久別重逢,她和他紧紧相拥。
有人说,他们还会离散。如果是这样,就将八十个小时缠绵成一生一世,疯狂的跨越十一年的蹉跎。
每一次,她似乎都在做飞蛾,极尽所能的享受扑火的快乐。
即使疼,她也只是沉默,然后优雅的转身。
她身上的刺青是否还在?
曾经,针刺的疼痛游走于皮肉,揉进心底的却是浓浓的情意,岁月风蚀不了。
她又拥进了他的怀里,兜兜转转,又在一起,她如一个热恋中的女子,又现璀璨的笑容。
忽然想起杜拉斯的《情人》开篇中的话:“ 我认识你,永远记得你。那时候你还年轻,人人都说你美。现在我是特地来告诉你,和你那时的面貌相比,我更爱你现在倍受摧残的容颜! ”
容颜不再鲜妍,他愿一读再读,即便都是谎言,也足够焐热心的寒凉。
我听见她在说: 我就站在那里,只要一转身的距离,你便会与我不欺而遇……
我似乎看见,他笑而不语,只是静静的凝望,许久许久,然后和她紧紧相拥。
他人的蜚短流长,湮灭不了他们的情深意重。
她沒病,她只是爱了,那么投入。
她未薄情,他记得他的誓言,那是针刺的疼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