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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篇小说其实我都写了两年了,一直到现在我也不知道它会是长篇还是短篇,因为写了两年才发现,其实一切也只是一个开头而已。
1
任何事情我总是如此,无论如何先做了再说。哪怕是半途而废,那也是个结果。
第一眼看见这辆车的时候我就一下子找到了那种初恋的感觉,心跳加速,手心出汗,老潘说要不咱再转转吧?我摆手说不用了,就它了!
回来的路上老潘敲了敲挡风玻璃说:怎么就一眼看上它了呢?
我说:便宜啊。
老潘说:说不定是事故车呢?
我说:就当是开光了 。
老潘说:什么光?
我说:血光。
东西收拾好,我跟朋友们一一握手,老潘招呼我们一起合个影吧,我把三脚架支好,老潘一一安排好位置,跟我说拍吧,我按下快门。
我只把手伸出车窗外背着手跟他们挥手道别,后边传来他们的歌声:
朋友你今天就要远走
干了这杯酒
忘掉那天涯孤旅的愁
一醉到天尽头
也许你从今开始地漂流在没有停下的时候
让我们一起举起这杯酒
干杯啊朋友
车顿了顿,我使劲踩了一下油门,汽车像是经历过高潮的男人一般,轰鸣了一下便没了动静,后面的歌声停下了,我下车冲他们喊:我操!别伤感了,车坏了。
他们跑过来,路上的尘土让我看不清他们的样子,老潘围着车转了一圈跟我说:你买来以后加过油吗?
2
我叫老周,我是一名摄影师,我生活的那个小镇,根本不需要摄影师,所以我的工作只是镇上有个婚丧嫁娶的时候,背着我的相机给他们拍张合影。
在我门头房的对过就是一条高速公路,每天都有很多车从我身边路过,也有很多车会直接落在身边,偶尔也会把我的门头房撞个窟窿,所以,偶尔我会有一笔钱。老潘说这是上帝的馈赠。
我从来都没有想过,我会行驶在我对面这条路上,他们走的都太快了,只有抛锚的时候才会停下来。就这样我看见了她,显然她们是去旅游的,车恰好停在了我的对面,她带着一条米色的围巾,脖子上挂着一台相机,静静的站在护栏边上,脸上挂着浅浅的微笑,我站在她对面,头发蓬松,穿着一条秋裤,冻得下边支起了一个帐篷,手里端着尿盆,然后她就看着我冲我浅浅的笑着。
过后我跟老潘说,我得去那条路上看看。
老潘说:去啊。
我说:首先,我得有一辆车。
然后我们听到“咣当”一声,老潘回头看了一下,一辆车撞进了我门头房里,只有车尾的刹车灯亮着。
老潘回过头喝两口茶说:车有了。
3
老潘骑电动车给我从加油站加了一可乐瓶子汽油倒上,并一再嘱托我:到了县城一定记得加油。并从口袋里掏出二百块钱说:这是兄弟们凑的,你拿着吧。
我说:刚才怎么没给我。
老潘看了看车,又看了看我说:就当兄弟们给你随的份子吧。
我重新打着火,伸出手跟他们告别。身后传来他们的歌声:
祝你平安喔祝你平安
让那快乐围绕在你身边
祝你平安喔祝你平安
你永远都幸福是我最大的心愿
直到反光镜里看不见他们的身影我才把手收回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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