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花开富贵 于 2016-6-2 14:17 编辑
我的幽默
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周围的人说我很幽默。
幽默的意思,我理解是指说话很风趣,是蔫嘎嘎的那种风趣。
可是,我怎么也想不起来,我到底是从什么时候开始幽默的。
我是独生子,从小就习惯一个人呆着,性格内向。
我从小就不喜欢打架,你捣我一拳我踢你一脚的事我从来不干,我觉得无论打成什么样也不划算。我要是当美国总统,萨达姆和本·拉登肯定还活着。
别说跟人,跟动物我都没打过架。
小时候住在一个大杂院里,院子里除了有人,还有猫、狗、鸡、鹅、兔子、鸽子。我不喜欢狗,还有鹅。这两种动物都有替人看家的本领,以保安自居。我每天清晨背着小书包去上学,总要先过保安这一关。狗喜欢盘查,鹅喜欢威慑,它俩我谁也惹不起。吃早点时,我总要剩两小块儿饽饽,待经过狗保安、鹅保安的身边时,我夸张地抡圆了胳膊,将饽饽投掷到与我行进路线相反的方向,狗保安、鹅保安的生活水平也不高,看见饽饽就扑了过去……
过了狗、鹅这一关,还不算完。出了院子,胡同里还有脸上有疤的小霸王。小霸王比我大五六岁,从来不要饽饽,要钱。那时候的钱多值钱啊,一分钱买一块水果糖,二分钱买一块奶油糖,三分钱买一根水果冰棍,还俩色儿俩味儿的。
吃过几次亏后,我摸索出了对付小霸王的招数,一个字:躲。那时候的胡同,九曲羊肠,峰回路转,而且成功的路不止一条。我只要用眼睛给小霸王定了位,那他休想堵住我。长大后,有一天,我在商场卖游戏机、学习机的地方,看到高高挂起的一个横幅上写着醒目的大字——“小霸王”,我虽然没被吓跑,仍是惊出了一身冷汗。
所以,那个时候,去一趟学校不容易,我是很珍惜课堂上的幸福时光的。我记得有一位教语文的女老师,讲课时不喜欢站在讲台上,而是喜欢绕着课桌之间的过道儿边走边讲。有时她就站在我的右前方半米远的地方一动不动,我把两只小手背在身后,得仰着小脸儿才能看到女老师的大脸。女老师朗读课文时,情深深雨蒙蒙,她的唾沫星子常常溅到我的脸上,以至于我脑子走神了,情不自禁地在心里唱起了“雨露滋润禾苗壮,干革命离不开共产党”。
对了,我从小就爱唱歌。我爱唱歌可能是受了我爸爸的影响。我爸爸经常一边洗衣服一边唱歌。那时候洗衣服都用大木盆,带有一道一道凹槽的搓板斜在大木盆里,把要洗的衣服平摊在搓板上,打上肥皂,天津话叫“胰子”,人的双手就负责让衣服和搓板互相摩擦。我爸爸洗衣服时,爱唱电影《闪闪的红星》的插曲“小小竹排江中游,巍巍青山两岸走”,待到衣服洗好,搭上院子里的晾衣绳时,我爸爸正好唱“砸碎万恶的旧社会,万里江山披锦绣”,虽然花花绿绿的衣服跟锦绣比尚有差距,但还是配合着我爸爸唱出了对新社会的感情。
我小时候唱的第一首歌是《我爱北京天安门》,我记得暑假报名去少年宫参加唱歌兴趣小组,我选的就是这首。可是,我不像女同学那么会表演,比如唱“我爱北京天安门”时,要用双手指向心脏;唱“天安门上太阳升”时,要用双手迎接阳光;唱“伟大领袖毛主席,指引我们向前进”时,要一手指向远方,一手做出紧握红宝书的造型。我本来就内向,心理素质又差,唱歌时跑调不说,动作也没做出来,惨遭淘汰。
唱歌小组进不去,我就想进绘画小组。我摸索着用毛笔和墨汁画熊猫。我先在宣纸上画四个大大的墨点,分别代表熊猫的两只耳朵和两只眼睛,我再画长短不一的四道粗黑块儿,代表熊猫的四肢,我没着墨的地方,一般人都能想像得到,那是熊猫身上的白毛儿,最后,我在熊猫眼睛下面的不远处,画一横着的月牙,代表熊猫笑了。熊猫笑了,老师看了都要哭了,没等他说话,我端着墨汁就回家了。
我后来进的是拍电报的兴趣小组。在少年宫一间黑漆漆的小平房里,我们十几个少年“间谍”滴滴答答地练习发报,练得我手都酸了,头都大了,熬了不到一个礼拜,我假托有病,再也不去了。
但是,我骨子里还是喜欢艺术的,小学二年级学校组织“六一”文艺演出,我终于脱颖而出,崭露头角。
我记得我表演的节目是跟学雷锋做好事有关的,我们班三个男生、三个女生一起登台,其中就有我。我们都穿蓝裤子、白褂子,脖子上系着鲜艳的红领巾,三个女生站第一排,三个男生站第二排,我们是交错着脑袋站着的,所以,站在第二排也不影响台下的同学看到我们,尤其是我,站在第二排最靠右的位置,后来买商品房时,我知道这个位置是金角。直到现在,我还记得我演出的台词,其中一句是“头发长了我给推”,意思是学雷锋义务为过路群众理发。我记得我说这句台词时,我的左手做出了摸头的姿势,我的右手做出了拿推子的姿势。可是,我说话的声音小,离麦克风还远,那天还有点儿顶风,我估计台下的同学根本就没听清我说的嘛,我也不知道我做的动作他们能否看明白,但是,我清楚地记得我话音未落,台下竟然有了笑声。三十多年后,我在家里看英国喜剧《憨豆先生》的DVD时,发出的也是这种笑声。
我想,我的幽默,大概从那时起,就开始有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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