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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斗六星网 六星时事 六星杂谈 从“鞋子事件”说开去(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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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鞋子事件”说开去(一) [复制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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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5-11 01:19 |只看该作者 |倒序浏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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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帖最后由 高原红4344 于 2010-8-25 00:50 编辑

:)
      记得早些年间曾读过一段幽默段子,称某君有一种就寝前悬腿脱鞋的习惯,故而每晚那个时间,总有两声错落有致的脱鞋声传到楼下。“楼下有人”是常理,而且楼下者通常不是聋子也是常理,于是那个时间,楼下的人当然听得到从房间天花板上传来的极有节奏也极为清晰的两声声响。那一刻,万籁俱静,莫说两只鞋落地,就是一根针落地,也是会有声音通过媒介传播的。

      日久天长,楼上发出声响者依然故我,楼下听到声响者也习以为常,甚至还有一种每每入睡前的殷殷期待:“楼上的鞋子快点落下来吧,我好早点做梦去呢!”这谓一种“默契”,也谓矛盾中生出的统一,或曰一种历经无奈之后产生的和谐。和谐者当也就相安无事,更不见有何邻里纠纷发生。

      也是的,声音也好,噪音也罢,那都是通过声波传送的,而声响的创造者,那一刻也并没有刻意地敲击地板,睡觉前总得脱鞋,生活中默认的拖鞋子的方式,楼上者似乎也没有违背,我是说,大抵每个人都不会弯腰蹲下,刻意去把两只鞋轻轻地放在地上的(除非睡地铺者)。于是,两只鞋先后通过“自由落体运动”而到达地面,这就是一种必然现象。而鞋子落地一刻,便会伴之声音发生,这也是另外一种必然现象。必然中之必然,当然最后还是必然。大凡必然现象的发生,人类都在平静地面对,必然者,或好或坏,都往往司空见惯,无需大惊小怪,哪怕那件事已经影响了你的起居生态,那也未必一定要有微词。

     就如那楼上楼下的两者,你脱你的鞋,我睡我的觉,也就两声不痛不痒的声音而已,声音过后,楼上楼下者,都会忘记一天的苦累,都会去作一个属于自己的好梦。文明社会需要包容!当然这种包容是有适度尺寸的。在各色各样的人类活动和形形色色的自然界的物质运动中,“必然现象”是自然界中存在的一种最为普遍的现象,如,牛顿在菩提树下看见了苹果落地;产房里的母亲看见了自己通过十月怀胎的孩子;暴雪过后菜价的上涨;房价大跌之后的房贷断供;还有,总是看见具凡身肉体的人类,在72度的“衡水老白干”面前,必有就范一刻,这些都是必然现象。

     必然现象的发生是不以人类的精神和意志为转移的。在自然科学中,一般称必然现象导致的结果为“必然事件”,人类没法抗拒必然事件的发生!这儿说的,孩子足月了便要哇哇落地;苹果熟透了便要自由落体;酒喝过量了便要昏昏欲睡,无一例外的都是“必然事件”。而菜价上涨、房贷断供,则是经济规律作用下的必然结果,只是这类事件的发生可能受到人为干预,这是另话。必然事件也谓发生概率为100%的事件。

      可以看出:必然现象是自然界中有直接因果关系的一种现象,而且这种因果关系,许多是在自然状态下形成的,没有人类的干预,而且人类在很多情形下,无法干预也或没必要进行干预。苹果要落地,孩子要落地,你拉得住?又如何去干预?但遇到人或醉或不醉的事情,倒是可以尝试干预,但那件事政府没法做,造酒商没法做,酒店没法做,满世界卖酒的店铺没法做,大街上的路人估计也难做好,唯一可以想到的办法,大略是老婆把孩子的手一牵:走,我们去外公家。确确实实于法制社会中,诸如“干预醉酒法”、“干预脱鞋法”之类的东西,在法律看来,都是无能为力,也是没有意义的。

      据说史上竹林七贤之一的刘伶,终年鹿车挟酒,小童背锹相随,称“死便埋我”。故而,自古以来醉酒的遗风,便一路被好酒者传承。至于入寝之前如何脱鞋,虽不见有遗风如何吹,但既然必然现象作为一个物质世界的基本概念,则那位楼上的脱鞋者可能承担的恶名便被完全开脱了。但是问题并没有那么简单,自然界里面丛丛叠叠、神出鬼没的麻烦事儿还不少。除必然现象之外,还有两种不可忽视的现象,那便是“随机现象”和“模糊现象”。

     还是回到那两只惹事生端但也无足轻重的鞋子上来,先做一个假设:楼上者脱鞋的时间在晚间11点至12点之间,而楼下者大约也是那个时段就寝。这是一个令楼下者困惑而头疼的事情,因为不知道楼上者脱鞋的时间到底是具体的那一刻。倘知道了,那楼下者料会欢天喜地,会以某种策略对付之,以充耳不闻那一刻的讨厌声音,生活质量当就多了一个星号。想准确地获知鞋子落地的信息着实是一个难题,因为鞋子落地的那一刻,伴之的是一个随机事件。这就难怪楼下者是一个苦人儿了,你决不能指望其象买彩票之前一般,仔细斟酌演算,企图得出鞋子落地的时间。实话说,欲获得彩池的奖金,从来都不是算出来的,如果能算得出来,如今天下的数学家们恐怕都去开银行了。事实上,在当今的富人榜上从不见有数学家的身影儿。你又几时看见有一位数学家当彩票开奖嘉宾?数学家们不能胜任的事情,楼下者如何可以作出?故而,在11点至12点之间,楼下者基本丧失了生活质量,只有听天由命,冥冥中期待声音快点到来,也快点过去。

      随机事件在日常生活中比比皆是,如,娩出的婴儿的性别,自然界的起风下雨,逛超市的人数,公交车每一站点上下车的人数,这一刻在论坛上溜逛的人数,当然,还有楼上的那两只鞋子落地的时间,等等,都是随机事件。而诸如,玛丽莲•梦露的魅力,蒙娜丽莎的微笑,还有那两只鞋子落地后发出声音的大小,等等,便皆属于“模糊现象”了。

     “模糊现象”的特征在于所描述的概念没有明确的指征,比如“秃子”的概念,如果你定义为“一根头发也没有者”,那估计这世上没有“秃子”,至少我不是。不过武汉“利丝敦”假发店,常年门庭若市,看来“秃子集合”一时半会还消失不了。如果规定不多于200根者为“秃子”,那么,隔壁的老张因为有201根头发,是否可以停用“章光101”呢?闻此言,我敢肯定赵章光先生会大为光火,第一个跳将出来反对!这当然可以理解。而我自己戴着眼镜、照着镜子,也估计了一下自己的头皮发育情况,依稀可见头顶上有不少于500根头发,但我对自己是否是“秃子”还是没有充分的信心。“秃子”这个模糊概念倘若弄明白了,你就不会为那些“谁最美、谁最亲”的事情受折磨。其实,“情人眼里出西施”,已然是最经典的关于“模糊现象”的阐述了。

     不过科学家们并不钟情于研究章子怡或是哪位媒体美女的脸蛋最俊,那件事情太复杂了,而且吃力不讨好。你想,你面对的是一个几乎照亮了全世界的一个公众人物,对其评价就非同小可。倘只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倒好办,因为爹爹和婆婆人微言轻,但万众瞩目的公众人物的“漂亮”脸蛋是随便惹不起的。故而这些年,学者们还是奋力研究神5神6,那是当务之急,那样的事情做好了能够强国,能够饱肚子。如果哪位因研究“蒙娜丽莎的微笑”而作出了石破天惊的成果,我敢肯定拿不到国家科学大奖,因为我国还是一个农业大国,故而,袁隆平以其杂交水稻的研究成果而获国家科学大奖,便在情理之中。

     虽然“模糊现象”是模糊数学研究的对象,但对其研究也就是半个世纪左右,在当代社会的不少科学领域里,在人类社会的各种复杂系统的智能控制中,模糊理论正在崛起,惟这已经不是这篇字的话题了。

     也说及,聊斋故事中善解人意的女鬼,西游记中孙猴子的七十二变,金庸小说中洪七公、郭靖之流的“降龙十八掌”以及张无忌的“九阳神功”等等,就说不上是何现象了,只能称之为虚无现象,也谓之神话,甚至鬼话都可以!因为它们都不是客观存在中的自然现象,因而这类非物质的现象,只能存在于人类的精神世界中。金庸的研究者们大抵也不太在意“降龙十八掌”和“九阳神功”到底谁胜谁负?当然,对聊斋中的女鬼和西游记中的女妖,世上的人也多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罢,鬼迷心窍的人还是极少。和女鬼上床、和女妖做爱的后果,谁个不知?哪个不晓呢?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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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发表于 2010-5-11 01:21 |只看该作者
还不休息?:handshake:lo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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板凳
发表于 2010-5-11 01:22 |只看该作者
明天我再细看~: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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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板
发表于 2010-5-11 01:30 |只看该作者
本来是去睡觉的,看你还在上面晃,我就找了一篇字贴上。还不太熟悉这个上帖系统,动作有点慢。好了,对牡丹说声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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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发表于 2010-5-11 01:33 |只看该作者
:(我被电话震醒,就睡不着了。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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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发表于 2010-5-11 07:18 |只看该作者
两只鞋子引出洋洋洒洒一大篇,服了YO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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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发表于 2010-5-11 08:43 |只看该作者
初来乍到。认识香姐了。问好!
由“香姐”二字,容易想到香闺,香艳,还有sweet、smelling,等等,但都称不上想入非非吧?呵呵。按香姐所谓,两只鞋子可以成全一大篇字,一个“香”字若让我写下来,也不定也可以洋洋洒洒呢!倘要是再加上一个“姐”字,那估计就不得了的,会成为又臭又长的裹脚布的!也便担心,又会把一个“香”字写砸了。哈哈。再次问好香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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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发表于 2010-5-11 10:04 |只看该作者
笃笃——两声脱鞋击打楼板,引出哲理文字,彰显高原对生活的感悟~
厚重的文思,置顶共赏~
欢迎高原入住书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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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发表于 2010-5-11 19:17 |只看该作者
说何来?南斗不是七星,笔走风吟;
何来说?北斗不是六星,剑舞虎啸。
来说何?问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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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发表于 2010-5-11 22:30 |只看该作者
偶在家和单位里都准备了轻便雅致的布鞋,一是为了让自己的脚舒服,二是为了让别人的耳根子清静~~~
我好象又说远了,这回罚啥?罚和老师一起去爬西山?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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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发表于 2010-5-12 19:59 |只看该作者
偶在家和单位里都准备了轻便雅致的布鞋......
----------------------
      这年月穿布鞋者,确实打灯笼都难找的!我穿布鞋的日子一年得几双,想穿皮鞋还不一定爱,当然也是贵了一点。后来还是牙一咬,把皮鞋穿将起来,接着发现,皮鞋底经磨,一双皮鞋可以抵N双布鞋。这不会是把脚放进皮鞋中的唯一原因吧?当年毛在紫光阁,穿着睡衣,翘起二郎腿,那脚上套上的便是布鞋。布鞋养脚是一说,但是当年的像工艺品的布鞋又糟蹋了几多的天脚?其实,西人对华人这些年来从头到脚的影响,我看就是从脚开始的,皮鞋的祖宗不是西人是哪个呢?据说,那日子李鸿章去纽约,就是一身长袍马褂,拖着一只大辫子,另穿一双布鞋,走在纽约的大街上,也还神气!布鞋算不算当年一道的风光?
    不过,布鞋和耳根子的逻辑关系,我一时半会还在云雾中,容我想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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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发表于 2010-5-12 21:21 |只看该作者
楼主妙笔生花,两只鞋子,洋洋洒洒就是一大篇,道理非凡。
哲理真是无处不在,无处不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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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发表于 2010-5-13 02:05 |只看该作者
这两只鞋子引起的传奇实在令人惊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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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发表于 2010-5-13 09:43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暗香飞语 于 2010-5-13 09:44 编辑

不过,布鞋和耳根子的逻辑关系,我一时半会还在云雾中,容我想想......
-------------------------
女人的高跟鞋,无论是在走在大理石的过道里,还是走在木地板的会议室里,那“咚咚”可是清脆惊人的~~~
布鞋就不一样了,无论走到哪,都没有半点嘈杂之声,安静得就象鞋子的主人~~~
在老师的地儿,得意地、偷笑一回。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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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发表于 2010-5-13 15:57 |只看该作者
哲理美文!问候高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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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发表于 2010-5-13 21:40 |只看该作者
谢谢牡丹帮我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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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发表于 2010-5-15 21:47 |只看该作者
{:1_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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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发表于 2010-5-19 20:30 |只看该作者
文采斐然,书吧坛又一高手!:handsh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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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发表于 2010-5-22 20:18 |只看该作者
:)来盘存一下,最近贴了一些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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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发表于 2010-5-26 18:55 |只看该作者
哲思美文,喜欢 ,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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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发表于 2010-8-25 00:55 |只看该作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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