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艺文谈到一代才女李清照,有嘉人女士说及李清照晚年改嫁一事,我对此持怀疑态度。搜索资料,所言李清照改嫁之事,出自这两本书:赵彦卫的《云麓漫钞》和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
支持李清照没有改嫁的学者观点是:
第一,《上内翰纂公启》是李清照去世多年后才在市面上出现的,摘录在赵彦卫的《云麓漫钞》中。但是而《云麓漫钞》这本书是无所不包、上自天文地理、下到民间故事的笔记类著作,真实性很让人怀疑。而据《上内翰綦公启》所述的内容、情节分析,很难判定它是李清照所作,至少不完全是李清照的原作。 第二,《建炎以来系年要录》是距离李清照死后近半个世纪的李心传的作品。《要录》的确记载了张汝舟的违法行为,但只是说张汝舟的妻子李氏因检举丈夫而入官定罪。后人认定这个“李氏”就是李清照是一位文中的一个注释“李氏,格非女,能为歌辞,自号易安居士。” 关于李清照是否改嫁,台湾学着李敖先生有专文论证,李敖先生私德如何,不代表史德不佳,节选如下,供方家探讨:
《中央日报》五十二年四月十三号朴人先生的“李易安的再嫁”一篇文章,重新给一段错误的历史记载加以传布,这是大可不必的事。
李易安(清照)的没有再嫁,在历史上可以成为定说了,这是稍懂基本考证的人都知道的。李易安有文采、有学问,但是因为是女人,又才气太露(晏殊、欧阳修、晏几道。柳永、苏拭,秦观,黄庭坚、贺铸等名家都被她批评过),所以被当时许多人嫉忌,硬给她造谣言,说她在大夫赵明诚死后改嫁张汝舟了;改嫁后又所遇非人,告到官里去,又判决离婚了。
其实这些都是谎话。
最早编造或传布这些谎话的是胡仔、赵彦卫。李心传等人。他们虽然与李易安同是宋朝人,时代接近,但是纪录的手法却大有问题,胡仔的《苔溪渔隐丛话》一书,成于南宋高宗绍兴十八年戊辰(一一四八)三月,这时李易安大概已经死了很久了。(李易安的死年不可考,周密《浩然斋雅谈》记她曾在绍兴十三年癸亥(一一四三)端午进“帖子词”,那时她六十一岁,以后再也没下文了。)晚一点的是赵彦卫的《云麓漫钞》,这书成于宁宗开禧二年丙寅(一二0六),已经到第十三世纪了。再晚是李心传的《建炎以来系年要录》,这书最早的版本是理宗宝祐年间的扬州刊本,在一二五三年以后。上面三书的成书年代都可证明一件事-李易安当时并没看到这类诽谤她的记载,而这类记载的形成,不过是根据一些鄙恶小说的绘影绘形,正如清人俞正燮在《癸巳类稿》所说的:
“其时无学者,不甚易安讥询,改易安与綦学士启,以张飞卿为张汝舟,以玉壶为玉台,谓官文书使易安嫁汝舟,后结讼,又诏离之,有文案(详赵彦卫云麓漫钞、胡仔苕溪渔隐丛话。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宋方扰离,不纠言妖也。”
这段文字说明了两点:
一、李易安再嫁的传说,是小人们编造的;
二、这种编造,因为南宋的偏安扰离,竟没有澄清。
为了证实这些传说的错误,俞正曼在《癸巳类稿》中又批评这些早期的史料:
“读云麓漫钞所载谢秦崇礼启,文笔劣下,中杂有佳语,定是篡改本。……李心传建炎以来系年要录,采鄙恶小说,比其事为文案,尤恶之。后读齐东野语,论韩忠缕事,云李心传在蜀,去天万里,轻信记载,疏衅固宜。又谢材得集亦言,系年要录为辛弃疾造韩侘胄寿词,则所言易安文案谢启事可知。”
这段文字已指出这些史料的不可靠。不可靠的原因依我看来,乃是李易安的词,已“版行于世”,但她的丈,却“少有见者”,这种情形,在《云麓漫钞》中说得很明白。《云麓漫钞》记这种情形时,距李易安的死不过才六十年,文章的流传已如此之少,篡改本或膺品自然是极可能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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