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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十月 于 2013-5-28 08:31 编辑
记得刚回来时,一把长发腰下,每日里海藻般铺陈开来,很瘦的身子,吊带均可隐藏其中。
不必担心偶有走光。
一日里反手梳理,渐渐生厌,去最近的一家理发店要求剪成最短的款式,大约是孩童时期利落清爽如盖的运动头。
理发师是两姐妹,在旁问询不下十次:这么长,剪了可惜,你再想想。
最后在她们的轻叹身中,那些长发凌乱的落下,一堆一堆,黑色,铺陈在白色的磁砖上面,甩甩一下子感觉轻了十斤不至的头,真正轻松。
不会在这些简易的决定之中反复纠缠,或是追忆凭掉。
一双手应该是最软的。
这软却不自知。
不喜与人手足相连。与老虎谈恋爱那会儿,最喜的动作是环抱着他腰,或是骑坐在他的双腿之上,看电视,喝水,吃饭。
觉得自己是一个布袋娃娃,走到那里,也想被埋藏在骨血之中,携影如行。
后来有一次,闺蜜握我手,惊异:你的手怎么这么软?像是没有骨头一样。
怎么可能?我瞪视她。
骨节自是分明,而双手自我剥去皮肉的想像,也是森森白骨,活动来去。
我试握许多次,可以不用刻意也比人弯曲的弧度稍大,而骨节轻易可以捏成只剩三节的式样,戴手蜀是极之容易的,手伸展来很大,却戴最小的尺寸。
脚却是极之难以伺候的。
很难买到一双合适的高跟鞋,每每走路,必是疼痛难忍。
而心里延伸出来的渴望,恰恰是那一双双妩媚妖娆的高跟,在青石路上,款款前行,着一袭长长的宽摆花裙。
不为悦人,只为醉已。
可惜每次都不能坚持半小时,所有高跟,不是弃之角落,就是被闺蜜横扫一空。
以至于后来,我一说买高跟鞋,闺蜜便会狠狠训斥我,你又穿不了,买来干嘛?你要实在想臭美,以后就穿我的。
我们脚码一样,但她恰恰与我相反,连起夜用的卧室拖鞋,至少也有七寸。
唉,我常常看着她优柔的步伐,而自己摔手摔脚,那叹息便一路荡漾开来,不是此类人,不做此类行。
我只好如是安慰自己。
不觉得自己的身体有什么值得欣喜的地方:身子太瘦,而腿太粗,背不愿打直,行走都微微耸拉着驼起,更何况,她们常常让我用药物伺候。
真正是非常厌弃这一幅臭皮馕的。
记得小时候看一个电影,叫《画皮》,可以夜夜把自己的皮揭下来,用笔细细描绘出明艳动人之态,呀,一看望了好多年。
又有聊斋志异,把头取下来,换成另外的样式,一夜起来,全部改变,比画皮,又不知高级了多少倍了。
这样久了,居然也安心乐命起来。
清汤般的头发从毛绒绒的时候也渐渐长成,只两边一分,没有式样。
没有什么公众活动,妆容便不用扮上,美其名为对他人的尊重,不如说自己是懒惰随意,反正无人反对,也就习以为常。
人开始向面团靠近,思维行走,打扮聆听,就连对情感的需求渴望也都如此。
老虎说我:嗯,吃添加剂了。
而我,也只是傻傻一笑。
终于,我知道了天分是一件恩赐的事情,而她从来与我无关。
终于,我也长胖了,所以,不会再说吃了也是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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