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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读书应该怎么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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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书应该怎么读?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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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楼
发表于 2016-6-15 08:28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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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令箭 于 2016-6-15 08:33 编辑

怎么读都行。
很多大家对碎片化阅读深恶痛绝。
但普罗大众又不是学问家。
何必深究,何必在意。
只要明白一些逻辑上的关联性就差不多了。
尤其是写小说的人。
本来就是恣意妄样的形态看世界
正经埋在故纸堆里做老僧入定
愧对这个美好的邪恶的世界。
比如阅读吴思。
你可以选择阅读《潜规则》《血酬定律》。
也可以选择阅读《恶政是一面筛子》。
后者很短,看上瘾了或可能去前者。
或看恶心了,就不去读前者了。
碎片化阅读几乎就是引信。
可以哑火,可以爆炸。
功德无量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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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6-15 08:29 |只看该作者

作者丨吴思

转自丨炎黄春秋


东汉中平二年(公元185年)二月的一天,皇都洛阳的南宫起火。这场大火烧了半个月,烧掉了灵台、乐成等四座宫殿。皇宫的这场大火搅乱了帝国的财政预算。皇上要给自己家盖新房,这笔额外开支从哪里出?

这时,太监张让和赵忠给28岁的汉灵帝出了一个主意。他们建议皇上发出命令,天下田每亩要交十钱。此外,各级官员升官上任,也要先交一笔钱,用于修建宫室。汉灵帝欣然采纳了这二位太监的建议。于是,帝国官员上任之前,一概要到一个叫西园的地方问价交钱。这种勾当看起来很像卖官鬻爵,后来也确实发展成为赤裸裸的卖官鬻爵。

钜鹿太守司马直是个有名的正派人,他接到了一项新的任命,上任前也要交钱。因为名声清廉,对他特别优惠,交三百万钱即可上任。公平地说,这个要价确实不高。在公元188年之前,各郡的太守就是地方最高行政长官,地位近似现在的省委书记兼省长。这个级别的官员的俸禄是每年二千石,按照当时的行情,买这种高官要花上二千万钱,而人家向司马直要的钱还不足时价的二成。但是话又说回来,太守每月的正式工资才多少?折成铜钱,不过一万三千。皇上要的三百万,相当于司马直19年的工资。如果不打折,按原价交足两千万,更相当于太守128年的工资。若不搜刮百姓,这笔巨款从何而来?如何填补?

《后汉书》说,司马直接到诏书,怅然道:“为民父母的,反而要割剥百姓,以满足现在的苛求,我不忍心呀。”于是上书,说自己身体不好,请求辞去任命。上边不批准,司马直只得上路。走到孟津,快到洛阳门口了,司马直也作出了最后决定。他给皇上写了一封信,极力陈说当时政策的失误,讲古今祸败的教训,写完后服毒自杀。汉灵帝看到他遗书之后,一时良心发现,暂时停收修宫钱。当然这只是暂时的,不久皇上的良心又不见了。

司马直以父母官自命,他遵循的是儒家规范。这本来是官方倡导全国奉行的正式行为规范,但是当政者对官员的实际要求与这些规范的冲突太大,司马直除了上疏劝告或者辞职之外又不能有其他反对的表示,不然就与忠君的要求相冲突,结果他只好用毒药将自己淘汰出这场僵局。如此激烈的自我淘汰当然是罕见的,不那么富于代表性。我们还需要讲一些比较寻常的故事。

转眼又过了1400多年。明万历二十四年(公元1597年)三月九日夜,北京紫禁城内的坤宁宫失火,大火蔓延到乾清宫,皇上和皇后的住处被烧了个干净。第二年,皇极殿、建极殿和中极殿也失火被烧掉了。于是万历皇帝又遇到了汉灵帝的问题:盖新房的额外开支从哪里出?万历的办法是开发矿业并增加临时税种,亲自安排得力的宦官到全国各地开矿,征收矿税和店税、商税、船税,收来的钱直接进皇宫,不进国库,属于皇上的私房钱。举朝上下一片反对之声,纷纷要求皇上取消矿税。

万历根本就不理睬那些文官的瞎嗡嗡,他派遣阉官去各地办理此事。阉官乃是皇帝的家奴,通常是文盲,读不了圣贤书,也没有后代,并不惦记着对历史对后代对天下负责,除了讨皇上的欢心之外再没有别的责任和义务,听说某地有什么矿,有什么可征的税,可以弄到多少钱,便拍了胸脯带着亲信下去弄。果真完成了任务当然很好,没有完成也没有什么大不了的。更常见的是完成了任务却假装没有完成,反正皇上也搞不清楚。

陈奉是万历特派到湖广(今湖南、湖北)征税采矿的阉官,论级别不过是正八品,相当于科级干部,论权势则能与省级大官相抗衡。他率领着一帮主动投靠来的亲信党羽横行湖广,《明史》上说他“剽劫行旅,恣行威虐”,也就是说,征税征到了与拦路抢劫差不多的程度。他还下令大规模挖坟掘墓找金子。他的党羽们十分威风,敢在光天化日之下闯入民家,奸淫妇女,有的干脆将妇女掠入税监办公的官署。当地的官员难免有看不惯的,对他的工作就不那么配合,当地商人和百姓更对他恨之入骨。

有一回,老百姓听说陈奉要从武昌到荆州征收店税,数千人聚集在路上鼓噪起哄,争着冲他扔石头。陈奉逃掉之后,便向皇上告状,点了五个不配合他工作的官员的名字,说他们煽动老百姓动乱。万历本来是一个“占着茅坑不拉屎”的皇上,不上班不办公,所有的请示汇报基本不看,但是对家奴的报告则迅速批示。陈奉告发的五个官员,两个被抓,三个被撤,其中有两个还是四品知府。

按说这形势已经很清楚了,陈奉的来头太大,惹不起。但是一个叫冯应京的五品佥事偏偏不长眼。万历二十九年正月,陈奉摆酒请客,放火箭玩,把老百姓的房子烧了。老百姓拥到陈奉的门口讨说法,陈奉派兵出去镇压,打死了不少老百姓,又将死者的尸体切碎扔在路上震慑百姓。《明史》上说,湖广巡抚支可大当地的最高监察官员——“噤不敢出声”,而冯应京偏偏上疏向皇上告陈奉的状。陈奉见冯应京告状,也反过来告冯应京的状,说他阻挠皇命,欺凌皇上派来的特使。皇上听陈奉的不听冯应京的,发了怒,贬了冯应京的官,将他调到边远的地方去。这时又有两个实在看不下去的监察官员自己跳了出来,一个是给事中田大益,一个是御史李以唐,他们请求皇上原谅冯应京,说陈奉不好,还说皇上把豺狼派到了天下各地,专门吃好人。皇上更生气了,你劝我饶他我偏不饶,干脆下令将冯应京除名。

陈奉这里则不断向皇上打报告,他说他派人去枣阳开矿,枣阳知县王之翰、襄阳通判邸宅、推官何栋如也阻挠破坏,皇上又下令将他们撤职。这时负责监察工作的要员,都给事中杨应文又跳了出来,请求皇上原谅这三位。这些人也不看皇上的脸色,一个接一个地往外跳,很像是成心惹皇上生气,皇上也真生了气,干脆派锦衣卫去武昌,把陈奉告的那些人全都抓到北京关入监狱,处罚再次升级。

冯应京是个清官,在当地收拾奸豪,制裁贪官污吏,声望甚高。锦衣卫到达武昌的时候,老百姓听说要抓冯应京,竟有人痛哭流涕。陈奉则得意洋洋,一副小人得志的样子,将冯应京的名字和罪状大大地写了,张贴在大街闹市。老百姓怒不可遏,上万人包围了陈奉的住所,陈奉害怕了,就逃到楚王的王府里,他的六个爪牙没跑掉,被愤怒的群众投进了长江。锦衣卫中也有被老百姓打伤的。陈奉躲进楚王府后,一个多月不敢露面,请求皇上让他回北京。皇上将陈奉召回的时候,这家伙搜刮的“金宝财物巨万”,在重兵的护送下,“舟车相衔,数里不绝。”而冯应京被押解时,老百姓“拥槛车号哭,车不得行。”还是冯应京自己穿着囚衣坐在囚车里劝老百姓不要闹了。

冯应京和另外几个阻挠陈奉的官员被押到北京后,拷讯关押,三年后才被释放。那个阻挠开矿的知县则瘐死狱中。而陈奉回京后什么事情也没有,有两个监察官员说他的坏话,又被皇上撤了职。

陈奉只是万历年间诸多的矿使税监之一。《明史》用了半页纸点各地陈奉们的名字,陈奉不过是其中的五个字。而这一个陈奉的脚下就躺着一片经他手淘汰出局的清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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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6-15 08:31 |只看该作者

最初读到上边那些故事的时候,我心里总有些怀疑。最叫我怀疑一点,就是矿使和税监们太坏了。在我的生活常识里,纯粹的恶棍就像纯粹的圣人一样罕见,怎么皇上派下去的那些宦官竟然是清一色的坏蛋?这未免太凑巧了。我想,中国史书倾向于把太监和女人描写成祸水,为皇上或者为专制制度开脱责任,恐怕不能全信。

帮助我想通此事的最后一遍重复,是一本描写1900年—1942年的华北农村的书,那里讲了清末民初北京良乡县吴店村的村长变换的故事。

清朝末年,良乡吴店村的公共事务由村中精英组成的公会负责,这些精英通常是比较富裕又受过一些教育的人,社会声望比较高。当时的捐税很轻,首事们往往自己交纳而不向村民征收,因为他们更在乎声望和地位,不太在乎那点小钱。

1919年开始,军阀们在北京周围争夺地盘,先后有直皖之战和三次直奉之战,军阀们毫无节制地向村庄勒索后勤供应。这时,不愿意勒索村民,自己又赔不起的村长就开始离开公职,而把这个职位当做一种捞油水的手段的人们则顶了上来。这时候出来当村长的两个人,先后都因贪污和侵吞公款被县政府传讯。赔款出狱后,这样的人居然还能继续当村长,因为没有好人愿意干。

这就是说,当政权大量征收苛捐杂税的时候,比较在乎荣誉的人就从村级领导的位置上退出了,这类人就是司马直那样的人物。而替换上来的,通常是敢于也善于征收苛捐杂税的人物,譬如陈奉那样的人物。更明白地说,一个变质的政府,一个剥削性越来越强、服务性越来越弱的政府,自然也需要变质的官员,需要他们泯灭良心、心狠手辣,否则就要请你走人。这就是此前300年陈奉与冯应京相替换的背景,也是此前1700年司马直自我淘汰的背景。在这种背景下,清官和恶棍的混合比例并不是偶然的巧合,而是定向选择的结果。恶政好比是一面筛子,淘汰清官,选择恶棍。

中国古代的地方行政建制是省、府、县,承担行政职能的最底层是里(村庄)。我们已经提到了郡太守(相当于省)、知府和村庄一级的筛选情况,中间还缺一个县级。在矿使税监横行天下的万历年间,文学史上著名的散文家袁宏道正在苏州府的吴县当县令,他后来托病辞职了。袁宏道的书信中有许多对自己当官的感觉的倾诉,叫苦连天,读来却颇为真切。通过这些书信,我们可以进入当时县级官员的内心世界看一看。

袁宏道写道:“弟作令备极丑态,不可名状。大约遇上官则奴,候过客则妓,治钱谷则仓老人(引者注:治钱谷就是征税。仓老人是在最基层征收皇粮的杂役,经常干些吹毛求疵克扣自肥的勾当),谕百姓则保山婆(引者注:即媒婆)。一日之间,百暖百寒,乍阴乍阳,人间恶趣,令一身尝尽矣。苦哉,毒哉。”

“作吴令,无复人理,几不知有昏朝寒暑矣,何也?钱谷多如牛毛,人情茫如风影,过客积如蚊虫,官长尊如阎老。以故七尺之躯,疲于奔命。”

“……然上官直消一副贱皮骨,过客直消一副笑嘴脸,簿书直消一副强精神,钱谷直消一副狠心肠。苦则苦矣,而不难。惟有一段没证见的是非,无形影的风波,青岑可浪,碧海可尘,往往令人趋避不及,逃遁无地。难矣,难矣。”

在袁宏道的感觉中,堂堂县太爷的角色,对他个人品格的要求就是奴才般的贱皮骨,妓女般的笑嘴脸,搜刮百姓的狠心肠,媒婆般的巧言语,处理文牍的好耐性,总之是一副丑态。在这些丑态里,搜刮百姓的狠心肠与陈奉之流的作为是近似的,这里不再多说。至于伺候上官及讨好过客,按当时官场这些都是必需的应酬,其实质是搜刮百姓之后的利益再分配,是民脂民膏的分肥。官场宦游,谁知道明天谁富谁贵?培植关系本来就是政党的投资,不得罪人更是必要的保险。陪着转转,一起吃两顿,送点土特产,照顾点路费,也是理之当然。再说,吴县刮来了民脂民膏别人沾点光,别人刮来了他袁宏道也可以去沾光。这是一张人人都要承担责任和义务的官场关系网。而袁宏道却认为这作官是苦、是毒,以致托病辞官,也算难得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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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6-15 08:32 |只看该作者

最后该说说交税的老百姓了。

(明)周晖在《金陵琐事》中讲了一个小故事。他说,在矿税繁兴的时候,有一个叫陆二的人,在苏州一带往来贩运,靠贩卖灯草过活。万历二十八年,税官如狼似虎,与拦路抢劫的强盗没什么差别。陆二的灯草价值不过八两银子,好几处抽他的税,抽走的银子已经占一半了。船走到青山,索税的又来了,陆二囊中已空,计无所出。干脆取灯草上岸,一把火烧了。作者评论道:此举可谓痴绝,但心中的怨恨,不正是这样么!我估计,当地的灯草种植和销售行业大概也完蛋了。作者也说,重税造成了万民失业的结果。这就是恶政和恶棍集团的根基,一个在自我毁灭的循环中不断萎缩的根基。

《明史记事本末》的作者谷应泰是清朝人,他在记叙矿税始末的结尾处有一段关于利益集团的精辟分析。他说:开始是因为征矿税而派设宦官,后来这些宦官的命运就与矿税连在一起了。开始是因为宦官谄媚迎合而让他们征矿税,后来这些宦官肥了,便结交后宫,根子越扎越深。这就是矿税不容易废除的原因。由此看来,清朝的史学家已经意识到,恶政可以培育出一个自我膨胀的具有独立生命的利益集团。这个集团在最高层笼络皇亲影响皇帝,在官场中清除异己,在各地招收爪牙,在民间吸吮膏血——肥肥壮壮地扩展自己的生存空间,一层又一层地自我复制。势力所及之处,人们之间的关系越来越不成体统,实施的政策也越来越背离帝国公开宣称的政策。

恶政与恶棍集团相得益彰,迅速膨胀到老百姓不能承受的程度,一个王朝的循环就临近终点了。

在万历死去的时候,距离该轮循环的终点还有二十四年。在汉灵帝卖官鬻爵修复宫殿的时候,离他本人实际上也是东汉王朝的“脑死”日期只剩下四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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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6-15 15:31 |只看该作者
留下个脚丫,有空用手机读吧,先下线了,议事厅里有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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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6-15 17:12 |只看该作者
天天来看看首版写的东西,不得不佩服,也赞同。
我能说我是来学习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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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6-15 17:47 |只看该作者
指间年华 发表于 2016-6-15 17:12
天天来看看首版写的东西,不得不佩服,也赞同。
我能说我是来学习的吗?

好久没来小说版激扬文字
很想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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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6-15 19:30 |只看该作者
浮生物语 发表于 2016-6-15 17:55
问候令箭老师,学习了。

西湖现在很温柔。哈哈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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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6-15 19:33 |只看该作者
吴思的字可读性很强,与张鸣的字都有点意思,以史为镜,看清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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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6-15 19:34 |只看该作者
时下流行的“潜规则”一词,就是吴思提出来的。
不过,吴思在提出来的时候,并不是停留在当下的表层,他还提出潜规则的元规则——暴力最强的说了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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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6-15 21:10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6-6-15 17:47
好久没来小说版激扬文字
很想你

今年一直没顾上着手写小说,以前的我都不好意思拿出来献丑,等我捯饬捯饬。还有,谢谢首版想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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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6-15 23:37 |只看该作者
指间年华 发表于 2016-6-15 17:12
天天来看看首版写的东西,不得不佩服,也赞同。
我能说我是来学习的吗?

令箭忘了注明“一~五”转自吴思的《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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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6-15 23:52 |只看该作者
榆园书话 发表于 2016-6-15 23:37
令箭忘了注明“一~五”转自吴思的《潜规则》。

2楼,右上角,斜视45°,阳光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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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6-15 23:55 |只看该作者
指间年华 发表于 2016-6-15 21:10
今年一直没顾上着手写小说,以前的我都不好意思拿出来献丑,等我捯饬捯饬。还有,谢谢首版想念。{:1_220: ...

很好,不排斥喷点香奈儿,抱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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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6-16 01:37 |只看该作者
令箭 发表于 2016-6-15 23:52
2楼,右上角,斜视45°,阳光很好。

哈哈,屏幕太宽了没看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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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6-16 06:07 |只看该作者
读书的博闻强记,那是学问家的事

各花入各眼,各花酿各蜜

不指望文字吃饭的人,大率可取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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