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7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公布了58种洗涤用品的比较试验结果,6个样品未达到相关标准要求。不合格样品标称品牌涉及阿迪达斯、伊人、司黛、普莉诗、元康等。
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北京市消协工作人员从该市数家超市随机购买,涉及北京、上海、浙江、江苏、湖北、广东、广西、福建、安徽等9省市的企业生产或经销的19种餐具洗涤剂、18种洗手液、21种沐浴液样品。国家轻工业化妆品洗涤用品质量监督检测北京站受委托,依据GB9985-2000《手洗餐具洗涤剂》标准、QB2654-2004《洗手液》标准以及QB1994-2004《沐浴剂》标准,分别对餐具洗涤剂样品、洗手液样品和沐浴剂样品进行了测试。
比较试验结果显示,洗涤产品总体质量较好,存在问题包括总活性物含量不足、去污力不达标、超量添加甲醛等。经测试,甲醛超标的样品为标称湖南喜尔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司黛牌抑菌洗手液(500ml/瓶)。总活性物含量不足的样品为标称北京异彩日化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生产的伊人牌洗洁精(生姜香型)(2kg/袋)、标称广州市艳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莉诗牌玫瑰花香洗手液 (500ml/瓶)、标称哥鲁巴生物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生产的元康牌抗菌洗手液 (350ml/瓶)、标称北京异彩日化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生产的伊人牌茉莉洗手液(260ml/瓶)、标称科蒂国际贸易(上海)有限公司生产的adidas阿迪达斯牌男士活力沐浴露(能量)(400ml/瓶)。去污力不达标的样品为标称北京异彩日化有限公司海淀分公司生产的伊人牌洗洁精(生姜香型)(2kg/袋)。其中,由广州市艳妆化妆品有限公司生产的普莉诗牌玫瑰花香洗手液经检测几乎没有去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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