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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文学 三味书屋 【参赛帖遇见022】相遇即是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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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赛帖遇见022】相遇即是缘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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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9-25 14:2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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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世间,每一场相遇,都是我们的缘份。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她,在梦中。她已然衰老,脊椎骨尖锐耸起,像一道戳起的丘陵。她瞄我一眼,平静的目光里裹含了些悲凉。——那以后我没有再见过她。
  我记得与她初次相见的情形:她伏在一群闹哄哄的同伴边缘,安静舐着自己的脚掌,有一种世事无关的孤绝,是繁华里的一抹寂寞暗影,被午后阳光抚摸着,呈出温润而奇怪的透亮来,就好像她的每一寸毛孔都被阳光照得熠熠生辉。
  她就这样来到了我家——一间临时租来的小套间。才俩月大的孩子,眼睛黑得像宝石,耳朵耷拉着,笨拙地四下张望了一会儿。然后继续低下头去想她的心事。那天夜里我没有听到她的任何声响,她像猫一样悄静地伏在窗台下面。
  次日一早才发现她是一只病狗。她的乖巧其实是病入膏肓的征兆。厕所里遍布了稀屎和呕吐物。她面前水碗里的水丝毫未减。她仍旧卧着,楚楚怜人地看我,一幅顺从命运的神情。我的心莫名揪起,抱起她冲下楼,招了辆小车就去宠物医院。那天清早天气沁凉,她在我掌心瑟瑟,和秋风闻起来一个味道。
  但是他们拒绝接待她。隔着一扇厚实的玻璃门,里面穿着白褂的医生走来走去,忙活着帮这只修指甲给那个掏耳朵。一些小型犬站在桌面上,白的灰的黑的咖啡的。没有她这样白底上搀杂着暗黄花纹的姑娘。她在掌心嘤呜了一声。一个白褂子奔向我们。站住。她低喝。虽然蒙着口罩,我还是从她紧皱的眉头读出了她的话。紧接着她意识到这一点,摘下口罩,手背朝外推了推:
  “这里是不允许这样的狗进来的。”
  她又绵软无力地嘤呜一声。
  我抱紧她,秋风一阵阵地刮过她的颈毛。我的胳膊有点儿冷。
  “她快要死了。”
  “我再重复一句,这里她不能进来。”白褂子背过身去,“万一有什么传染病怎么办?”她趟几步,调过头看我,“还是丢了吧。活不了的。”
  我瞅着她。她看着我,眼光黯淡。她猜测到了她的命运。她无力抗争。我无法与她对视了,偏过头去,看见一些在半空中飘荡的黄叶,晃晃悠悠。
  我抱着她,坐公交车到了昨天交易的地方。我不知道她从哪里来,但我清楚一旦放手,她幼小的生命等于就此画上句号。我把她放在街角,弯腰抚摸片刻她的小脑袋,她把下巴贴在我的脚踝,轻轻磨蹭了几下。我说小东西你打哪来回哪去吧,我养不活你了。说完我直起身子,调头向家的方向走去。
  可是她却踮着四只小脚,慢吞吞地跟在我身后。模样像一只受了伤的壁虎。她的脚步打颤,有气无力,却坚定地跟着我,见我回头,她漆黑的眼睛直直地望住我,嘤呜叫唤。她在哀求我留下她。我的胸口轻微抽搐一下,听见自己无奈地叹了口气。
  接下来便是奔忙着寻找宠物诊所,看病、配药、挂盐水。医治它的各种病情花费了我三个多月的房租。然而毕竟挽回了一条生命。她变得欢快起来,尽管依旧瘦弱,却明显神采奕奕了。她围着我转圈,竖起她的小尾巴讨好摇摆,还跌跌撞撞地冲进我怀里,一遍遍舔我的手臂。当我要走开时,她惊恐不安,亦步亦趋紧跟住我。那霎那我明白,这个小姑娘将我视作了她生命里极其重要的人。我们彼此不可辜负。
  “就叫你团团吧。长得胖一点,圆一点才可爱。”有一天,我这样告诉她。

  她一天天成长起来了。很快长成一只圆头圆脑的小家伙。她的身躯日益丰实,黄褐色的花纹撑开来,像一朵朵背脊上的小雏菊。她背着它们四下乱窜。她一点儿也不像大家闺秀,由着野性子胡作非为。蹬桌子偷吃面条、把拖鞋叼到沙发上、用爪子在地面狠命刨着坑。偶尔她竟还会把枕头拖地到板上当垫子睡!
  我的住处一塌糊涂,通常骂她或鞭苔她,说着就笑了。因为肉嘟嘟的她想钻到床底下躲开责打却怎样都挤不进去的模样,总会令我又好笑又好气。她呢,嘻嘻哈哈,肥屁股撅起,一副无所谓的样子。
  有天为刻意训练她的胆子,带她下楼。那时候她正好三个半月,体重已明显增加,不能再抱着上下楼梯了。我们把她放在楼梯,先行下去,回首便见小丫头溜圆眼睛歪着脑袋,嘤呜不停,很明显是在责备我们。看我们没有反应,她试探地伸出前爪,半空中又缩了回去。然后又伸,缩,重复了几遍动作,方才嗯嗯叫唤着,将爪子搁在下一层台阶上,紧跟着她探出了第二只爪子,平稳降落。她再收齐后腿一蹬便跃过了一节台阶。如此下了几节台阶,她这时候已经不再害怕,颇有一点玩乐的趣味了,也不再哼哼叫唤。我说团团,加油!——一霎那悲剧发生,她骤然在半空中打了个滚,从剩余的几节台阶上滚到我脚旁。就像一只肉皮球自上而下一路翻着筋斗过来。所幸没有摔伤,她心有余悸,漆亮的眼睛瞪住我们,再嘤呜一声,这次不是责备而是撒娇了。
  她一天天长大,喜欢在草地上撒着性子跑。租房附近有处大公园,碧草萋萋,她十分欢喜在那儿追逐蝴蝶或打个滚什么的,她跑步时两只小耳朵略微后闪,背上的花朵似乎要腾放了,屁股像两瓣无花果,还沾着杂草、露水和湿泥。所有看见她的人都禁不住乐呵,觉得她像一个满世界追赶着风脚步的孩子。跌跌撞撞,摇摇晃晃。
  与其他西施狗比较,她的脾气乖顺得多。小区便有一只西施成天对人狂吠不止的。团团吡牙咧嘴的时候多半是给自己壮胆气,譬如看见一只形体巨大的狗被关在笼子里——她心知那是一道屏障,他们威胁不到她的安全——便朝前迈上几步,扯开嗓子,汪汪乱叫一气。而他们根本不置一词,调过头拿屁股对住她,她感觉受到侮辱,叫得更欢腾了……我时常疑心她的叫嚣里是否蕴含着幸灾乐祸的成份,因为她是不必被关进笼子里的。
  她的毛发开始油亮。长发及眉,黑眼睛,小巧上翘起的鼻子,樱桃小嘴,是个不折不扣的美人胚子。我们开始学习如何给她修剪毛发(店里实在太贵)及指甲。每次给她洗澡修剪都是一项巨大的工程。每次都令我们捧腹。她在村姑、贵妇、蘑茹头之间不停变换着眉目,我们则由此推断自己的手艺精进了多少。结果往往很让人遗憾。
  也有发脾气的时候。记忆深刻的是某天午后,说好带她下楼溜溜的,结果临时有事得变褂。她伫在门边,小尾巴摇摇,意气风发的,准备夺门而出,却被我们一把提回窝里。这一次她是真的恼怒了,她瞪住我,嘴里发出有节奏的汪汪呐喊,控诉我的言而失信。那情境想来可爱,一人一狗在门坎边吹胡子瞪眼,彼此说着对方理解不了的语言。
  她在草地上奔跑,在灌木丛中穿梭,在雪地里滑行,悠然自得,自由自在。寒暑交替,一年年飞速驰过。她的体形已经发生了巨大改变,也不再是那个依偎着我的裤腿唯唯诺诺的小姑娘了。她丰满、性感、快乐。学会了在我回屋时叼来拖鞋(尽管大部分时候并不是同一双),在我心情不好时安静守护。冬天,我蜷坐在沙发,她蜷坐在我膝盖,我们相互取暖。偶尔她也会跑开去,逗弄一下墙角的蟑螂或其他昆虫。她一直都是并不聪明但充满好奇的女孩。

  后来有一年,送她回了次故乡。因为什么忘记了,分别时日久长,再去接她时她已然是个准妈妈了。听说她的夫婿不甚可爱,我始终未曾得见。我们回杭不久,她临产,生下了一窝小家伙。个个粉嫩可爱、古灵精怪。我瞧不出他们父亲的影子,只只都像她。有两只两眼莹蓝,一只全身雪白,还有一只眼圈周围有浅浅一道黑辙,看上去傻得可爱。
  他们追撵着她。从厨房到客厅到卧室。七个孩子,一窝蜂挤到她的肚皮底下吸吮乳汁。你推我搡热闹非凡。她的身体不堪负重,被这七个吸血鬼齐齐扑倒,四脚朝天。她没有做母亲的幸福,满脸痛楚。最后孱弱到需要四处逃亡来躲避他们的集体追杀。她躲到哪里,他们依靠灵敏的嗅觉追踪到哪里,床底、沙发底、厕所的洗衣机后头,她瑟瑟发抖,满是恐惧,他们步步相逼,决意要为她的乳汁奋战到底。他们之间关系微妙,往往她一面嗷嗷叫唤着,一面豁出去任由他们折磨。在这场战役中我无法辨识对错。我只感觉到了一个母亲的伟大与哀怜,虽然她只是一只狗。
  他们长到差不多大的时候,已经在我的住处掀起一阵造反狂潮。这群桀骜不逊的小家伙完全不听指挥,撕破了沙发,用排泄物创作地板艺术,还跳到我的床上蹦迪士科。她被迫从窝里逃走,临时睡在床底,有时我会在深夜听见她的抽噎,一顿一泣的使人难过。我们于是商议着把孩子们送人:富阳、建德、余杭,他们很快离开了她,她的表情十分平静。只在最后一天,低头把自己的窝嗅了一遍,随后趴了上去,不发一言。
  之后她恢复了活泼的天性,我们一道晒太阳、闲逛,把脸颊贴到某朵不知名的野花花瓣上,一同深呼吸……她无拘无束,仿佛前一阵吃尽苦头的是另一个姑娘,这种好了伤疤忘记疼的特质与我同出一辙。我们在秋天明蓝深远的天空下面跳跃前行,她有时候还会故意逗弄一下别人家的男孩子,引得他们拔足狂追,然后躲到我的脚后跟偷乐。
  整整八年。在我怀孕以前,团团俨然是家庭不可分割的一份子。她喜欢兜风,喜欢前爪撑住车窗直立起身子窥视外面的风景,两只耳朵飘飘欲飞而她神情陶醉。那时候她不曾意识到生命里不可辜负的那个人正准备痛下决心地舍弃她,因为她自己未来的孩子。我们尽可能多地考虑她的去处,一位不再年轻的老姑娘,不要担心食物、住宿,还有足够的自由空间。最终结果是将她放置到故乡乡下,我婆婆的一个好友处寄住,巧合的是,她其中的一个孩子正好也在那里茁壮成长。整理行囊时我哭得像个孩子。她的玩具、狗窝、粮食、零嘴、剃毛器、牵引绳、喂食盆,零零总总装满两大口袋。
  她由先生护送着去往新的寄居处。她并没有表现出不安、疑虑的情绪,对她而言,已经非常习惯于这种短途旅行,各个大小长假,我们都会载着她一同回乡。她向我摇摇尾巴,晃晃耳朵,然后欢愉地跳出了门。就此一去不回。
  这是她留给我的最后印象。一个个性天真的老姑娘。遁离了我的世界。在梦见她之前,我一遍遍念叨着要去看望她,却一遍遍地食言。究竟在害怕什么?我想起她刚刚来到那会儿我们的对视,我曾暗下誓言彼此不要辜负,但最终还是选择做了遗弃她的坏人。我害怕见到她与我千万次的暗想吻合:她趴在水泥地上,目光悲凉,懒懒洋洋。她对这个世界彻底失望,在她逐渐苍老的暮年。我还能给她一个拥抱吗?还能让她躲在我的脚后跟嘤嘤偷笑吗?我不知道。
  真的不知道。
  这是我最后一次见到她。2012年5月的某个清晨,泪水浸湿了我的枕巾。我知道从此以后,我再也不会梦见她了。而她会在某一处我肉眼看不到的地方,继续她的生活。以及:
  我的思念。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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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9-25 15:51 |只看该作者
你们都写的这么好,俺真不敢写了{:soso_e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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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9-25 15:53 |只看该作者
拟人化的,精妙刻画,读来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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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9-25 16:39 |只看该作者
桑丹 发表于 2013-9-25 15:53
拟人化的,精妙刻画,读来动人。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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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9-25 16:39 |只看该作者
我也参赛。为嘛不给我个链哇?呼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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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9-25 16:47 |只看该作者
碎红如绣 发表于 2013-9-25 16:39
我也参赛。为嘛不给我个链哇?呼呼。


来了来了,绣{:soso_e1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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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9-25 16:59 |只看该作者
没养过小动物,真体会不出这种心情。这些小碎笔,拟人化的描写,生动细致,读来喜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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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9-25 17:16 |只看该作者
色妞妞 发表于 2013-9-25 16:56
这情真浓。若不是养过狗,是真不能体味这番心情。
我现在天天看着我家的泡泡和泡泡的闺女小熊 ...

妞妞,我写这篇东西,是非常认真却完全不当一篇文章来写的。结构、语言,需要改进的方面其实很多。

现在我身边有只跳跳,是只贵宾,就在梦见团团过后的两个月,它来到我家,陪我女儿一同成长。我想,它会在这里终老的。

选择一个对的时间点,是多么重要的事。对狗狗来说,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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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9-25 17:16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9-25 16:59
没养过小动物,真体会不出这种心情。这些小碎笔,拟人化的描写,生动细致,读来喜欢。

抱一抱雪。
去做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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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9-25 17:37 |只看该作者
最后一句,没有读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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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9-25 17:43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苏力 发表于 2013-9-25 17:37
最后一句,没有读通

我相信她不在这世上了。不过实在讲不出再见。:)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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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9-25 18:02 |只看该作者
遇到这篇文章时居然有些动容,标注为随笔自然要注重辗转挪移,空间与形式之美。当然怎样做到既写得有趣,又不丢失人情感情是最重要的一环。
此次赛事以“遇见”做题,设想会有许多的当事人与事进入相当纠葛伤感的程度,就像一个稀疏平常的“局”。对所有“遇见”过程中的表演者来说它就是一个“局”,因为现在它控制着你,让你时时刻刻脱不开身,身心与目光都试图在自我或另一个自我——留恋与悲痛的他者身上找到安慰或同情。兜兜转转,若雾里看花,所以所有的“爱”——男女之间的情感与悔意,读完之后,再放上三五分钟泡一杯茶品着,却觉得都是都是浮云。如果单论遇见的规格,我以为,不一定是华丽的才是从容的,急剧和冒险的才是深刻的。还有一种,诚如张爱玲在大半个世纪以前给我们做出的典范——“初见,就是那不早一步不晚一步”令人刻骨铭心的眼神,生活中,总有一种真实得如果深渊一样的情感会“吞没”了你,即使生活稀疏平常,遇见时黯淡无光,如果写作者真正打算拥抱“完美的遇见时刻”——几乎不能阻挡。如果你足以把遇见的某种细节映像作为精神信仰一般去推崇保留的话——那么,它就是光,足以打动任何听故事读文字的人,与写作笔触无关。

这篇的选题有自己独到的想法,让视角延伸一点点——俯仰之间却让人看到了我们原本可能忽略掉的人性关怀——真的,和微小事物之间的遇见或相守不可能像我们所想象的爱那么精彩,但它其实说的也就是爱——是时间里平淡无奇的爱从低洼处再一次返回到自身这里,因其微小漫长,如果真正铭记的话,必定鲜活。

和楼主有着相似的经历——我也为我曾经遇见的一条流浪丝毛——乖乖写下过一篇记就叫做《不曾遇见的女儿》,惟其生命短暂,所以历历在目。

我印象中许多作家不论题材形式均喜欢在“人和小动物”建立关系,开发出某种鲜活的能量,如多丽丝莱辛小说以外相当奇怪的一本书《猫》,足足有72种,残暴阴邪,柔媚恬淡。我们洞见猫的瞬间其实正在进入作者的内心。勒克莱奇奥笔下和他流浪到世界尽头的狗——既代表忠诚也向往着孤独。爱和文字世界是分不开的。
希望你的它安好。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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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9-25 18:02 |只看该作者
评委五号 发表于 2013-9-25 17:48
遇到这篇文章时居然有些动容,标注为随笔自然要注重辗转挪移,空间与形式之美。当然怎样做到既写得有趣,又 ...


写字时,我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情感,倒是读你的评,忽然哭了。
我知道,内心根植的人或事,越是深刻,要完整正确地表述它就越是艰难。我们的感情不可转移和替代,对大多数人而言,所见文字所呈现的“事件”,远远大过于它要表达的“质”,即核心。
所以,这么多年来,一直在怀念,一直在拒绝记录。
这次看见六星以遇见为题,赛与不赛,对我来说不是最重要的。它让我有了一个契机,也可以说是借口,来借题发挥一下。那些过去的关爱,时光和依偎。
姐姐说,生命是不平等的,而我们无法憎恨,更无法改变。——对于生活乃至生命,我们从来无能为力。
谢谢你。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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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9-25 19:55 |只看该作者
  文笔优美自不必说,妞说绣养过狗也是显而易见的,因为朝夕的相处,甚至不必细致的观察。我想,绣在写这篇字时,旧日里团团的身影和趣事不用想就一幕幕浮现在眼前,仿佛时空倒流。。。。。。

  就字来说,满了。情感太滿了,反而没有了余音。当然是个见。这次我不当评委,可以随意说了。{: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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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9-25 19:57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9-25 16:47
来了来了,绣

  暮雪童鞋,绣是我叫的。不是你!{: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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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9-25 22:03 |只看该作者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3-9-25 19:57
暮雪童鞋,绣是我叫的。不是你!

暮雪当然可以叫我绣。
你随便评,烟云。:)这不是小说,只是记录。完全和技巧之类无关。
我是真的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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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9-25 22:11 |只看该作者
这像是一场恋爱。倾其所有,义无反顾。只因这一世我们的遇见。
我想是这样的,人脱离不了情感,那些被我们深爱着的也如我们一样的情感丰富,不管他有没有我们内心想象的那样,但在我们的眼里心里,他的情感跟你是一致的。
这篇文字重在一个“情”字,让人感染的也是这个情字。但天下写情的人太多了,而作者能变幻一种视觉与语言叙述方式,让人读来觉得内心暖暖的,时不时的被作者“带坏”,这是跟谁的情啊。
个人觉得开头部分略显得啰嗦,结尾处很好,比开头强大许多。
我不专业,硬赶鸭子上架,胡诌几句,勿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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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9-25 22:34 |只看该作者
评委四号 发表于 2013-9-25 22:11
这像是一场恋爱。倾其所有,义无反顾。只因这一世我们的遇见。
我想是这样的,人脱离不了情感,那些被我们 ...

谢谢。
评委都说得很好。不管怎样,我终究了结了自己一桩心愿了。
太重感情的人,其实活得都不够简单与幸福。边瞻望,边回顾。走着走着,就忽然发现,少了那样多的岁月、亲朋,还有其他。
我总期待时光凝结在某一点上。在那里,我们自由相爱。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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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9-25 22:38 |只看该作者
人狗情未了。
很细腻的感情和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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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9-26 03:04 |只看该作者
碎红如绣 发表于 2013-9-25 18:02
写字时,我在极力克制自己的情感,倒是读你的评,忽然哭了。
我知道,内心根植的人或事,越是深刻,要 ...

绣说需要一个契机或者一个节点,来喧泄一下内心的情感,即使是人与狗的一段情。这个我是懂的。有些东西,深藏在内心,若非得已,是不愿意触碰的。有了一个契机,才会蓬勃而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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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9-26 08:32 |只看该作者
评委四号 发表于 2013-9-25 22:11
这像是一场恋爱。倾其所有,义无反顾。只因这一世我们的遇见。
我想是这样的,人脱离不了情感,那些被我们 ...

真感觉是谈一场旷世的恋情,人和动物也会这般的爱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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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发表于 2013-9-26 10:15 |只看该作者
桑丹 发表于 2013-9-26 08:32
真感觉是谈一场旷世的恋情,人和动物也会这般的爱一场!

静水深流。
有些爱,乃至习惯,在你拥有时,未必会知道它于自己有多么重要。
还是谢谢桑丹。花开花谢,这里的人都换了几茬,让我感觉陌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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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发表于 2013-9-26 10:17 |只看该作者
碎红如绣 发表于 2013-9-26 10:15
静水深流。
有些爱,乃至习惯,在你拥有时,未必会知道它于自己有多么重要。
还是谢谢桑丹。花开花谢, ...

喜欢你的名字,头像,还有这字{:soso_e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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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9-26 10:58 |只看该作者
写的真好{:soso_e1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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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9-26 11:31 |只看该作者
北原 发表于 2013-9-26 10:58
写的真好

它忠于内心,实在不配称为一篇文字。但是真实的,永恒的。
谢谢北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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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9-26 12:04 |只看该作者
远去的烟云 发表于 2013-9-25 19:57
暮雪童鞋,绣是我叫的。不是你!

烟云童鞋,俺偏要喊,别打我,溜了{:soso_e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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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9-26 12:34 |只看该作者
那么巧?我也写了一篇遗弃狗的故事。发了有点像抄袭,还是算了吧,重写。{:soso_e115:}{:soso_e1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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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9-26 13:32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三棵树 发表于 2013-9-26 12:34
那么巧?我也写了一篇遗弃狗的故事。发了有点像抄袭,还是算了吧,重写。

你写你的,怎会是抄袭?
严格来说,我并没有遗弃她。我们,只是换了位置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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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9-29 08:18 |只看该作者
这篇文章几天前就读过,因为不好像过往文章那样云遮雾罩的胡侃一番,所以搁置一边,今天补上吧。
数月前网上买衣服,卖家附赠了一本小画册——我和狗狗的十个约定。薄薄的十几页,我却读了很多次,温馨而伤感,犹如此刻呈现在我们面前的这篇文章。
我也养过狗,一条笨到吃饱了能被自己肚皮绊倒的小丑狗,据说是名种,但据我观察,估计它的爷爷辈就已经是串串了。也曾为它写过诗歌,写过俳句,写过小品文,由于文笔功力有限,远无楼主带给我们的这样感动至深。
作为家庭中的一个成员,即便是一条狗,作者仍然使用了第三人称“她”将之拟人化。用第三人称叙事,作者可以不受空间、时间的限制,也不受生理、心理的限制,直接把文章中的人和事展现在读者面前,在这一点上,作者完成的很成功,可圈可点。
总有一件事,总有一个人会触动你心灵的最柔弱处,让你经久难忘,黯然神伤。“她”在文中作为作者情感宣泄的“介物”,一动一静都成为下笔的落脚点,无处不灌注着作者的真情与爱情。借用一句网络上的话,就是——很有爱的一篇文章。
向作者致敬。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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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9-29 12:04 |只看该作者
评委六号 发表于 2013-9-29 08:18
这篇文章几天前就读过,因为不好像过往文章那样云遮雾罩的胡侃一番,所以搁置一边,今天补上吧。
数月前网 ...

谢谢。
我自知笔力不逮,并未可能将她的一切,及我的情愫通通表现。但相处日久,旧年往月,闭眼历历在目。又因或有了现在跳跳的比较,对她自觉颜愧。跟着我的日子,是比较困苦的。
谢谢评委悉心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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