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闲过信陵饮 于 2014-6-30 22:17 编辑
掩卷沉思,啼笑皆非
这是我县发生在上世纪九十年代的两个真实故事。直到现在我一想起就哭笑不得,两个案件把我们的公安干警和执行法官折腾得筋疲力尽,今天,隐去人物的真实姓名,如实披露,给后来人留下思索。 神秘尸体是何人 一天,县公安局刑侦大队接到SD镇派出所报告,该镇YQ村一山坡上发现一具尸体。刑侦大队干警不敢懈怠,立即驱车前往发案地。他们在当地派出所的干警和报案人的引领下,来到了发案现场。在乱草丛中有一堆新土,新土一侧的土坑内露出了一条人腿,皮肉已经高度腐败且稀烂,像是被什么动物啃食过,血肉模糊中露出了白森森的骨头。干警们找来锄头刨开不厚的土层,一具人尸显现出来,发出的腐臭格外难闻,好在刑警们经常与死尸打交道,能够忍住翻肠呕吐。经法医检验,死者是一位老人,年龄在七十岁左右,因尸体高度腐败,很难发现有无外伤,也无法一下子判断是否中毒。据报案人称,他上山砍柴时见一群野狗在争抢撕咬时觉得奇怪,变过来查看,当看见是人的腿脚后,就赶紧向当地派出所报告,没有发现其他任何有价值的线索。 当务之急是弄清被害人的身份,才能确定侦查方向。干警们找到当地的村干部,请他们帮助辨认被害人是否当地人。经过几位村干部一一辨认,他们说从衣着上看很像是山下的朱老汉,但没有绝对把握。朱老汉有三个儿子,老大快五十了,老三也接近四十,因家境贫困三兄弟均未结婚。老汉因病很久未出大门。干警们心中迷惑起来,村干部说老人生前就已为自己准备好了棺木,而眼前这具尸体分明没有棺木装殓,难道……?还是先到朱老汉家去看看。 干警们在村干部引领下来到朱老汉家,果然没见着老汉,也不见老汉生前为自己准备的棺木,问三个儿子,都支支吾吾说法不一。于是他们分成三组,把三个儿子带到派出所分别隔离问话。老大一直沉默不语,老二王顾左右而言他,老三开始总是流泪,哀求不要问了。从傍晚一直僵持到次日临晨,最后老三扛不住开始撂了。原来,朱老汉贫病交加,终于撒手西归,三个儿子坐在一起商量后事,家中无钱,办不起丧事,决定自己埋葬老父,可是三个人又不能抬棺木,就决定不要棺木,于是老三扛起父亲,老大扛起锄头,老二拿起箢箕商量山,反正他们住的地方偏僻,无人能够发现,在离住处不远的地方,挖了个坑草草埋葬了父亲。回来以后,他们觉得这样随便埋葬父亲,以后乡亲们看见棺木还在家里,要遭到大家谴责,于是又商议一阵,棺木虽然值几百块钱,但无论如何不能卖,卖棺材无法自圆其说,最后决定,忍痛把棺木劈了做柴火烧了。被三兄弟折腾得筋疲力尽的干警们一阵噫吁唏嘘连连摇头,啊!世上居然有如此的儿子…… 无法执行的赡养案 贾老汉状告三个儿子不履行赡养义务,县法院判令三被告(老三在开庭时因不知去向,缺席判决)按月分别给付老两口粮食现金若干,限每年年底分别一次性兑现。案件很快进入执行程序,执行局到被告家去了多次,唯老二履行了赡养义务,老大一直未见到本人,老三还是出外打工三年音信全无。 为此,贾老汉到县人大、县政府、县委、县政法委各个机关上访,要求县法院采取强制措施,县里各个机关的领导和接访人员纷纷解囊,或多或少给他一些钱,安抚一番好言相劝,并当面打电话给法院,严词督办。县法院主管副院长听完执行局的汇报,决定亲往贾老汉所在乡村,率队办理。贾老汉家住XC乡XY村,从县城出发两个小时到达XC乡政府,干警们步行上山前往XY村,留下主管副院长和一名书记员找乡政府的干部了解情况,请求协助。乡政府领导对主管副院长说,他们实在爱莫能助,而且说,你们的车算快的,今天到我们乡已经快十点钟了,上山的干警不能稍作停留要走四个钟头才到村支书家,如果要到贾老汉大儿子家还要四个钟头,那他们今天不要想回乡政府了。 提起贾老汉,乡政府的干部除了新来的,个个都知道,是个“名人”。贾老汉原本是离乡政府不远的青QS村人,1956年,全国都掀起了合作化高潮,那时贾老汉正值年轻力壮,他不愿参加合作化,抛下土改时分的房子、土地,一担箩筐一头装着年幼的大儿子,一头装着简单的日用品,带着妻子母亲去到了与桂东县搭界的大山里(即XY村),自己动手搭起一座茅棚住下,开荒种地(为此,当时的湖南省委批评了郴州地委,郴州地委又批评酃县县委)。由于交通不便,生活较为贫困,三个儿子对此分外不满,大儿子虽然结了婚,但儿媳实在受不了这贫困,带着不满两岁的幼儿回桂东县娘家一直不肯回来。小儿子一怒之下,忿然出走打工三年不回一封信,实在无法寻找。贾老汉的母亲在八十年代老往乡政府跑要饭吃,常年不回家,如果不给饭吃,她就往食堂案板上的饭菜撒锯末粉,气得干部们后来干脆不理她。一天,村民报告老太太死在水沟里,派人通知贾老汉,贾老汉根本不愿管,也不过来看看,没办法,由乡民政拿钱安葬了贾老汉的母亲。现在,贾老汉的大儿子单身一人还在当地,责任田荒芜了,每天为当地村民放牛,牛主家给一筒米就煮一筒米,勉强养活自己,根本没有履行能力。贾老汉自己又回到青山村的老屋居住,他有三头牛,可是他的牛不给儿子耕田,留着租给其他村民收租金,他还有一块竹林,每年砍些竹子卖钱,生活比儿子好多了。他到县里各机关告状,诉说自己生活困难,儿子不养自己,那些不了解情况的干部或多或少都会给他钱。二儿子虽然自己不宽裕,且对父亲有牛不给他用恼火,但每年还是按时把粮食送来。面对这么个情况,主管副院长百思不得其解,虎毒不食儿,天下竟有如此不顾儿子的父亲?!下午三点钟,上山去的干警用手机报告,村支书告诉他们不用找了,大山里地形复杂,两个人在两个山头可以看得见说话听得清,但见面握手却要走半天,他在山上放牛,你根本不知道在哪里。主管副院长思索了一会,通知他们必须在天黑之前撤回乡政府,免得在山里迷路。鉴于这种情况,这个案子经研究决定中止执行。 掩卷沉思,两个案子的共同点除了山区交通不便,导致贫穷外,我想最重要的原因恐怕是分田单干后,部分条件好的地方村民确实是富了,而交通不便地方的群众,一家一户各干各的,无力抵御自然灾害,加上不少村组集体经济荡然无存,基层组织难以形成凝聚力,有的村连买一张写标语用的红纸都拿不出钱,更莫说帮助村民群众解决什么困难。像朱老汉去世后,摆在以前生产队再穷,只要队长一声号令,还不是体面的入土为安,还会连草席裹尸都没有,被野狗刨出啃尸吗?贾老汉固然有他自身的原因,至少不至于母亲会抛尸水沟吧。他到法院起诉儿子,主要目的是想借助政法机关使用“通缉”手段,把三儿子找回来,他想儿子了,但他不懂得民事案件是不能使用“通缉归案”手段的。 贫穷不是他们的过错。在交通不便,信息闭塞(主管院长用手机给执行干警打电话,因信号不好都是断断续续,必须不断改换位置),居住高度分散的山区,自然条件限制了当地农民群众致富的门路,没有哪个富翁会善心突发,真的会“先富带后富”花费巨资去修没有任何回报的路。我们共产党人不是“救世主”,也不是“包打天下”的豪侠,个人捐款救不了穷。我们的责任是放手发动群众,组织群众起来改变落后面貌。而要达到这个目的,首要的问题就是启发群众的觉悟,让他们树立起致富的信心,同时建设好村组两级的基层组织,让他们有身边的带头人去发动群众,组织群众,依靠自己的力量,在国家有限财力的适当帮助下走出一条致富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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