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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3-7-27 17:27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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搜狐新闻:女歌手发微博称要炸北京建委被警方拘留

偶无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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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3-7-27 17:27 |只看该作者
深潜,深深地潜水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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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3-7-27 17:31 |只看该作者
难道你想做深水炸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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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3-7-27 17:53 |只看该作者
作为公众人物如此大爆粗口,炸这炸那,原本就不很妥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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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3-7-27 19:34 |只看该作者
虽然不妥,罪不至于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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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3-7-27 21:48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我 发表于 2013-7-27 17:31
难道你想做深水炸弹?

木头,多大的仇啊?要害死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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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3-7-27 21: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7-27 17:53
作为公众人物如此大爆粗口,炸这炸那,原本就不很妥当。

还是暮雪觉悟高。理解警方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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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3-7-27 21:51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偶是来看酱油的 于 2013-7-27 22:02 编辑
暮雪 发表于 2013-7-27 17:53
作为公众人物如此大爆粗口,炸这炸那,原本就不很妥当。


还是暮雪觉悟高。理解警方意图。公众人物,必须好好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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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3-7-27 22:00 来自手机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7-27 19:34
虽然不妥,罪不至于判刑。

小麻花啊,你啥时能成熟起来啊?
要是警方早把那个什么登用抓了,怎么会有后来的巧家爆炸案?那个登用也不至于死了都被冤枉了不是?
为了保护木阁,也应该把他拘了。他可是说了炸弹啊。六星经不起炸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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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3-7-27 22:0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7-27 22:00
小麻花啊,你啥时能成熟起来啊?
要是警方早把那个什么登用抓了,怎么会有后来的巧家爆炸案?那个登用也 ...

把舌头捋直了说话,腻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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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3-7-27 22:23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我 发表于 2013-7-27 17:31
难道你想做深水炸弹?


他是想做航母,但不知是哪国制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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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3-7-27 22:25 |只看该作者
不在沉默中爆发就是沉默中死亡。
你无语的潜下去,是想干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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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3-7-28 01:08 |只看该作者
别担心,我感觉最严重也就拘留一周,但炒作的效果出乎意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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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3-7-28 07:55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7-27 21:51
还是暮雪觉悟高。理解警方意图。公众人物,必须好好保护。

不妥,应该不至于判刑,处罚道歉合适。应该起个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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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3-7-28 14:14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7-27 21:51
还是暮雪觉悟高。理解警方意图。

偶们都知道:杀鸡给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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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3-7-28 17:39 |只看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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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3-7-28 22:30 |只看该作者
马樱花 发表于 2013-7-27 22:04
把舌头捋直了说话,腻歪

你能不能说话文明点呢?偶也腻歪哦。你要能做到,偶也能做到滴。{: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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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3-7-28 22:32 |只看该作者
离离 发表于 2013-7-27 22:23
他是想做航母,但不知是哪国制造。

偶想离离。
离开水面深潜。离开垃圾清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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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3-7-28 22:33 |只看该作者
我不是我 发表于 2013-7-28 01:08
别担心,我感觉最严重也就拘留一周,但炒作的效果出乎意料

警方发布消息称其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刑拘。此罪名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你是法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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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3-7-28 22:34 |只看该作者
暮雪 发表于 2013-7-28 07:55
不妥,应该不至于判刑,处罚道歉合适。应该起个警示作用。

还是小心语言吧。嘿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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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3-7-28 22:34 |只看该作者
昊哥 发表于 2013-7-28 14:14
偶们都知道:杀鸡给猴看。

也给老耗子看滴{: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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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22
发表于 2013-7-28 22:37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牛芒 发表于 2013-7-28 17:39
新浪上说是刑拘啊.
http://news.sina.com.cn/s/2013-07-28/020427789429.shtml

刑事拘留都过分,最多治安罚款、治安拘留、围脖道歉,足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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笑熬浆糊 该用户已被删除
23
发表于 2013-7-28 22:39 |只看该作者
提示: 作者被禁止或删除 仅保留发帖内容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7-28 22:33
警方发布消息称其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刑拘。此罪名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不是国家机器,难道不能表达自己不太偏激且有悖法律的观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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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发表于 2013-7-28 22:45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3-7-28 17:39
新浪上说是刑拘啊.
http://news.sina.com.cn/s/2013-07-28/020427789429.shtml

警方发布消息称其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刑拘。此罪名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吴虹飞发布的微博是:某某要炸掉什么,那属于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
如果她说的:“我想要炸掉。。。。。”是真的,那就不构成编造。
如果她说的是假的,只是一种气话,那又不构成恐怖信息。
网络,不同于机场,车站或其他现实中的公共场合,过激的文字不等于过激的行为(包括玩笑)。
尤其是一个演员的文字。
头疼啊,这个罪名好安,落实就很棘手了。{:soso_e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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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发表于 2013-7-28 22:47 |只看该作者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7-28 22:39
我不是国家机器,难道不能表达自己不太偏激且有悖法律的观点吗?

你找好律师了吗?{:soso_e1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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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发表于 2013-7-29 05:56 |只看该作者
我想炸——麻花!爱咋地咋地,拘我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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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发表于 2013-7-29 09:59 |只看该作者
闲散之人 发表于 2013-7-29 05:56
我想炸——麻花!爱咋地咋地,拘我啊!

想炸麻花又不违法,拘你干嘛?

可那面团,你拧了吗?拧得圈数够吗?

没拧,那是不合程序。拧的圈数不够,那叫:程序错误。

麻花是需要拧的,你不拧就炸,麻花很生气。{: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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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
发表于 2013-7-29 21:59 |只看该作者
笑熬浆糊 发表于 2013-7-28 22:39
我不是国家机器,难道不能表达自己不太偏激且有悖法律的观点吗?

刑拘那就是要报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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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
发表于 2013-7-29 22:03 |只看该作者
偶是来看酱油的 发表于 2013-7-28 22:45
警方发布消息称其涉嫌编造虚假恐怖信息罪,已被刑拘。此罪名可能被判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

演艺界的多有嗨药的.
嗨了药,嘴没把门的.
警告就足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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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发表于 2013-7-30 00:01 |只看该作者
牛芒 发表于 2013-7-29 21:59
刑拘那就是要报捕了.

那也未必,没准偶一说,检察院和法院通知警方,拘两天吓唬吓唬起就得了。别给我们惹事。{:soso_e1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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