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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歌写作是寂寞的,也许荷尔德林、食指这样的诗人,沉进梦里沉得太深太久了,才写诗写成了精神病。美国大诗人惠特曼写的诗一直无人捧场,长期的寂寞中,他给自己虚构了一个笔名,自己为自己写评论。他这个为自己喝彩,是实有其事。
不管哪个年代,诗歌的敌人都是平庸,所以诗不能写得太直白,这就要求诗人需贡献出真正有价值有意义的文本。我想能表现内心巨大冲突的诗,应该是比较有价值的。从诗的表现形式上说,新诗经过百年发展走到今天,显得成熟内敛了许多,激情澎湃的诗,在当下诗坛已非主流。
从诗的表现手法上说,一个诗人如果多少年都一个调子,总没什么新意,那他想突破就难了。诗风,应该一个阶段有一个阶段的变化,我过去受第三代诗影响,写诗是反意象的,写起来不大注重意象营造。现在看,诗主要是以此界提示或暗示彼界,这当然要让比喻去完成,比如暗喻,比如明喻。像刚才康桥朗诵她的《薇》,就用了很多暗喻。洛夫写苦梨树,“我确是那株被锯断的苦梨/在年轮上,你仍可听清楚风声、蝉声”,“我确是”,这是暗喻。当我们看到那苦梨树的树墩,我们是否也想到了洛夫在思考的东西?比如黄梵写的短诗《婚姻——给妻子》,“我是你所有的朋友/也是你所有的敌人/爱就像绣花,难免会扎破指头/就像把木屋交给白蚁,让它享受房子坍塌的幸福”,前两句用暗喻,也没觉得醒目,倒是后一句的明喻“爱就像”更出彩。诗总是要让大家悟的,一首诗有没有诗味,是感觉到、悟到的,这个诗味又要隐或多指向,让它趋向于神秘,有时读者还真不一定能悟到或悟不全面。如果一眼就明白你写的那点儿意思,就那么浅显的几个词摆那儿,那这首诗大体是写失败了。大诗人郑敏曾说有暗示的是诗,没暗示的不是诗,从诗学上看,她说得很对。我们有些诗人或所谓的诗人,自以为写的不仅是诗而且还是前无古人的好诗,不妨按郑敏的要求比照一下。
从诗的内涵上讲,呈现的有直觉、暗示、推想,这些要靠语言的敏感程度、不同语境间的转换、技术的完善、内部结构调整等来实现。现在也有很多诗人热衷于拆解,属于拆迁办或拆迁服务公司的,只会拆,至于建设性的东西,于诗,则一点没有,这也是不行的。这是我的一点不成熟的看法,与诗友们进一步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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