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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读书散记:民国四大家散文(暂定名,当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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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散记:民国四大家散文(暂定名,当否?)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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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7-2 05:01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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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7-5 15:12 编辑

  一,从一本书说起。
  
  我手边有一本书,全名叫做《中国现代四大文豪散文合集》,海南出版社1994年出版,选编了周作人、胡适、林语堂、梁实秋四位大师的散文作品。
  
  这本书,颇有些来历。
  
  大概在1995年前后,某一天,一红颜知己来找我,拿了一本《中国四大文豪散文合集》,扉页上还亲笔题写了两句诗:“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准备送给我,同时说了一件事:借三千元钱。
  
  或者应该这么表述:一红颜知己找我借三千元钱,同时送我一本《中国四大文豪散文合集》,并在扉页上亲笔题写了两句诗:“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这两句诗出自《诗经·卫风》,后两句是“匪报也,永以为好也。”
  
  当年,不算灰色收入,哥的月工资是一千三百元,在那个年代算是高工资了。那几年,一个普通服务员的工资还不到300元。所以三千元也算是一笔不大不小的巨款(这句有语病,但这么说才有意思,所谓“文有不通而可爱者”)。
  
  我估计她也是觉得我有钱而且会借给她,才来找我的。借钱是一件很费心思的事,借钱者事先都会百转千回地盘算,找谁借,借多少,甚至在心里无数次演练如何张口。
  
  如此用心良苦,她借这笔钱一定有什么重要的用途,但她当时就提出了一个附加条件:不许问。
  
  这位红颜知己是个雅人。
  
  犹记得当年的情景,她翻开书,找出林语堂记述张潮《幽梦影》的一段文字“论花与美人”,慢条斯理地读给我听。
  
  花不可见其落,月不可见其沉,美人不可见其夭.
  
  种花须见其开,待月须见其满,著书须见其成,美人须见其畅适,方有实际;否则皆为虚设.
    
  貌有丑而可观者,有虽不丑而不足观者;文有不通而可爱者,有虽通而极可厌者.此未易与浅人道也.
  
  好浪漫的一件事哦。
  
  但结局不是很浪漫。
  
  忘记了当时是哥拿不出来这笔钱,还是怕有去无还,总之这件事最终没成交。
  
  于是她又把这本书带回去了。
  
  而我因为她读的那段文字,已经喜欢上这本书了。于是,一气之下,我自己买了一本。
  
  跟她带来又带走的那本是一模一样的,只是扉页上少了那句“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
  
  这便是此书的来历。
  
  这本书还有个奇妙之处,就是二十年来一直跟着我。
  
  这二十年,哥的生活翻天覆地,地覆天翻,总之天地翻覆。二十年前的一切,没丢的,唯一人,一书。
  
  一人,就是我,一书,就是它。
  
  如此不离不弃,白头偕老,也是一段奇缘:但得一本书,白首不相离。
  
  只是人老了,书旧了。
  
  我想好了,等我写遗嘱的时候,一定写上:儿子,把我和这本书一起烧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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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7-2 05:06 |只看该作者
答应九爷在野蛮写个帖子,九爷说还得是连载的。

于是开个帖子。

所谓读书帖,其实是闲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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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7-2 05:0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7-2 05:31 编辑

从这本书说起,不定期更新。

后面说什么,还不知道。

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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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7-2 05:09 |只看该作者
不知道后面写什么,所以不知道标题是什么。

其实这样写字是最符合我的性格和习惯的。

随手写来。

反正也不是高考,也不是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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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7-2 05:22 |只看该作者
但写起来,哥还是很认真的。看看发帖时间你就明白哥有多认真。

哥的字,写的好坏另说,但凡编辑成楷体蓝色4号字,都是当做正经事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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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7-2 05:26 |只看该作者
图片说明:书下面脏兮兮的垫布,不是哥滴床单,是写书法用的毛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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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7-2 05:29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疯老爷子 于 2016-7-2 05:32 编辑

忘记了当时哥拿不出这笔钱,还是怕有去无还,总之这件事没成交。这个忘记了很是虚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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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7-2 05:3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没借给钱就把书拿回去了也够小气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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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7-2 05:32 |只看该作者
疯老爷子 发表于 2016-7-2 05:31
没借给钱就把书拿回去了也够小气的。

瞧这两人吧

都够猥琐龌龊滴,还特么装高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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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7-2 05:34 |只看该作者
疯老爷子 发表于 2016-7-2 05:29
忘记了当时哥拿不出这笔钱,还是怕有去无还,总之这件事没成交。这个忘记了很是虚伪。

不是虚伪,醉笑不算太虚伪。

真的忘记了。

年深日久。不记得当时为什么没借给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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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7-2 05:3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这个臭小九呀,求人家发贴,也不过来顶顶,真是埃菲尔铁塔上落家巧儿--好大的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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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7-2 11:11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2 05:06
答应九爷在野蛮写个帖子,九爷说还得是连载的。

于是开个帖子。

这不扯得挺好么
谢谢哥给面子。
嗯嗯。奖励小红花一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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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7-2 11:12 |只看该作者
疯老爷子 发表于 2016-7-2 05:36
这个臭小九呀,求人家发贴,也不过来顶顶,真是埃菲尔铁塔上落家巧儿--好大的架子。

我这不是来了么。。。。。。。。
我家巧,你是铁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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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7-2 13:19 |只看该作者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7-2 11:12
我这不是来了么。。。。。。。。
我家巧,你是铁塔。。。

正字:“家雀儿”。

雀(que):特指麻雀,泛指小鸟。
雀(qiao)三声,读若“巧”:北方方言的口语读音,家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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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7-2 13:5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2 13:19
正字:“家雀儿”。

雀(que):特指麻雀,泛指小鸟。

教书先生驾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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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7-2 14:26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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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7-2 16:46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竟然拐弯抹角夸自己没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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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7-2 23:45 |只看该作者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7-2 11:12
我这不是来了么。。。。。。。。
我家巧,你是铁塔。。。

周末没时间袄。

周一开始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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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7-3 13:03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2 23:45
周末没时间袄。

周一开始更新。

我先给你提提精神。
敢不更新,大刑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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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7-4 08:29 |只看该作者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7-3 13:03
我先给你提提精神。
敢不更新,大刑伺候。

今天开始更新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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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7-4 08:31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4 08:29
今天开始更新袄。

学啥不好学人家不好好说话。
袄袄的你先把舌头捋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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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7-4 08:32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7-4 08:29
今天开始更新袄。

人吧,学好难,学坏可容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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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7-4 13:59 |只看该作者
再发几句牢骚。

很后悔给自己找了这个活儿。

刘创这小子太坏了,啥也没写呢连标题都没有就先给加精置顶,这不是挤兑哥么。

木办法,随便扯几句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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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7-4 14:40 |只看该作者
这本书在我手里二十年,断断续续翻看很多遍。

开始读的时候,难免会想:“中国现代四大文豪”为什么没有鲁迅呢?难道鲁迅还不如这四个人么。


因为在我们这一代人的概念里,提起“现代文学”,就不能不想到鲁迅。


不仅如此,还可能是,只想到鲁迅。

从中学开始,语文课本里,议论文,大部分都是毛泽东的和鲁迅的,诗歌,主要也是毛泽东的,鲁迅的有几首,小说,只有鲁迅的。

总之有一个印象:一般课文都没有署名,在课本中署名的课文,似乎只有毛泽东和鲁迅。对了还有《谁是最可爱的人》,作者魏巍。

大学的时候,《中国现代文学史》的教材里,新文化运动的领导者是“陈独秀、李大钊、鲁迅和胡适等”,教我们现代文学的老师,先后有两个,一个是刚摘了帽子的右派,讲课吞吞吐吐,神秘兮兮的,既想讲点教材之外的东西,又怕再次被打成右派,那叫一个欲语还休。

说来说去说不清楚,只好推荐我们自己去图书馆看书。


另一个是个女的,姓谷,工农兵大学生。知不知道什么叫“工农兵大学生”?就是文革时期不经考试直接录取的只红不专的工人农民和军人。这位讲授现代文学的教授,连戴望舒都不知道是谁。


谷老师的课,大多数同学选择睡觉。不过也有不睡的,但也不是听课,而是看。


用现代的话说,谷老师颜值高,且上课的时候,穿的少。


扯远了。


看过几遍之后,觉得编书者的眼光是对的。


现代散文,再排十名,也排不到鲁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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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7-4 16:14 |只看该作者
这明明是放该在书房的贴子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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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7-4 16:18 |只看该作者
周作人的书刚到,看了再说。醉笑继续更新,得对得起加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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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7-4 16: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7-4 21:45 编辑

  二,周作人

  1,在读到这本书之前,我几乎没有读到过他们的文字。

  因为那个年代的课本、教材从不选择这四个人的作品。

  这个我能理解。

  这四个人,周作人是汉奸,胡适、林语堂、梁实秋都是鲁迅的“论敌”。而且49年后,他们都跑到台湾去了,胡适虽然去了美国,但最后还是回到台湾。

  所以他们都是“资产阶级文人”,是“反革
命”,
除了周作人,那三个都是反共的。无产阶级的教材,怎么可能选择“反革命”的文章。

    建国后他们没留在大陆,算他们聪明,这三个“反革命”也不可能留在大陆。

  周作人留在了大陆。

  周作人怎么做的“汉奸”,想必大家早已耳熟能详,不再赘述。

  抗战胜利后,周作人因为汉奸罪被国民党政府判刑十四年,后改判十年,但只蹲了三年多的监狱。49年初,代总统李宗仁为了与共产党和解,释放政治犯时居然把“汉奸”周作人也放了出来。

  这不免让周作人暗自感谢共产党。

  我以为:周作人一生做错两件事。

  第一件是七七事变后,留在北平,且1940年出任汪伪政权的教育官员,有违“民族大义”。毕竟在中国文人的气节问题上,“饿死事小,失节事大”。

  第二件就是49年被释放之后,选择了留在大陆。

  当时他还有两种选择:一是去台湾,二是去美国。

  去台湾。他的学生已经给他安排好了住处和生活来源。

  去美国。胡适受蒋介石委托,于1949年2月赴美,游说美国政府出面为国共谈判斡旋,不久,人民解放军横渡长江,攻克南京,国共和谈已经成了泡影,胡适索性留在美国。此时,胡适还想着周作人,知他进退两难,特意托人转告,邀请他到美国。
    从个人前途来说,其实周作人去美国也不失为一种合适的选择。
  但周作人没去台湾,也没去美国。

  49年8月,周作人从上海北上,回到北平的八道湾老宅,此时,北平已经是共产党的地盘。

  咋想地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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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7-4 16:2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榆园书话 于 2016-7-4 19:53 编辑

  作为学贯中西的文学泰斗,周作人终归是一介书生,一派天真。
  
  1,周作人曾被国民政府判刑,提前释放已是侥幸,他怕去了台湾,国民党政府再算他的后账,没有他的好果子吃。
  
  2,有人说因为傅斯年出任台湾大学校长,让周作人不愿意去台湾。
  
  傅斯年是五四时期的北大学生,学运领袖,其时周作人正在北大教书,怎么说也算是有几分师生之谊。45年日本投降,时胡适在美国未归,蒋介石钦点傅斯年接收北京大学并代理校长一职。直到9月胡适接任。
  
  这时候的周作人,根本没拿自己的“投伪”行为当做太大的事。曾给傅斯年写信,要求继续留任北大。甚至幻想应该让他代表国民党政府去接收被日本人收去的北大财产。
  
  傅斯年没有回信,但登报表态:拒绝一切“汪伪”任职人员留在北大任教。“以求一个干干净净的北大”,绝了周作人的念想。周作人又气又恨,在日记中写到:“见报载傅斯年谈话,又闻巷内驴鸣,正是恰好,因记之文末。”后来在狱中,周作人还写诗咬牙切齿的痛恨傅斯年。
  
  其实这事你恨傅斯年干嘛?国民政府于1945年底将周作人逮捕,次年判刑。这就不是傅斯年是否留任他的问题了。周作人连这点事都想不明白。
  
  3,周作人曾经在20年代与毛泽东打过交道,是不是觉得在毛手底下,比在蒋手底下好混?
  
  4,周作人有没有想过:我是鲁迅的弟弟,毛泽东如此推崇鲁迅,怎么也对我手下留情吧。
  
  鲁迅的另一个弟弟周建人,鲁迅研究专家,社会活动家和妇女解放运动先驱。从这些头衔隐约可以看出,这是现代历史上第一个吃“鲁迅饭”的,且吃了一辈子。实在活不下去的时候,就把鲁迅送给的东西拿出去换钱。建国后,周建人混的不错,但早就跟周作人划清界限了。
  
  周建人的第一任妻子是周作人的妻妹羽太芳子。二人于1914年结婚,是年周建人26岁,芳子17岁。婚后,周建人一直没有工作,吃住在鲁迅家里,就是八道湾。芳子为他生了四个孩子,第四个孩子还未出生,周作人托胡适在商务印书馆为周建人找了一份排版校对的工作,曰编辑。周建人到了上海就跟另外一个女人同居了。1923年周氏兄弟反目,鲁迅搬出八道湾,周建人的老婆孩子就由周作人抚养。
  
  1937年,周建人带着同居女友和跟同居女友生的孩子回到北京给母亲祝寿,同时宣布与羽太芳子断绝关系,因为芳子是“帝国主义分子”(周作人《知堂回想录》语),且不承认与芳子生的三个孩子(大儿子早夭)。以后,周建人再没有跟周作人一家以及芳子和孩子有过任何联系。
  
  羽太芳子后来就一直生活在北京八道湾。解放后也是如此,也就是说,周作人回到八道湾,还要养活芳子一家,而身为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副署长、高等教育部副部长、浙江省人民政府副主席、浙江省省长以及人大副委员长政协副主席的周建人,却从未露过面。
  
  真他妈不是人。
  
  5,为什么不去美国?周作人只在早年跟随鲁迅一起去了日本,在日本学习的古希腊文,俄文和梵文。对西方资本主义世界,既不了解,也不喜欢。与胡适的“向往自由”相比,周作人更多的是中国传统知识分子的“家国情怀”。
  
  6,周作人一生不认为自己是汉奸。
  
  毋庸讳言,周作人跟鲁迅,都是亲日的,鲁迅死于1936年,其时日本已经侵占东三省五年多,鲁迅一生为国民呐喊,骂遍北洋政府与民国政府,骂遍民国所有的文人,有一个算一个,包括“左联”的阳翰笙、田汉、夏衍、周扬这“四条汉子”。却没写过一篇“抗日”文章。唯一篇《友邦惊诧论》提过一句“日本兵占了东三省”,骂的还是民国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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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7-4 16:40 |只看该作者
落花生 发表于 2016-7-4 16:14
这明明是放该在书房的贴子嘛

这是答应九爷才写的字。

有心参加书房的征文,但零零散散的,怕拿不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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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7-4 17:28 |只看该作者
刘创驾到 发表于 2016-7-4 08:31
学啥不好学人家不好好说话。
袄袄的你先把舌头捋直了。

切!六星人都知道,这是最具醉笑特色的一个字。

东北人,不知道东北话的反问句里有个尾音?

你有病AO?

这个AO,用哪个象声字都不能准确表达。

嗷,是狗叫,

㕭,是叫床。

其他没有了。

于是上网十年来,哥创造性的使用“袄”字来代替,非常滴传神。

模仿谁?哥一辈子被模仿。

三年前,酱油写字用了一回“袄”,当即被指出:这是侵权,醉笑同意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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