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帖最后由 你说我记 于 2014-5-23 19:03 编辑
隔代探望该不该立法
文 你说我记
计划生育的政策正在发生着独生子女再诞生独生子女的时代到来了,虽然国家出台了“双独双孩”,“单独双孩”的政策,但是从思想上,生活上,物质上依然会有独生子女的存在,这样就会出现上有四位老人,下有一孩的局面,当发生意想不到的事情时,谁来为隔代探望权立法呢? 北京市昌平区一所重点中学当音乐教师的马杰硕士,与2005年与公务员丈夫吕强结婚,次年生下女孩蕊蕊。谁料天有不测风云。2007年年初,马杰确诊患上了白血症,于12月2日去世。之后,马杰父亲马成军,母亲刘慧兰将逐渐发生了女婿吕强拒绝岳父岳母探望外孙女的权力,在老两口望眼欲穿,求天无门的情况下,于2013年5月,马成军和老伴儿把女婿告上了法庭,结果两次上告两次被驳回诉讼请求,这是为什么呢? 因为,我国《婚姻法》规定探望权享有的主体为子女的父母,而没有直接规定祖父母和外祖父母等亲属的探望权。继而,隔代探望权越来越多地引起人们的关注。笔者也同样渴望尽快对探望权立法。 如今独生子女再生独生子女的在我国普遍存在,人们思想的变化是不能忽视的,做到早预防已经刻不容缓了。 写于2014.5.23下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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