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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贵州省生产加工环节食品化妆品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近期贵州省质监局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12年第一批化妆品产品监督抽查,抽取了化妆水、润肤霜膏、洗发液(膏)、润肤乳液等化妆品产品。共抽查5家企业生产的4种类8批次产品,合格率87.50%。
本次抽查依据为《化妆水》QB/T 2660-2004、《润肤霜膏》QB/T 1857-2004、《洗发液(膏)》QB/T1974-2004、《润肤乳液》QB/T 2286-1997及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要求,对化妆水、润肤霜膏和润肤乳液的PH、铅(Pb)、砷(As)、汞(Hg)、甲醇、细菌总数、霉菌、酵母菌总数、铜绿假单胞菌(绿脓杆菌)、金黄色葡萄球菌、粪大肠菌群、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甲醛和多聚甲醛、三氯生等14个项目进行了检验;对洗发液(膏)的PH、有效物、铅(Pb)、砷(As)、汞(Hg)、苯甲酸及其盐类和酯类、甲醛和多聚甲醛、三氯生、二恶烷、菌落总数、霉菌、酵母菌总数、粪大肠菌群、金黄色葡萄球菌、绿脓杆菌、甘宝素等16个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1批次化妆品(润肤霜膏)产品不符合相关标准的要求,不合格项目涉及PH值,其余抽检产品全部合格。
检验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检验不合格产品及其生产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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