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久前应邀参加了一次市里文学爱好者滴活动。
可是后来,活动变成了作秀。
研讨变成了嘚瑟显摆
有个作家特地复印了一篇短文百十张发到与会滴文人手里
是一片曾发《人民日报》滴东东
作者花了近半个小时将演讲稿读完,
俺由此了解到了那篇千字短文滴由来-------
是说她与一个素不相识滴服刑人员通信
鼓励他痛改前非重新做人滴感人事迹
很明显,这是作者最得意最引以为傲滴篇章
让与会滴很多人羡慕嫉妒赞叹不已
俺跟在后面鼓掌三次
会后,一个文友问俺
那东东怎样?
俺说:很好啊!在本市确实很好很好啊!
文友说:可你为啥瞄了几眼就随手丢在会议桌了!
俺说:因为俺看到一句话让俺极不舒服的话。
那句?
“我勇敢地走进风沙里”
这有啥问题么?
没啥问题,俺个人觉得反胃而已。
给个理由?
俺回:去给服刑人员寄信的路上,路过一段正在修路,有些风沙,但没能阻止她拯救人滴都脚步,“勇敢”滴前行----------别他妈的这么小资这么娇气好不好?一点风沙就需要“勇敢”走过去,那些修路的工人呢?那些来回上班滴工人咧?那些附近滴居民咧?用闯一点风沙来标榜自个滴高尚,特太他妈滴会装逼了!姑且不论作者对那个服刑人员都说了啥子,仅凭这一句,这个桥段,就可以断定作者低劣滴品味境界和秉性了。
嗯哼,木有扯远,因为这就是俺首先想拍大仙滴一点:语言。语言滴隐忍与圆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