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散之人 于 2016-2-21 09:42 编辑
契约的缺失和诚信的坍塌
昨天有朋友问我,到底该怎么看哈尔滨春节期间的“天价鱼”事件的跌宕起伏反转剧情,这样的事件背后到底是什么?
其实,所谓怎么看,也无非是你站在那个角度上去看。
从店家的角度上人家振振有词:我这里明码实价,而且还给你打了个大折扣,你还不知足,还闹?
从消费者的角度上说,原本春节亲朋好友出门旅行,是件快乐的事情,一顿饭遭遇了如此的“利刃”而且还被对方“修理”,心里当然不痛快。
如果让我对这样的事件给出自己的观点,首先我要说这都不是个案,而这种事情的频发至少告诉我们一个其实很多在对这个事件作评述的媒体,不知道是不是刻意回避的问题,那就是从深层次上说,这传递出我们在最简单的契约精神方面的虚假和不诚实,而由此带来的诚信缓解的坍塌。
涉事饭店被罚了50万,并且关门了。这样的处理,不可谓不重。
问题在于,哈尔滨方面最初的那个轻率的调查意见,到今天的这个处理结果,等于左右手互博,然后自己狠狠的抽了自己一记响亮的耳光,那么不仅要问,为何官方的调查如此大相径庭,如此自相矛盾?最早的那个调查结果是如何出笼的,而又是如何被否定的?
问题实在很多,涉事饭店的经营资质有问题,而且至少被几十次的投诉。于是在盖子掀开之后,人们看到了越来越多的“内幕”。
经营资质有问题,这当然是属地的有关部门的失察或者是无视的结果,这个板子该拍在涉事饭店身上,更该追责有关部门是干什么吃的?
回头看,那些拉着游客到这家饭店吃饭的出租司机们,显然是和这家饭店有直接利益关系的,也可以说完全是沆瀣一气,然后利益分成。
跳出这件事,回到我言及的“契约精神的缺失”这个话题上来。
其实,契约精神缺失,这是一个社会性的话题。
契约是什么:
契约,最初是指双方或多方共同协议订立的有关买卖、抵押、租赁等关系的文书。
而随着时代的发展,契约精神可以引申理解为“诚实守信用”。
契约的形式,可以分为: 精神契约和文字合同契约。
契约的对象,可以是: 生意伙伴、挚友、爱人、国家、世界、全人类,以及对自己的契约,等等。
从上述对契约的阐述不难看出,契约其实就是一种信用的形式,而这种信用的形式,最早可以是文字,所谓白纸黑字,现代契约,可以理解为一种精神,一种被大众认可的,约定俗成的行为方式。
古人做生意为了装点门面,尚能弄块牌匾:价格公道,童叟无欺。其实,说的就是契约。
哈尔滨这个事件,从一开始就是契约的缺失或者是契约的虚假和不公平。
一个契约如果从开始就失去了公平的法理,那注定会引起事端。这里需要多说一句的是,很多人觉得饭店也是明码实价了,同样的鱼,别的饭店不超过百十块,在你这里398这价格定位本身就是值得怀疑的。
并非要各打五十大板,同样是,消费者自身也是有问题的,你消费之前不知道这鱼是多少钱一斤?不知道称出的重量?至少在你没认可之前,店家不会把鱼给你先下锅炖上吧?你看到了价格,可以选择吃或者不吃,这肯定不是“炒面换汤面”,你同意了,默许了,就为这个消费纠纷埋下了伏笔。我相信,一个再疯狂的饭店,也不会逼着你点菜。
从青岛的天价虾,到哈尔滨的天价鱼,接下来还不知道有什么天价的玩意儿塞进我们的眼球。说到底,我觉得就是契约缺失造成的。
因为契约的不公,导致诚信的缺失,导致的消费纠纷屡见不鲜。因此,如何建设一个充满公正公平契约精神的社会,尤为重要。甚至不夸张的说,契约精神是和谐社会必不可缺的基石,如果这个基石不打牢,和谐社会无法和谐。
透过天价鱼事件,我们首先感知到的是哈尔滨有关方面在最初对这一事件就没有公平公正的调查,就匆忙代表政府方面的发声,这就是对契约精神该有的最核心的东西的践踏和无视。不知道是出于维护地方形象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殊不知,最后这种自己抽自己的行为,其实是对地方形象的最大败坏。
法制社会的大前提,首先应当是法则社会,法则也是契约,未必对所有人都公平,起码对大岁数是公平的。
当契约失去了它该有的公平合理的时候,诚信也就无从谈起。
而诚信的坍塌,才是最可怕的事情。 2016年2月21日星期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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