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他们一个清静
最近 总是看到新闻上有人在说,某个几千年前的陵墓被打开,某个几千年前的人竟还能如此完整地展现在我们面前……只要是这种新闻,我大抵是不去细看的。不太懂历史不敢多言,这是其一,而从感情上,我无论如何不能接受这种以挖人祖坟来“炫耀”的行为,这其二更为重要。
自古便把给某人留一个全尸做为对有重罪之人的最大恩赐,何况这些无辜的甚至在当时还是有头有脸的人呢?几千年的安宁从此被打破还是小事,他们的衣物乃至身体被人翻来翻去的,如果他(她)还有灵魂的话,会不会蒙羞再去死一次都是说不上的呢。古人们的道德观和现代是不太一样的,那时候如果某人蒙冤了,他有可能以死而明志,如果哪个良家女子被人强奸了,她会以死示清白,以死洗屈辱,现代好像几乎没这个词了都。
忽然不相干的就想起网络上流行的一句话:“我可以允许你来我的世界,但我不允许你在我的世界走来走去”看来独立的人格尊严对于今人、古人都有,活人、死人也应该都一样。
那些不幸触礁沉没于大海深处的船,你们尽力救出来便是,里面的宝物尽可拿出来便是,当时的人都已没了,这些留在大海的记忆深处也没什么大意义,被后人怀念、想象或者研究、利用都可以。只是当年那满船的航海人呢?我的心一次一次这样被揪着。
记得我已不是很小的时候,开始实行火化制了,应该是为了移风易俗且少占用农耕土地,当时很多人不情愿,其实至今也有很多逝者的后人们不情愿,半夜偷偷抬出去埋了的有之,拿点钱出来办成事的有之,他们无非也就是想给逝者一个全尸,给后人留个念想:他们还在那里熟睡着,只是隔开了两个世界而已…… 而火化之后那个人形没了,灵魂也就没了,在情感上是不太容易被接受的。
曾经在网络上看过两具相对一起的尸首,有人歌唱其爱情的永恒,有人开玩笑说或者两人相互掐死的呢,这都无从考证了,但不管怎样,他们已与我们“相安无事”、“和平共处”了几千年了,何必要再打破他们多年的宁静呢?不管是伤情也好,恩冤也罢,都已千年了。这样的将其曝光于世人,不是有点不太人道吗?今人、活人都要讲个隐私权,古人、死人就没有了吗?何必要把人家的坟墓翻个底朝天,煞费苦心地去研究何许人也,因何而亡呢?即便是现代甚或是当下搞不清死因,分不清身份的案例都不少呢,就为古人少操点心了吧。
人总是要死的,都是要死的,无一例外,既然人家死了,而且都死了那么久了,就不要再去追究了吧,还他们一个清静!也给自己一个安心!
进而也就想到了自己,如果有一天也会有遗言或遗嘱之类的话,我一定要留下一句话:请把我的尸身火化!我宁肯让自己在那一瞬间灰飞烟灭、魂飞魄散,也不要在死之后多少年,又被人挖出来,翻来翻去的研究,因为我是一个不想被随便打扰的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