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续前文】
有此发现以后,我就把兔和猫一视同仁,吃饭时挑出肉来,让它俩共同分享。但猫认为还是它自己独享好,不愿与兔分肥。它往往抢得先机将肉俘获,兔若趋而近之,猫即大怒,一爪按定肉块埋首大啖,另一爪向空抓挠,警告兔不得妄动,意思是若无视劝阻则由此导致的一切严重后果由兔负责;一边挥爪驱兔,猫嘴在撕咬咀嚼吞咽的同时还哇乌作声,一嘴同时二用,忙得不可开交。食肉兔对猫的警告置若罔闻,照样把嘴伸过去吃肉,猫只好叼着肉跑到别的房子去吃。 猫恼怒猴急的神态让我想到老伙计老杜。他头一天下午因为那个秀色可餐的女领导下令加班而误了晚饭,直到翌日中午才把任务勉强完成。食堂不供早餐,平时他总想把女领导当鸡耍了,此时恨不得把女领导当鸡煮了。向女领导汇报的时候反复强调他已经饿得头昏腿软,盯着人家说饿得想吃人。女上司平时和他关系不错,他总以为搂她上炕是迟早的事情。他的一个朋友在午饭前给他送来一本印刷精良的国外黄色杂志,老杜背着人匆匆翻了一下,大头和小头一下子同时充血,突然觉得把女上司煮而食之的想法不对,煮了多可惜。老杜按捺不住一腔邪火,用报纸包严杂志,不在单位食堂用餐,心急火燎地跑到离单位很远的一个小馆子先睹为快。恰巧我也转到这里找食,看到老杜蛰伏一隅,像考试作弊一样把杂志用胳膊圈着挡着,埋头大啖,刻苦钻研,大饱口福并大饱眼福。那个年代在公开场合翻看此类杂志,就和平头百姓在街头摆弄制式手枪一样危险。我上去劈手就夺那书,老杜作贼心虚,贼眼不时扫描四周,在我将要得手之前已经察觉情况有异,一手闪电般按住杂志,另一手与我搏斗。老杜刚把碗里唯一的一大块肉塞进嘴里,正在努力咀嚼,未及下咽,忽遇打劫,既舍不得到口之肉,又不能不开口抗议,于是口中哇乌作声,如猫护食。我怕引起大家注意,就松了手。那杂志肉色翻飞,要紧部位纤毫毕显。老杜说,这种书在国外公开发行,我们看看都不行,活得太憋屈了。后来老杜来家闲坐,饭时又见猫兔争肉,猫故伎重演。我对老杜说:“你那天的样子和猫护食像不像?”老杜用筷子指着猫头说:“老子护书,你护食,没文化!”猫见老杜对它不恭,立刻还以颜色,一爪打落了他一只筷子。他说:“日它奶奶的,它嫌我说它没文化,报复老子。”我说你别拿猫出气,老杜情绪一下激动起来:“总有一天,看这种书会和看《人民文学》一样,不用东躲西藏!” 转眼二十多年过去了,前几天碰到老杜,我问他现在还记得当年说的那句话吗?他说,记得记得。我现在对那种玩意没兴趣了,但还是希望不管是什么书都应该让人家出版,文责自负嘛。更不要限制人该看什么不该看什么。当然,那种书不要卖给未成年人。
猫不太恋人,只是腹中无食的时候才想起来人还有些用处,在提醒人开完饭之后,其余时间几乎目中无人,除非它一时兴起,把人当做陪练玩伴而扑之挠之蹬之咬之。猫和人亲近时是蹬鼻子上脸亲密无间,兔和我若即若离,颇有君子之交的感觉。我仔细观察过它的毛色和体型:浅咖啡的底色夹杂着麻黑的刚毛,体态比一般家兔要瘦长一些,和我在山里见到的野兔没有什么差别,故断定这是一只野兔。兔一般在我附近安静地来回转悠,但隔一会就会突然启动,在几个屋子里来回撒欢奔跑。有兔现身说法,我对动如脱兔这句成语有了直观的理解。房子的空间远远不够它折腾,它不得不经常急转弯,就像《动物世界》里的瞪羚逃避豹子的追击。它长大一点以后,在转弯的时候还会“腾”地一下原地起跳,在空中完成一个漂亮的翻转,而后逆向而奔。可惜家里的地面不是草地,摩擦力不够,于是经常被离心力甩得四蹄朝天滑出去好远。但它好像并不在乎,滑倒之后反倒更加精神,更来兴趣,左冲右突上蹿下跳,屡倒屡跳屡滑屡蹿。有几回忘了关大门,它每次都闪电般地蹿过去直奔室外,我几乎是连滚带爬手脚并用,有时还得邻居帮忙才能将它捉回来。它是那么强烈地向往自由、向往外部世界、向往高天旷野。人把他囚于斗室,虽然无须四处觅食,无须栉风沐雨,更无天敌夺命之虞,但对一只野兔来说,可能它宁可随心所欲无拘无束地在大自然中撒欢,也不愿以失去自由为代价养尊处优被人豢养。
兔自的娱自乐激发了猫深藏于骨子里的野性,眼前这个比它小一点的活物正是它练习捕猎的最佳对象,我要是猫也不会放过这个可以一试身手的机会。猫蠢蠢欲动跃跃欲试,缩头绻体蓄势待发,找准机会突然蹿出,直扑兔颈。在这千钧一发之际,让我意想不到的事情又发生了:兔一个翻身横滚,两条后腿向后猛地一蹬,正中猫嘴,就见猫被蹬得凌空一翻,落荒而逃。看来兔平时虽然沉默谦和不卑不亢,从不主动惹是生非,但在强敌当前生死攸关的时刻,它会果断地使出杀手锏而绝地反击绝地逢生。猫出师未捷,反倒被兔蹬破了嘴。
猫的自尊心和嚣张气焰显然受到严重打击,兔在家里还是不紧不慢地来回转悠,还是时不时地来回撒欢折腾一下;而猫见了兔开始有意躲避,绕着兔走;兔撒欢的时候猫会跳到沙发或者其它高处,静静地看着兔又蹿又跳;猫一改随时随地走哪儿卧哪儿的习惯,再也不在屋子当中躺倒就睡了。兔不但吃肉,还吃饭,几乎是人吃什么它吃什么,酸甜苦辣咸来者不拒;蔬菜水果更不在话下。后来,一天,一个同学来访,说这是野兔,你看它的后腿多长,多么健壮,野兔天生要跑,天生自由,圈在家里真委屈它了。我说那就放了吧。于是开车狂奔三十多公里,放兔于郁郁葱葱的秦岭北麓。
兔离去不久,猫故态复萌,复以老大自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