,没有力量会 把我从你身边拉开,即使你想甩掉我,都甩不掉,我是你的!”
这段话,按照今天的说法,该是赤裸裸的小三宣言吧。这里面,该有多少作者的心事呢……
薄命怜卿甘做妾。
这本书,还有琼瑶的自序——网络版的是没有了,她在序言里说:“我把它献给许许多多人,献给相信人生有美有爱的人,献给能够感动和流泪的人。”下面还有时间:“一九六六年六月八日黄昏,病中”
四十多年过去了,她在病中写的,写着一个在病中不被世俗所容的女人的情感。查询了一下相关资料,她是在1964年认识了平鑫涛,那时候,该是被如火如荼的激情所燃烧的时间段吧。可以想象琼瑶当时还处于三人行必有我夫的伤感中,那种绝望那种痛楚无处发泄,于是全部倾倒在书里。
1968年,平鑫涛正式向妻子提出离婚,离婚大战一打就是八年,直到1979年,琼瑶才成为他正式的妻子。不知道最初的他们,是否会想到要经过那么漫长的等待和煎熬,才能守得云开见月明呢。
漫长的15年的情妇生涯,对于琼瑶也是不太好过的吧,她的私生活饱受批评,她的作品更受批评,但是都不妨碍她日益稳固的地位,放眼华语小说界,有哪一个言情小说作家比她更红,比她红的时间长,比她赚钱多?比她能捧明星?即使过了花甲之年,仍然捧红了小燕子赵薇。
书中的男主角的身份很有意思,他是一位成功的商人,按照小说女主角的前夫来说,就是“他只是个贸易行的老板而已!满身铜臭!”可是,他除了有钱以外,还偏偏有文学青年的灵魂,他出过书,听得懂不食人间烟火的女主角的呓语,更重要的是非常非常的爱她!不仅照顾她的生活,更照顾她的灵魂。那样的男人,该是每个女文青的终极幻想吧!这个男人身上,应该有不少的平鑫涛的影子。女作者和书商,那是非常微妙又和谐的组合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