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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鲁迅全集》里,收有一封鲁迅给友人的信,信里谈到写古诗的问题,鲁迅说:“好诗到唐已经做完。倘非能跳出如来掌心之齐天太圣,大可不必动手。但有时也不免胡诌几句,自省殊觉可笑。”
我记得,人民出版社一九八○年代出版的《鲁迅全集》,在为“齐天太圣”一语作的注解是说:“‘齐天太圣’原作‘齐天大圣’,即《西游记》里的孙悟空。”
这“原作”是何意思呢?莫非指鲁迅这位文学巨匠写错了?经查对鲁迅那封信的“手稿照片”,却清清楚楚一点没错,写的就是“齐天太圣”,而不是“齐天大圣”。
再斟酌那封信的原文,在“齐天太圣”之前有个修饰语,即“能跳出如来掌心”。读过《西游记》的人都知道,“齐天大圣”孙悟空,在如来佛手掌心里一连翻了几个筋斗,还解了小便作为记号,可是这个记号依然留在如来掌心里,孙悟空本事再大,也没跳得出去。
可见“齐天太圣”并不是指“齐天大圣”孙悟空,“齐天太圣”比孙悟空的本事要大得多,大到“能跳出如来掌心”。这就表明,注解的人未能体会鲁迅的非凡幽默。
那么,为什么鲁迅要把“大圣”的“大”改为“太”字呢?这就涉及汉字的文化深层涵义了
原来早期汉字里并没有“太”字,要表示比“大”还要大这层意思,也依然写作“大”字,只是改变读音,而读作“太”。
这就好比今日称呼医生为“大夫”,写作“大”字而要读作“代”音。后来为了表示两字有别,便在“大”字上加一点写成“太”。古人解“太”字曰:“甚于大也。”别小看只是加上一个小点,涵义可大着呢!
譬如封建皇帝的儿子,自然比百姓家的儿子要大得多,而皇帝的长子又比皇帝的其它儿子要大,因而要称呼为“皇太子”。这“太”字是表明有了皇位继承权了。
记得《左传》开篇为《郑伯克段于鄢》,写的是郑庄公与其兄弟公叔段之间的政治矛盾,他们的母亲姜氏偏爱小儿子,庄公为了掩盖内心的阴谋,故意答应姜氏,把一座大城“京”封给公叔段,并给他一个封号为“京城大叔”,而此“大叔”要读作“太叔”,意思是有君位继承权,此做法是有意“张大”公叔段之野心。
由此可见,文学巨匠鲁迅的文字不仅具有幽默的风格,而且其对古代文化之涵养也远远高出一般作家。否则,是想不出“齐天太圣”这个妙语来的。(摘自加拿大《世界日报》∕作者:白兆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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