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隐香 于 2016-4-20 08:07 编辑
酱油院长断案第四起民事案件
原告:隐香
被告:诗意天涯
书记员:隐香
人民陪审员:蓝黛朵朵 馨香
诉讼事由和诉讼要求:
酱油院长,我要状告六星村村西头的乞丐天涯,他偷了村东头的朵朵家一头毛驴,骑着跑的时候,踩坏了村中间隐香家园子篱笆若干,踩坏千年人参一棵,价值1000000000欧元,调解委员会调解过他没钱赔偿损失,请酱油院长明察,给予天涯那小子严惩重判!
经过法庭审理酱油院长判决如下:
《六星论坛法》第7条:法官断案应重事实,重证据,避免冤假错案。
经查,因六星丐帮重建吃货坊,急需交通工具,故被告丐帮帮主天涯与村民朵朵签订租驴协议,租驴3天,租金9个窝头,原告隐香控告天涯偷驴一事并不成立。另,原告隐香诉称自家的篱笆遭到天涯所骑驴子踩踏,一棵千年人参亦遭损毁,经鉴定,被损坏的篱笆和千年人参,均无朵朵家驴子的蹄印和天涯本人的脚印和指纹。另据本案证人、村民一叶舟作证,事发当天,她亲眼看到天涯骑驴从隐香家的篱笆外面绕行而过。
综上,本院长判决如下:天涯无罪,当庭释放。隐香家园子内的篱笆和人参损坏一案,退回六星公安局补充侦查。另,隐香夸大千年人参的价格,本法庭对其予以训诫,下不为例。
本案原告提起上诉:
原告当庭表示不服判决,事主朵朵都作证她家的毛驴已经找不到一天一夜了,证明毛驴不是借的,而是天涯以非法手段以占有为目的偷的,本当事人的人参是哥伦布隐香发现新大陆的时候从新大陆带回,历史悠久,天上地下为此一份,已经成精,为无价之宝,现要求被告篱笆恢复原状,赔我的人参,上诉费用被告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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