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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现的背影
——评《朱多锦新世纪诗选》
沉下心来,读完《朱多锦新世纪诗选》的时候,已是朱先生离开快一年的日子了。这本诗集是他去世半年后由济南七亩园文化沙龙的同仁共同出版的,收录的是他2007年至2013年的作品,是他生命中最后几年的诗作,其中《老家的那条小路》、《一个人在家的时候》、《那些船的故事》、《中国,到底有多高》等写于2013年1月,而他1月30日就去世了。
68岁,正是思想老到、佳作迭出的年纪,竟溘然而去,人生无常,怎不令人惋惜?
为了《朱多锦新世纪诗选》的出版,济阳徐树爱兄一篇篇从朱多锦先生博客上下载整理,按作品先后下载整理,他平时工作忙,大都是晚间整理,有时夜半还在忙,为此也查阅了历年刊物上发表的诗作,这几乎是与朱先生在天之灵默默一叙了,还有后面的几次校对,也是由他来完成。除了树爱兄,七亩园的同仁也大都尽了力,尤其周传虎、黄秀峰二位,对整个七亩园是有贡献的。《朱多锦新世纪诗选》收录了他晚年一百零几首诗作,为了让读者了解先生诗歌的全貌,基本上没做大的修改。
集子里有首《自在写作》的诗,把自在写作喻为自然存在悄悄飘落的雪,满怀诗意又具有思辨色彩。这首诗代表了朱多锦先生晚年的写作状态和对诗不同于众的理解。他把诗写作看成再现而非表现,是有远见的。而在10年前,我曾写过一篇《论同郡诗人朱多锦、桑恒昌的诗歌艺术》,对诗的再现和表现也有过陈述。我们知道,写诗离不开意象,但在意象的处理上有再现和表现之分,朱多锦先生写诗是再现,桑恒昌先生则是表现,这是有分野的。
再现是一种还原,是主体。朱多锦先生的再现诗学跟美国当代的深度意象派诗学理论有共鸣,深度意象派把意象归于本源,不认为它是客体,而是自然万物“天何言哉”的本意,这和朱多锦先生的自在写作如出一辙。而我们平常总是把意象看作客体的,如桑恒昌先生诗歌中的意象是主题思维反射的产物,如他的《中秋月》把圆月比喻成一大滴泪,意象就是明显的客体。从文本上说,虽然朱多锦先生的诗歌有些繁复甚或拉杂,但整体是丰满的、多元的,而桑恒昌的诗主题过于单一在诗界也有一定的共识。
自在写作更贴近生活,它抵制冷漠的抽象思维,反对抽象说教,希望作品呈现出坚实、具体、复杂、多层的现实,不想让主观情绪流入到诗中;它是冷抒情,不求智力,对智性有节制,诗显冲淡,也更具现代感。
曼德斯尔塔姆说,“诗人只与潜在交谈者相关联。他没有必要高于自己的时代,优于自己的社会。”他对诗的定义是“黄金在天空舞蹈”,《朱多锦新世纪诗选》里的许多诗达到了这样的标准。像《进城觅工》、《斑马线》、《城市走狗》、《想象死后》、《归来吧,鹰》、《剥离》、《父亲的高粱》等堪称书中精品,充满了视觉的想象,他的诗贴近生活,语言平和,叙述超然又自有风趣,像“常来避难的是闹市的落尘/这让每一片绿叶/都感到命运的沉重《城市的树木》”,“有时也升起几朵风筝/城市 就从这里/把童趣和悠闲流放到天上去《广场》”,“属于过去的是坟——/有孩子从我身旁走过/停下步子 听我的梦《想象死后》”,都让人过目难忘,带着感人至深的自我审视的力量。像《房奴》、《剩男剩女》、《人世间》、《黄粱一梦》等短诗也很精致,表现出了非凡的质地。
独特是诗人的发言权,在这部诗集中,《父亲的高粱》作为长篇叙事诗有着举足轻重的地位,这首诗是有实力进入文学史的,它再现了鲁北农村那个年代一段真实的历史,诗人写出了对父辈的崇拜,父亲干出了一般人不敢为的事,已经是壮举了,而他在黄河北岸劳作的孤影,也见证的时代的荒唐。
另外要说一说的是朱多锦先生一些充满象征意味的诗,像《民族的梦》,影射中国当时学习苏联,从北方领来的娃娃先天不足,长成了无良的疯子,实际也是影射现存的制度。像《黄粱一梦》、《中国,到底有多高》等,也是如此。再有《归来吧,鹰》,这首诗齐河作协主席赵方新解读得比较深刻,我深有同感,城市里的燕子、麻雀、风筝,过的都是庸常人的生活,随波逐流而已,而象征高尚生活的鹰,象征英雄的鹰,纸醉金迷的城市根本容不下它。
台湾诗人郑愁予认为“诗人要合群,一位诗人如果不能从顾念别人开始,就不具备诗人的基本条件。”七亩园就是一个比较合群的团体,在发展中锤炼了内中每一个作家和诗人。一个作家、一个诗人留名于世,首先需要做的就是不要让他的作品从读者面前消失,《朱多锦新世纪诗选》为朱先生做到了这一点,只要七亩园还在,只要七亩园的人还在,就一定会为朱先生的作品推广做些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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