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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愿世上再无冤死的“聂树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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愿世上再无冤死的“聂树斌”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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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10:4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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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已经出离地愤怒了!
  这是鲁迅表达愤怒时最爱用的一句话。
  当2016年12月2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第二巡回法庭改判聂树斌无罪,蒙冤21年的21岁小伙聂树斌最终得以昭雪时,我无法象其他欢呼正义最终到来的民众一样表达激动之情。我的心中愈来愈大的愤怒,象鲁迅一样如火山一样地爆发。
  法律最终判定这又是一起冤假错案,愤怒一也!
  聂树斌已被判死刑并执行,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不可挽回,愤怒二也!
  聂树斌的家属苦苦申诉21年才等到“正义”的到来,时间如此漫长,愤怒三也!
  聂树斌是怎么被冤的?根本没有强奸杀人,却供称自己强奸杀人了,白纸黑字,自己写的,“铁案如山”,想都不用想,必有旧时代“刑讯逼供”的因素。这让我想起了古代惨无人道的刑罚和旧社会日本鬼子、国民党反动派面对被捕的共产党员之残忍,这“残忍”在和平时期、在社会主义国家、由保护人民合法利益不受侵犯的警察对一个手无寸铁无丝毫反抗能力的公民实施,怎么想都十分诧异。想一想都令人不寒而栗。一个没有强奸杀人的人自己承认自己强了奸杀了人,该是对刑讯害怕到了什么样的程度才肯这样做?共产党员是“特殊材料”做成的,但普通公民不是“特殊材料”做成的。在令人难以忍受的刑讯面前,在“恶魔”一样的旧警察面前,他会“你让我怎么说我就怎么说,你让我怎么写我就怎么写”,只求一了了之,摆脱恐惧,摆脱痛苦。
  刑讯比死亡更可怕。苛政猛于虎,刑讯比老虎更可怕。
  这种可怕的刑讯会不会有一天落到我的头上?如果司法制度还如从前一样,不是不可能,而是很有可能。想到这里我辗转反侧,难以入眠,感到这种事情明天就会发生,这并不是“杞人忧天”!
  由刑讯逼供判定的冤假错案,却被“从重从快”的执行,仅仅在宣判两天之后就将聂树斌送上了断头台。法院并没有给聂树斌活着申诉的机会,而既往公安系统所制定的“命案必破”是这样的破法,那么不如不破。由一个不是罪犯的“罪犯”杀人偿命,长眠地下的受害者难道会含笑九泉?用脚趾头都能想到,她会气的冲出阎王殿,狠狠地打穷凶极恶的公、检、法涉案执法者及其背后的大领导几个耳光。可惜她没有。因为根本没有阴间,没有鬼魂,人死如灯灭。
  聂树斌被冤了,被错误地执行死刑,涉案的有关执法者真是“罪该万死”,他们知法犯法,草菅人命,会被怎样的追责?按我国目前的司法体制,恐怕一个“偿命”的也没有。可对于一个逝去的生命来说,“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罚款若干”?“检讨认错”?甚至“重判”个若干几年?听到这样的“追责”,你会欣慰还是愤怒?不管你怎样,我是无奈地愤怒的!
  最愤怒地,是正义到来足足等了二十一年。还真应了那句话,脑袋掉了碗大个疤,二十年后又是一条好汉。不知道聂树斌二十年后又投生到哪个人家,是不是一条好汉。他虽然被冤杀了,但他并不是一条“好汉”,他不是“特殊材料”制成的,没有熬住刑讯的苦,招了,向魔鬼低了头。他是世界上最多最多的“顺民”之一,面对暴力是那么的无助。二十一年啊,五分之一个世纪,让正义等了这么长时间,某报社还大言不惭地这样祭出新闻标题:聂树斌昭雪:这个公道彰显司法正义!我真的想吐出一口浓痰,大“呸”一声。我觉得有关单位应下一个“罪己诏”,正义来得太晚了,应向全体人民道歉,并保证不会让“正义”变得那样珍贵。要让百姓安心,要让公安、检察院、法院成为人民的保护神,而不是欺压人民群众的暴力工具。
  虽然很愤怒,但聂树斌终究被平反昭雪了,正义终归到来了。对于正义的胜利,还是应该发表一个“感言”。我觉得应该感谢三个人,首先应感谢习总书记,以他为核心的党中央,勇于纠错,这几年风气渐渐正了,习主席功不可没;其次应感谢王书记,以他为书记的中纪委,强力反腐,抓了河北省委书记周本顺和政法委书记张越。周本顺和张越是聂树斌冤案背后最大的保护伞,如果扳不倒他俩,恐怕聂树斌平反的日子还遥遥无期;最后还要感谢王书金,聂树斌案真正的“原凶”。王书金是个穷凶极恶强奸杀人的罪犯,但他同时又是一个“癞汉”做事“好汉”当的罪犯。如果不是王书金的坚持“真理”,如果不是王书金的勇于“担当”,恐怕聂树斌案下辈子也平反不了。王书金即可恨,又“可敬”。可恨他强奸杀人是个魔鬼,“可敬”他又是一个勇于担当的魔鬼,是一个“光明正大”的坏人。
  聂树斌案是一个可写入中国法制史的素材。但愿聂树斌案之后,中央在司法改革的道路上,让公平正义像太阳一样光辉,世上再无冤死的“聂树斌”!
(转载自红歌会网,作者:陆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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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12-4 10:4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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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曾经说过,我从来不相信法律,瞧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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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12-4 10: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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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我昨晚看了一部电影《特殊嫌疑犯》
一起扑朔迷离的奸杀案,让中学老师一夜变成风口浪尖的公众之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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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12-4 10:5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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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语文老师林文,一天傍晚顺路送班上的四名女学生回家,当晚其中一名女生遭遇奸杀,林文因此被当作嫌疑犯进行讯问,48小时后证据不足被释放。然而,他的遭遇却才刚刚开始。林文和他的家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为了洗脱嫌疑,他孤身一人,一步步靠近真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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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12-4 10:5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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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辜少女被害,杀人案件在经过一翻调查后却无法寻找到蛛丝马迹,从而演变成一桩悬案。看的是情节,思考的是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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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12-4 10:5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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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善与恶在这个看似普通的凶杀案当中得到了极大的彰显。群众打着为受害者鸣不平的旗号,却在漫天流言蜚语中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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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12-4 10:55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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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性的善与恶在这个看似普通的凶杀案当中得到了极大的彰显。群众打着为受害者鸣不平的旗号,却在漫天流言蜚语中人云亦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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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12-4 10: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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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部影片说了很多事情,只有一个主题。不论是主角被逮捕后警察、校长、学生、学生家长、恋爱对象对他的态度,还是那个“变态宿管”被抓后学校开除,被人打到毁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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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12-4 10:5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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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卷入风暴,所有都会被撕碎。即便风暴终究过去,也无法抹去痕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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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12-4 10:5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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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片的历史地位绝对毋庸置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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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12-4 10:59 |只看该作者
搜狐社论的标题是“所有赞美都是可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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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12-4 11:0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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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年之后的今天,聂树斌被宣告无罪。
平静的生活,在1994年9月24日被打破。当天,三名民警来到聂家——之前,在石家庄西郊的玉米地里,当地液压件厂技术科的女描图员康某某被害。警方宣布,怀疑聂树斌有作案嫌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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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12-4 11:0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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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5年3月,石家庄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及强奸妇女罪,一审判处聂树斌死刑。
聂案也在一夜间,变成了全国性的大案要案,开始有更多的媒体、学者、律师也加入到奔走的行列。
当时法院的判决也存在着诸多疑点:
比如,在作案时间、作案工具、被害人死因等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并且判决采信的证据中只有聂树斌的有罪供述是直接证据,现场勘查笔录、尸体检验报告、物证及证人证言等均为间接证据,并不能证明被害人康某某的死亡事实与聂树斌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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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12-4 11:04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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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就像是一幕荒诞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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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12-4 11:0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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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年,我们已经见过很多冤案。聂树斌案、呼格案、赵作海案、佘祥林案、浙江张氏叔侄案、孙万刚案……一起起冤案被复查,被平反,激发了社会对司法运作弊端的了解,有时甚至会给司法建设提供了改造动力和重构依据。个案貌似微不足道,但是正义的基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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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12-4 11:0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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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以生命为成本的进步太过巨大,聂树斌们也只能偶然性伸冤。个案成全了碑林,却没有成就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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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12-4 11: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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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清杨来五与小白菜冤案,最后在慈禧太后的插手下,经开棺验尸,澄清了案情,得以翻案。涉案的300多名官员有30余人被革职、充军或查办,150多名六品以上的官员被革除顶戴花翎,永不续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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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12-4 11:07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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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呼格案比聂树斌案复查再审相对容易些,这说明内蒙古政法系统对出现冤案敢于担责,而河北高院就缺少勇气,心虚,受政法系统阻碍力量之大,玩应启动追责,当初办案的专案组人员,特别是负责人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检察院公诉人,法院承办法官都应当双开,原省高院复核委员会成员也应当严加处理,以慰冤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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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12-4 11:08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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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从最初起意、到跟踪被害人、两人对话,拳击受害人,实施强奸、掩藏衣物,一是极不连贯,交待前后矛盾之处很多,例如,交待性交时,没有脱下裤衩就上了,强奸后,掩藏衣物时,才把裤衩脱下,和连衣裙一道带出去。我们知道,没有脱裤衩仅就褪下来是没有办法强奸得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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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12-4 11:10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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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目追求破案率,这也是导致大量冤假错案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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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12-4 11:11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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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强奸罪的定罪,一个强有力的证据就是被害人陈述,在被害人死亡的情况下,专家鉴定人的鉴定意见就成为了至关重要的依据。然而根据聂案代理律师李树亭在被山东省高院允许阅卷后指出,案卷显示,在受害人的衣物上,没有检验出任何精斑,也没有检验出任何与聂树斌体液或血液及毛发有关的任何物证。在对案发现场进行现场勘验,以及对聂树斌家进行搜查过程中,没有发现和提取任何证明聂树斌实施了强奸的犯罪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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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12-4 11:12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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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得不说,虽然聂树斌案件在全国范围内引起了如此大的轰动,引起了最高人民法院以及全国人大的重视,但它依旧只是无数中国历史冤案中的一个,普通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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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12-4 11: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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漫漫上访路终于看到了一丝曙光,或许他们也希望自己的亲人,那些含冤而去数十载的亲人,也能有朝一日,平反昭雪,但是舆论关注的,永远是少数人一个聂树斌被卸下了屈辱的冤屈,却依旧还有千千万万个聂树斌含冤九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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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12-4 11:13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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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正能够解决如此多冤案的,不是媒体,不是社会大众,不是所谓的舆论,更不是一个破碎的家庭看不到希望的挣扎上访,而是由政府公权力主动纠错。正义就算迟到,无论再晚,都是正义。可怕的不是这个国家有一段黑暗的过去,而是在晴空朗朗之下却不敢驻足回头认真审视历史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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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12-4 11:1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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聂树斌案这么好的题材,这么大的题材,可惜闲大喷子却没喷,装聋作哑,反而喷些无关紧要及风花雪月的小事,不得不说,闲大喷子没有捕捉新闻的敏锐感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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