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月如 于 2015-9-5 10:45 编辑
在围炉看帖,知道您出去旅游了,先祝一切愉快!
其次,月如留言无意让您难堪,也不想过多的和您辩论什么,甚至我自己都觉得若为了这么一个毫不相干的人得罪您是不是很傻?
可月如却真真的觉得您做错了,反正以我处世观,当拉他一把和踹他一脚都是举手之劳时候,我宁愿,不,不是宁愿,我会毫不犹豫的去选择拉他一把。
月如不是警察,但月如不是没被小偷祸害过,恨,有之,谁想做东郭先生呢?所以我说他该得到的惩罚由他自己去承担吧,他活该。但咱们的国家毕竟是法制社会,即便以前法律不健全,现在逐渐在完善难道不是吗?这算人家的隐私难道不对吗?连新闻上遇到这样的事情一般都要打个马赛克,您怎么可以这样做呢?即便他有罪,罪不可赦,您悄悄的砍了他足以。他的家人呢?也许哪天他的孩子就会被同学们指责,你们看,他爸爸是小偷,孩子有错吗?多无辜啊?也许哪天他的母亲就会被邻居戳脊梁骨,你们看,他的儿子是罪犯,您让他的爹娘情何以堪?天底下有几个父母会怂恿自己的孩子去犯罪,乐意自己的孩子去犯错?老话虽说,子不教父之过,可是教育了,之后他的人生为什么会这样,很多父母左右不了的。
反正从月如的角度来看,你丢的不是他的脸,暴漏的却是您,我不想说是素质的缺失,那对您来说这个词有点重,但起码你用这作为显示自己工作能力,或者消遣娱乐真的很不妥。
还有,您没见过改正的,不代表没有,当您把警察当做职业或生存手段时,您抓住他,您就很称职了,可您当把警察当做事业时,抓住了,感化他,帮帮他,即使不是物质,精神上总可以把?当然您有您的选择,无论如何,您都是对的,但就您的职业来说,值得月如尊重。
还有刺字又怎样,他若众叛亲离,他总得生活,要么羞愧自尽,要么自暴自弃,破罐子破摔,他总得生活吧,到那时,怕是不仅仅是小偷小摸,杀人越货的勾搭怕是也做的出来,到那时,身为人民警察,正义化身的你们心里真的就高兴吗?
好了,就说这么多吧,月如年轻,阅历少,也许我今天对此事的看法很多年后我会被自己推翻,但起码现在依旧坚持。若此留言有不当之处先给您老告个罪吧,月如就事论事,无意冒犯,望您大人大量,多多担待吧,就此退下,不再回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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