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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曰:“喜怒哀乐之未发谓之中,发而皆中节谓之和。”为人处世,要顺于己心,要合于世理,全赖“中庸”二字。
所谓“中庸”,即有所为而有所不为。合乎情理者,可为之;然不能为之太过。逆于社会运行之规则者,则坚决不能为。
世人皆知顺应心意,但是所作所为,未免多有拂逆规则之处。人生有此七不可为者,须得世人反复体味并细细实践,方能觅得真正之自由与幸福。
饭,不可不饱,亦不可太饱。不饱,则有损于身体,对于人的自然生长甚是无益。当下不少都市男女,为了时尚,宁可减餐节食,其实这并非万全之策,恐怕有违科学规律。但亦不可吃得太饱,太饱,则沉迷于大鱼大肉的物质享受之中,甚至引出肥胖、“三高”等问题,最终有损自己的健康。饱中略饿,饿中微饱,方为养生之道。
酒,不可不醉,亦不可太醉。不醉,则不能体味饮酒之乐趣。虽然玉液入腹,但似有若无,枉费了一壶好酒。但亦不可饮得太醉,太醉则容易迷失心智,继而丑态百出,乱了为人之方寸。更有甚者,可能会做出损人不利己之事,待酒醒之时,已后悔莫及。
己,不可不圆,亦不可太圆。不圆,则为人太方,未免布满棱角,容易伤及他人。性格过于硬朗倔强,则容易在细微处得罪他人。不圆之人,难以融入社会,亦难以觅得人际交往之乐趣。但亦不可太圆,太圆则意味着过分地迎合社会,处处算计外界、处处算计他人,这不是成熟的表现,这是过分世故的表现。
人,不可不防,亦不可太防。不防,则容易为人所摆布,在现实生活中陷入被动的境地,稍不留神就会在他人的暗示中做出违心之事。古人云,害人之心不可有,防人之心不可无,即是这个道理。但亦不可太过防备他人,过多地思虑、担心他人会陷自己于不义,亦是一种心智之迷失和痴妄,不利于我们舒畅地感受幸福。
事,不可不察,亦不可太察。不察,则有可能在不经意间误入迷途,古人有言,三思而后行,讲的就是这个道理。遇事不察,是为人不够谨慎的表现,是处世不够明智的表现。但亦不可太察,太察则意味过虑,每遇一事都要思前想后、如临大敌,亦是心中格局不大的表现。太察之人,难以全身心地拥抱生活之美好。
节,不可不傲,亦不可太傲。在节操方面,全然没有傲气之人,实则都是唯唯诺诺之人。保留一点傲气,才能在工作中敢于提出自己的创见,才能在生活中有自己独到的见解,不人云亦云。但亦不可太傲,太傲之人难免惹人生厌。多一点宽容,多一点谅解,他人亦会更加乐意与自己交往。
规,不可不从,亦不可太从。俗话说,无规矩不成方圆。服从社会既定之规矩,是我们通往自由之路径。但亦不可太从,过分地把自身局限于社会的法则之中,难免会压制自己的个性,不利于自身的自由发展。
中庸之道,理至深而道至简。若能在生活中细致地履行人生之七不可,则自由与幸福皆不远矣。
”中也者,天下之大本也;和也者,天下之达道也。致中和,天地位焉,万物育焉。“《中庸》的理想值得我们共同追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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