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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和颐酒店经理智商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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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颐酒店经理智商探讨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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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6-4-10 07:55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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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6-4-10 07:57 编辑

                                 
                                                和颐酒店经理智商探讨
      
       闹腾的沸沸扬扬的北京和颐酒店事件,随着作恶人的落网,一切真相大白了。

       当然,按照公安方面的官方说法,剧情挺狗血。一个常年混迹于这类酒店兼职皮条业务发卡的渣男,偶遇事主,以为是抢生意的同行,于是出现了走廊长达数分钟的拉扯视频。

       其实,问问常年出差的,在快捷假日酒店之类的地方,“色情卡片”基本是寻常之物,真的是当怪不怪,如果不是事主弯弯女士的这次遭际,这事儿什么人或者部门重视过?所以说,必须感谢弯弯女士的这次不幸经历,让北京警方终于直面了这个问题。

      事件发生之后,吵闹的非常厉害,当事的北京和颐酒店出于面子上的考虑,不痛不痒的出来解释外加道歉,戏份也算是做了,演戏这玩意儿,有的精于此道,也有的勉为其难,颐和酒店方面,大概属于后者,在巨大的舆论压力之下,不得不出来应付一下,看看它们那个所谓的“发布会”,你就该知道,这样的酒店,这样的管理,出这样的丑闻,还真就不是意外。

      事实上,和颐酒店始终没有明白一个最基本的道理,你好歹也是京都的一个三星级别的酒店,出了这样让客人胆颤的事情,不去深思你管理上的多少漏洞,而是哼哼唧唧的应付媒体,显然是太失分了。

      从最简单的契约关系上说,我入住你的酒店,不欠你一分房费,从入住这一刻起,双方就是合同约定的契约关系,这期间,客人在酒店的安全等诸多问题,酒店就必须担负最起码的责任,如果不能确保入住者的人身安全,酒店就是失责,这一点毫无疑问。

      无独有偶的是,这几天在重庆的某家酒店也出现了此类事情,一个入住酒店,开了自己房间的门,却发现有人在自己的客房里洗澡,客人大惧,后来证实是酒店员工所为。

      此类的事件,至少证明一些酒店的内部管理是混乱的,问题多多的。

      可笑的是,在这起事件基本落定的时候,北京望京798和颐酒店经理接受记者采访时评价女子酒店遇袭案:我觉得是在炒作,真的。一,又没有死人,二,又没有着火,三,又没有发生强奸案,对吧,你这警察出面对吧,也报案了,对吧你说,就那么回事。

      应当说这是一段充斥着混蛋思维的表达,换一个角度说,有这样思维和智力都堪忧的酒店经理,该酒店出这样的幺蛾子事件也就不奇怪了。

      这是什么狗屁逻辑,客人住在你的酒店里,没死人,没着火,没强奸你就很“完美”,你这酒店难道是“末日旅馆”么?

      客人在你的酒店里莫名其妙的遭袭,酒店没责任?很安全?客人发帖讲述自己在你酒店入住时的遭遇这叫炒作?这和颐酒店管理层的智商低到如此地步,让人哭笑不得了。

       态度说明问题,这个望京798和颐酒店经理对此事的如此认识,可以说,这样的酒店不出问题那才叫奇怪。
       这样的酒店,这样的管理人,说实话,有关部门是该好好查一下了,查到它关门,查到他不再如此混乱且嚣张。

      而这种思维混乱且粗鄙的货色,真的是不适应干这个行当,因为他在基本的思维层面上都体现着弱智,更别说要求他有什么待客之道的服务意识了。

      别无他!
      
                                                                    2016年4月10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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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6-4-10 08:3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算着该写写和颐酒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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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6-4-10 09:08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6-4-10 08:33
我算着该写写和颐酒店了

行为人还真不会受多大处分,因为没造成人身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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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6-4-10 12:2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疯老爷子 发表于 2016-4-10 09:08
行为人还真不会受多大处分,因为没造成人身伤害。


女孩子在外面行走多危险呐,要是这状况,连起码的安全保障都木有的话,社会奏有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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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6-4-10 12:2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剧情延展,当事男者,为发招嫖卡者,以为女生是同行,想强行驱逐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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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6-4-10 12:2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那谁说的好,我们女人来到这个世界上,不是和劫匪搏斗来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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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6-4-10 18:15 |只看该作者
这是个事,但诸如此类此级别的事,都像央视这次级别的报道,央视报道评论追踪的过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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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6-4-10 21:0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6-4-10 18:15
这是个事,但诸如此类此级别的事,都像央视这次级别的报道,央视报道评论追踪的过来吗?

事闹大了,民情沸腾,再小的事也是大事,央视跟进也是必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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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6-4-10 21:0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再说酒店老板站在他私人角度和立场,这样说他还觉得很委屈很客观哩,除此自辩自我解脱外,让他说自责自我检讨并向受害人道歉的话,俺估计您也是高估了他的境界而不是智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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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6-4-10 22:0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6-4-10 21:03
事闹大了,民情沸腾,再小的事也是大事,央视跟进也是必须的

弯弯上传的视频怎么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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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6-4-10 22:32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6-4-10 22:02
弯弯上传的视频怎么来的?

酒店监控,弯弯报警后通过审查监控得来的吧,好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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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6-4-10 22:4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6-4-10 22:32
酒店监控,弯弯报警后通过审查监控得来的吧,好像

那种监控视频警方会给她个人吗?咱不懂。一般当时人想调个视频,难着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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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6-4-10 23:38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6-4-10 22:41
那种监控视频警方会给她个人吗?咱不懂。一般当时人想调个视频,难着呢。

反正她拿着了,各种渠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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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6-4-11 14:08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6-4-10 23:38
反正她拿着了,各种渠道

这事令人一头雾水.再有,这位小经理其实说的挺实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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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6-4-11 14:34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旅店服务行业门槛低,鱼龙混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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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6-4-11 15:31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6-4-11 14:34
旅店服务行业门槛低,鱼龙混杂。

小旅店与娼,仿佛一个是碗,一个是碗里的菜,两者相依相伴好搭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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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6-4-11 16:1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6-4-11 16:24 编辑

现在已经真相大白,报警人既不是“被绑架”也不是“差一点被拉去强奸”,而是被卖淫团伙发小广告卡片的马仔误认为是来抢生意的同行而遭其拖拽驱离。


          从视频画面上来看,只有拖拽,没有殴打,旁人确实一下很难判断是否是情侣或夫妻闹矛盾,所以只能劝解,而今社会是管闲事容易落闲事,谁都怕惹麻烦,就像那位开车帮忙追小偷撞伤小偷后被判刑的见义勇为者一样,这个应该可以理解,不应责怪人家没有出手。


          很多酒店都与卖淫团伙有默契,酒店本身不经营这个,但酒店往往出租房间给他们开设发廊、桑拿、按摩等为掩护,秘密进行卖淫活动,以增加酒店“服务项目”。


          这次河南省公安厅居然由副厅长挂帅查缉这个嫌疑人,也是蛮拼的,哈哈,杀鸡用了牛刀。拖拽者仅一人,但一共有五个卖淫团伙呃嫌疑人都被刑事拘留了,可见搜集证据之快,哈哈,但愿打击此类违法犯罪的重视程度不要总是受舆论“激励”,而是能够形成常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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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6-4-11 16:18 |只看该作者
野妞 发表于 2016-4-11 15:31
小旅店与娼,仿佛一个是碗,一个是碗里的菜,两者相依相伴好搭档

你好像挺知情的嘛。岂止小旅店?大宾馆也一样,而且还不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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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6-4-11 16:31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11 16:18
你好像挺知情的嘛。岂止小旅店?大宾馆也一样,而且还不许查!

就你们条子知情?
蒙鼻子就能哄上眼睛,杂想滴
酒店大宾馆招嫖的就不一定是土娼了,三流明星城市交际花。。。
太阳花学运小明星刘乔安,被人曝出援交视频,奏在宾馆里嘛,不要脸的台独份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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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6-4-12 11:53 |只看该作者
再折长亭柳 发表于 2016-4-11 16:18
你好像挺知情的嘛。岂止小旅店?大宾馆也一样,而且还不许查!

是领导口头不许查?还是暗示不许查?还是内部明文规定?好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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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6-4-12 17:52 |只看该作者
蔡诚 发表于 2016-4-12 11:53
是领导口头不许查?还是暗示不许查?还是内部明文规定?好奇。

过去曾有规定,现在是用分级管理的办法,只许市里查,市里一年才来几次?变相的不让当地警察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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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6-4-12 17:55 |只看该作者
拆迁也一样,非法强拆不许抓人,不许阻止,只许到场防止打起来死伤人。这时候,最觉得警察当的窝囊!明目张胆地故意毁坏财物嘛,却不让制止!我们都不敢对视报案百姓们那期盼帮助的眼睛,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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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6-4-12 17:58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十步杀一人 于 2016-4-12 17:59 编辑
牛芒 发表于 2016-4-11 14:08
这事令人一头雾水.再有,这位小经理其实说的挺实在的.

五名嫌疑人立马以卖淫团伙嫌疑刑事拘留,不知证据除了招嫖卡片之外还有什么?嫖客呢?卖淫女呢?非法所得呢?平时不打击,出事了,舆论大了,为了平息,就胡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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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6-4-12 20:20 |只看该作者
十步杀一人 发表于 2016-4-12 17:58
五名嫌疑人立马以卖淫团伙嫌疑刑事拘留,不知证据除了招嫖卡片之外还有什么?嫖客呢?卖淫女呢 ...

一个小拉皮条的弄得如此大动静,真是不可思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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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6-4-13 10:01 |只看该作者
十步杀一人 发表于 2016-4-12 17:52
过去曾有规定,现在是用分级管理的办法,只许市里查,市里一年才来几次?变相的不让当地警察查 ...

哦,大块蛋糕被市里分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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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6-4-13 10:06 |只看该作者
十步杀一人 发表于 2016-4-12 17:55
拆迁也一样,非法强拆不许抓人,不许阻止,只许到场防止打起来死伤人。这时候,最觉得警察当的窝 ...

啊,既然是非法强拆,警察居然不作为?!公安局局长不知道收了多少红包!?
请教一下:非法强拆,业主报案警察可以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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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6-4-13 10:06 |只看该作者
十步杀一人 发表于 2016-4-12 17:55
拆迁也一样,非法强拆不许抓人,不许阻止,只许到场防止打起来死伤人。这时候,最觉得警察当的窝 ...

啊,既然是非法强拆,警察居然不作为?!公安局局长不知道收了多少红包!?
请教一下:非法强拆,业主报案警察可以不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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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6-4-13 12:04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十步杀一人 于 2016-4-13 12:06 编辑
蔡诚 发表于 2016-4-13 10:06
啊,既然是非法强拆,警察居然不作为?!公安局局长不知道收了多少红包!?
请教一下:非法 ...

不是到场了吗?不也拍照取证了吗?但分明是故意毁坏财物,上面却只许你按拆迁纠纷对待,让双方去诉讼,哈哈,你咋说没管?管了!只是做个样子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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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6-4-14 10:09 |只看该作者
十步杀一人 发表于 2016-4-13 12:04
不是到场了吗?不也拍照取证了吗?但分明是故意毁坏财物,上面却只许你按拆迁纠纷对待,让双方 ...

哦,等于把刑事案当民事案处理。严格讲还是不作为,只不过找个借口而已。既然是非法强拆,是否该由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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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6-4-14 10:09 |只看该作者
十步杀一人 发表于 2016-4-13 12:04
不是到场了吗?不也拍照取证了吗?但分明是故意毁坏财物,上面却只许你按拆迁纠纷对待,让双方 ...

哦,等于把刑事案当民事案处理。严格讲还是不作为,只不过找个借口而已。既然是非法强拆,是否该由检察院提起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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