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因应,蒋介石决定以“亲日”假象,加速促进日苏开战
“天羽声明”发表后,其独霸中国的立场,立刻招致国际舆论及欧美各国的谴责与批评。为平息事端,4月20日,天羽英二又发表了第二次声明,表示日本“无意侵犯中国的独立和权益”“无意损害第三国的权利”,尊重《九国公约》,只是反对“各国在任何形式上采取导致扰乱东亚和平与秩序的行动”。③
日本政府则将以上两次声明,均解释为天羽英二的个人行为,并将其翻译成较为和缓的英文转交各国政府——事实上,早在“天羽声明”发表前四天,首相广田弘毅致驻华公使有吉明的电报,就已经披露了声明内容,语句如出一辙。而天羽英二在发表第二次声明时,也说之前的谈话,是“外务大臣在议会上发表的演说要点”。④
日本政府此一时期的行动,也正是对“天羽声明”的实践。如中美“棉麦借款”,即被广田弘毅指示,有计划破坏,最后仅完成很小一部分。⑤有行动背书,日本政府的口头解释,自难消除“天羽声明”的负面舆论影响。
不过,相对中方明确地声明“主权与其独立之国格,断不容任何国家以任何藉口稍予损害”,与他国关系“断不容任何国家以任何藉口稍加干预”⑥,欧美各国政府的反应并不特别强烈,如英、美两国,均仅照会日本政府,表达对“九国公约”的关切,希望日本恪守其自愿签订的国际条约。⑦
事实上,“天羽声明”所警告者,并非列强,而是国民政府,其目的在于威胁宋子文等人推行的“亲欧美路线”。蒋介石非常清晰地接收到了这种威胁讯息,所以,他并未因日本受列强谴责而欣喜,反在日记中判断道:“倭寇受列强打击以后,其行动必一面引诱,一面准备,侵略必加厉也。”⑧
作为因应,蒋介石决定加速“促进俄倭冲突”。蒋认为,日本若不能消除对中国反日立场的疑忌,就不会发动对苏战争。故而,极有必要“对倭说明以华制华之谬见,与以夷制夷之诬妄,及以华制夷之得计。”——所谓“以华制华之谬见”,是指日本支持各种反蒋势力颠覆国民政府的活动;所谓“以夷制夷之诬妄”,是否认日本长期以来对中国“联外制日”外交的指责;所谓“以华制夷为得计”,则是提醒日本,要解决作为其最大心病的苏联问题,必须先与中国建立协作关系。所以,经过一番布置,1934年12月,蒋介石以“徐道邻”为笔名,公开刊文《敌乎?友乎?》,论述日本侵华难以灭亡中国,以及中日合作的必要性。
东京审判时,广田弘毅被判处绞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