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再折长亭柳 于 2015-1-16 23:05 编辑
今天接到一封督办件,黄梅县的一位农民写信给市长信箱,举报我们辖区一所医院里有偷血的问题。他在信中说:“邻居黄某某因车祸,于2014年由黄梅医院转到武汉医院重症监护室抢救,现已出院。黄某某在闲聊时说,武汉医院里有人与医生勾结,偷病人的血卖。他说,因为重症监护室里是没有病人家属陪伴的,只有医院的人,所以,他们就半夜里趁病人睡着了,偷偷抽病人的血去卖,一袋子可以卖几百元,一天抽几十袋。有次他被惊醒后大声呼喊了,就再没有偷他的血了。我想,连大医院都这样干,那小医院就更会这样干了。所以,为了不打草惊蛇,我写信向你们举报,希望严惩。”
督办件上密密麻麻有好多领导批示,意思都是要迅速调查,并将调查处理结果在二十号之前上报和反馈给举报人。哈哈,一个农民在城里住院后,向邻居吹牛编故事,邻居居然会相信,并煞有其事地举报,这都不奇怪,农闲了,没事干嘛。可是,各级领导居然也认真批示要查处,真是不惜成本啊!
遇事不分析,提笔就做批示,这,是不是也应该算是一种腐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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