切换到宽版
北斗六星!·百事通·查看新帖·设为首页·手机版

北斗六星网

 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QQ登录

只需一步,快速开始

搜索
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被虐杀少女的“激烈反抗”怎成了为罪犯从轻量刑的理由?
查看: 4294|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被虐杀少女的“激烈反抗”怎成了为罪犯从轻量刑的理由? [复制链接]

跳转到指定楼层
主楼
发表于 2012-5-30 21:03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搜索本主题
被虐杀少女的“激烈反抗”怎成了为罪犯从轻量刑的理由?

作者:吴能恩[url=]发短信[/url]  [url=]加好友[/url]   更多作品      【中华论坛】       阅读:44079 参与:12007 回复:393   

    2011年11月21日,在东莞理工学院读书的19岁贵州女孩小米课间在教学楼女厕所遭到大四男生敖翔猥亵虐杀。其时,敖翔带着水果刀、眼罩、自制面罩、毛织手套等工具,进入学校女厕所对独自一人如厕的小米实施猥亵。因遭到小米强烈反抗,敖翔将其头部、脸部往地上撞击,又捂嘴、掐颈数分钟,导致小米当场死亡。敖翔随后逃往广州,两天后因为被警方锁定,不得已向警方投案自首。
    本月24日,东莞市中院对该案进行宣判。被告人敖翔,以强制猥亵妇女罪、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小米父母508799.5元。法院认为,鉴于敖翔有自首情节,归案后认罪态度良好,可对其判处死刑,不必立即执行。
    此判决结果引发死者家属和网友强烈质疑。看着照片上乖巧可爱的小米,许多网友对少女生命的消逝表示痛惜,对案犯表示强烈谴责,也对案件的判决提出了种种质疑,称之为广东版“药家鑫”案。
    负责此案审理的东莞市中院刑一庭庭长梁聪回应称:考虑到被告人受性冲动影响实施犯罪,考虑到被害人“有激烈反抗行为,才导致被告杀人”,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是个打击。
    我本想说东莞中院的法官们是猪脑子想问题,但我又担心侮辱了猪的名声。所以怕猪们不同意我的说法。翻开中国的法律条款,好歹还明明白白的写着:面对自身安全受到侵害时可以实施正当防卫。被害人小米在学校女厕眼看要遭遇罪犯敖翔早有预谋的猥亵,她**的“激烈反抗”是完全正确的正当防卫。面对激烈反抗,罪犯的邪恶欲望得不到满足,便穷凶极恶的将其杀害,这足见罪犯是何等的的残忍和歹毒!罪犯在被害人激烈反抗的情况下依然不死心想性侵其身体,这不但不能成为给罪犯减刑的理由,相反更应该成为判处罪犯死刑的有力证据!
    东莞市中院声称“如果司法机关每每下重手,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是个打击”,真他妈的让人不愤怒不行!须知,罪犯敖翔因为在两天后已经被警方锁定了其潜逃的位置,所以才不得已向警方投案自首的!这怎能成为罪犯愿意接受惩罚的理由呢!他毕竟是一个正在接受高等教育的人,难道不懂得在这个时候主动归案会对对他的量刑有好处么!而且事实上他已经跑不掉了,想继续潜逃无疑是死路一条。所以不得已才选择了所谓的主动归案。假使这也可以成为为其从轻量刑的理由的话,那么我想问问东莞中院的畜生法官们:是否不管谁杀了多少人后只要是主动投案都可以免死呢?
    法律的功能就是惩恶扬善!司法机关对残忍的杀人犯下重手当是职责所在!这怎么就成了“对愿意接受惩罚的人是个打击”?如果这句话是针对其他犯罪情形轻微的罪犯如此说尚可接受,但是,对于这样一个残忍狠毒的强奸未遂的故意杀人犯而言,是否显得本末倒置了?尼玛的东莞市中院的畜生法官们果真是猪脑子想问题啊?别说是受害人的家属不能接受,换做任何一个毫无关系的人,谁能接受你们这样的猪逻辑?
    在如此明白的案情面前,你们偏偏要颠倒是非黑白,要不是因为收受了罪犯方的贿赂,就一定是另有别的用心和目的。总之,这是一起很明显的偏袒罪犯方的司法徇私案!这不公的程度甚至与药家鑫案有过之而不及!
    我不知道中国的法律条款事实上是为谁而制定!尽管我经常听到法律精蝇们总是在喊着“法律路面前人人平等”的口号。咋他妈的到了关系到普通人的命案面前就不平等了呢!是谁在糟蹋中国法律的神圣?是谁在挑战中国法律的公平底线?说来说去还不是如你们这帮批着人皮外衣的法律界伪精英们!敖翔这个杀人犯的手段特别残忍,其暴行已经造成非常恶劣的社会影响,并激发起了全社会每一个有正义感的人们的愤怒!如果不对其依法判处死刑并立即执行,接下来将会出现成千上万个“敖翔”!
    与此同时,有关部门必须要对东莞中院的“畜生法官”们进行彻底立案调查!不但要纠正本案的的不公正判决,而且要彻查涉事审判法官的背后到底有何罪恶交易!要想遏制罪恶的源头,我认为首先就得先遏制东莞市中院这样的腐败司法部门!

           本文已被推荐至中华论坛首页、天涯论坛首页 、中国网首页
    更多时评,尽在精英博客http://blog.voc.com.cn/%E5%90%B4%E8%83%BD%E6%81%A9


分享到: QQ好友和群QQ好友和群 QQ空间QQ空间 腾讯微博腾讯微博 腾讯朋友腾讯朋友
分享分享0 收藏收藏0 顶0 踩0

沙发
发表于 2012-5-30 21:52 |只看该作者

这不是前几年在网易论坛激烈讨论的那个话题么---面对猥亵要不要冒死反抗

使用道具 举报

板凳
发表于 2012-5-30 22:10 |只看该作者
咄咄怪事。

就是警察无能加上一个司法腐败。

使用道具 举报

地板
发表于 2012-5-30 22:12 |只看该作者
前些天看一个傻B反对从重从快,恨不得让敖翔睡了他媳妇,看看他还讲不讲法制。吊法制,全是他妈的给司法腐败找空间。

使用道具 举报

5
发表于 2012-5-30 22:20 |只看该作者
这事和腐败无关,废除死刑是全球的趋势,大陆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是少杀慎杀已逐渐成为惯例。

可是刑法又没有做修改,只能找个说不太通的理由来缓刑。

文明社会的标志是 政府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哪怕是罪大恶极的罪犯。

所以西方才有几十年甚至上百年的判罚,看似可笑,其实很严肃。

避免了滥杀无辜和不可挽回的冤假错案。

使用道具 举报

6
发表于 2012-5-30 22:23 |只看该作者
哇哇哇!我气愤填膺!杀他几个法院昏官让我免死吧!

使用道具 举报

7
发表于 2012-5-30 22:28 |只看该作者
那被无故痛苦死去的年轻女孩找谁申冤去!

使用道具 举报

8
发表于 2012-5-30 22:29 |只看该作者
春江潮水 发表于 2012-5-30 22:12
前些天看一个傻B反对从重从快,恨不得让敖翔睡了他媳妇,看看他还讲不讲法制。吊法制,全是他妈的给司法腐败 ...

领导指示下的“从重从快或严肃处理”都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讲究法治必须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办案,不能是按照领导的好恶来办案。

就像河南,靠,又是河南——永城市那个秘书长李新功,奸淫幼女案,如果从重从快结案,相关的领导屁眼都能乐开,免得战战兢兢受牵连了。

深挖才是认真办案,好几年的事了,受害人家属数次检举举报,为什么直到现在才被抓?
1

查看全部评分

使用道具 举报

9
发表于 2012-5-30 22:35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龙游天下 于 2012-5-30 22:46 编辑
冷笑 发表于 2012-5-30 22:20
这事和腐败无关,废除死刑是全球的趋势,大陆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是少杀慎杀已逐渐成为惯例。

可是刑法 ...

呸!如是说李昌奎、药家鑫的最终被判死刑是误判滥杀了?
什么都要向外国学习?

使用道具 举报

10
发表于 2012-5-30 22:42 |只看该作者
文明社会的标志是 政府没有权利剥夺他人的生命,哪怕是罪大恶极的罪犯。

国家政府是保护正常公民的一切权力,是制定执行法律的最高权威机构,那罪大恶极的罪犯由谁惩治?

使用道具 举报

11
发表于 2012-5-31 07:27 |只看该作者
当今社会已经被贪官污吏、庸官奸商搞的黑白颠倒,一片混乱了!这一届政府该下台了!

使用道具 举报

12
发表于 2012-5-31 07:29 |只看该作者
冷笑 发表于 2012-5-30 22:20
这事和腐败无关,废除死刑是全球的趋势,大陆虽然没有废除死刑,但是少杀慎杀已逐渐成为惯例。

可是刑法 ...

这一点也赞成冷笑的看法!

使用道具 举报

13
发表于 2012-6-1 09:38 |只看该作者
冷笑 发表于 2012-5-30 22:29
领导指示下的“从重从快或严肃处理”都不是法治,而是人治。

讲究法治必须是严格按照法律程序来办案, ...

免死刑也没关系 最高犯罪审判是终身**也没关系,司法审判的结果不一致才是最要命的,都是害死人命,有的处死,有的死缓,有什么有力可信的理由呢?这是司法漏洞,司法公正应该1就是1 ,不能或一或二,造成明显的不公平吧 ,,

使用道具 举报

14
发表于 2012-6-1 09:45 |只看该作者
花花 发表于 2012-6-1 09:38
免死刑也没关系 最高犯罪审判是终身**也没关系,司法审判的结果不一致才是最要命的,都是害死人命,有的处 ...

花花说的对。

大陆的问题就是司法不独立,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太多。

外国的终身**就是终身**,罪大恶极的是不可以假释减刑的。

不像大陆,死缓无期都是给有钱人有本事的人准备的。

使用道具 举报

15
发表于 2012-6-1 09:47 |只看该作者
冷笑 发表于 2012-6-1 09:45
花花说的对。

大陆的问题就是司法不独立,暗箱操作权钱交易太多。

我前一段帮着高法整一个宣传稿学习了一些新知识的嘿嘿{:soso_e113:}

使用道具 举报

16
发表于 2012-6-1 19:27 |只看该作者
那就是以后遇见强盗就客气的问,“你好请问你你要什么”。强盗也会说“求你了,你反抗吧。你一反抗警察就不会抓我了。什么世道啊。

使用道具 举报

17
发表于 2012-6-2 07:48 |只看该作者
说三句话

A>为小吴的义愤拍手!
B>为冷笑的冷静拍手!
C>为被害人的不冷静遗憾!!!



简池

使用道具 举报

18
发表于 2012-6-16 21:04 |只看该作者
一个没有信仰的社会,贪官污吏横行,良知江河日下,历史经验证明,快要发生大的社会动荡了!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北斗六星文学网所有文字仅代表作者个人言论,本站不对其内容承负任何责任。

Copyright ©2011 bdlxbbs.cn All Right Reserved.  Powered by Discuz! 

本站信息均由会员发表,不代表本网站立场,如侵犯了您的权利请发帖投诉   

平平安安
TO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